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時,有關權利人同意人數及面積之比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於迅行劃定更新地區內實施更新事業者,應經更新單元範圍內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並其所有土地總面積及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均超過五分之二之同意
(B)於優先劃定更新地區內實施更新事業者,應經更新單元範圍內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均超過五分之三者,並其所有土地總面積及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均超過三分之二之同意
(C)於都市更新地區以外地區實施更新事業者,應經單元範圍內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均超過三分之二者,並其所有土地總面積及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均超過四分之三之同意
(D)於都市更新地區以外地區實施更新事業者,其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面積均超過五分之四者,所有權人數不予計算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林翔】評論
都市更新條例第7條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時,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應視實際情況,迅行劃定更新地區,並視實際需要訂定或變更都市更新計畫︰一、因戰爭、地震、火災、水災、風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壞。二、為避免重大災害之發生。三、為配合中央或地方之重大建設。前項更新地區之劃定或都市更新計畫之擬定、變更,上級主管機關得指定該管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限期為之,必要時並得逕為辦理。第11條未經劃定應實施更新之地區,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為促進其土地再開發利用或改善居住環境,得依主管機關所定更新單元劃定基準,自行劃定更新單元,依前條規定,申請實施該地區之都市更新事業。第22條實施者擬定或變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