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y Chang】評論
102/12月修法改為11分區19種用地~
【JiaYing】評論
第 2 條非都市土地得劃定為特定農業、一般農業、工業、鄉村、森林、山坡地保育、風景、國家公園、河川、海域、特定專用等使用分區。第 3 條非都市土地依其使用分區之性質,編定為甲種建築、乙種建築、丙種建築、丁種建築、農牧、林業、養殖、鹽業、礦業、窯業、交通、水利、遊憩、古蹟保存、生態保護、國土保安、殯葬、海域、特定目的事業等使用地。
【love】評論
已修法第 2 條非都市土地得劃定為特定農業、一般農業、工業、鄉村、森林、山坡地保 育、風景、國家公園、河川、海域、特定專用等使用分區。 第 3 條非都市土地依其使用分區之性質,編定為甲種建築、乙種建築、丙種建築 、丁種建築、農牧、林業、養殖、鹽業、礦業、窯業、交通、水利、遊憩 、古蹟保存、生態保護、國土保安、殯葬、海域、特定目的事業等使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