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依訴願法規定,甲不服內政部所為之行政處分,依法其應向下列何機關提起訴願?
(A)司法院
(B)立法院
(C)行政院
(D)法務部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40891
統計:A(45),B(4),C(183),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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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貞節】評論

訴願法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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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法第4條訴願之管轄如左:一、不服鄉 (鎮、市) 公所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提起訴願。二、不服縣 (市) 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提起    訴願。三、不服縣 (市) 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    署提起訴願。四、不服直轄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直轄市政府提起訴願    。五、不服直轄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    提起訴願。六、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所屬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各部    、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七、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之行政處分者,向主管院提起訴    願。八、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處分者,向原院提起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