問題詳情

下列情形,何者不屬於「得」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之事由?
(A)原住民女子的非婚生子女經非原住民父親認領,且從父之姓
(B)原住民為非原住民收養
(C)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
(D)年滿二十歲,自願拋棄原住民身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45533
統計:A(224),B(44),C(32),D(30),E(0)

用户評論

【用戶】Kuan Tsai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原住民身分法第9條第1項原住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一、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者。二、原住民為非原住民收養者。三、年滿二十歲,自願拋棄原住民身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