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定上!!】評論
法規名稱: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民國 96 年 06 月 22 日 發布 ) 十一、平等原則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 十二、比例原則教師採行之輔導與管教措施,應與學生違規行為之情節輕重相當,並依下列原則為之:(一)採取之措施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措施時,應選擇對學生權益損害較少者。(三)採取之措施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十五、處罰之正當法律程序學校或教師處罰學生,應視情況適度給予學生陳述意見之機會,以了解其行為動機與目的等重要情狀,並適當說明處罰所針對之違規行...
【lisa800128】評論
那請問法律保留原則在.....??
【Glimmer】評論
法律保留原則,或稱積極之依法行政,乃規範行政機關所制定之命令非但不得抵觸法律,且須有法律之依據,而在另一方面言,法律保留亦可謂為某些重要之事項應由法律加以規範,不得逕行以命令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