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非公開發行股票之 A、B 二股份有限公司均設有董事長、副董事長一職,甲同時為 A、B 公司之董事長,A、B 公司間長期有業務往來,今 B 公司開立給 A 公司的票款未付,A 公司對 B 公司取得執行名義,於 A 公司對 B 公司聲請強制執行時將甲列為其代表人。試問,於強制執行程序中 B 公司究應以何職位之人作為 B 公司之法定代理人?試陳述理由說明之。(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52941
統計:A(7),B(13),C(47),D(6),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