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關於附條件或附期限之行政處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附始期之行政處分,於期限屆至前,不服該行政處分者,不得提起訴願
(B)附條件之行政處分於合法送達相對人時,即開始計算訴願期間
(C)行政處分所附之條件,於條件成就時該處分失其效力者,為停止條件
(D)行政處分之附款規定,處分於翌年中秋節起發生效力,則該附款之類型為條件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112高考人行上榜加FB許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110 條 書面之行政處分自送達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起;書面以外之行政處分自以其他適當方法通知或使其知悉時起,依送達、通知或使知悉之內容對其發生效力。 一般處分自公告日或刊登政府公報、新聞紙最後登載日起發生效力。但處分另訂不同日期者,從其規定。 行政處分未經撤銷、廢止,或未因其他事由而失效者,其效力繼續存在。 無效之行政處分自始不.....看完整詳解

【用戶】whappy501

【年級】博一下

【評論內容】B附條件之行政處分於合法送達相對人★,...

【用戶】tuohua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110條書面之行政處分自送達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起;書面以外之行政處分自以其他適當方法通知或使其知悉時起,依送達、通知或使知悉之內容對其發生效力訴願法第14條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解除條件法律行為原已生效,因條件成就而喪失效力停止條件停止條件,於條件成就時,行政處分發生效力期限包括始期、終期、期間。附始期之行政處分於期限屆至時,發生效力。附終期之行政處分,於期限屆滿時失其效力。附期間之行政處分於期間內生一定之效力。例如:內政部警政署出入境管理局對於曾經逾期居留之外國人不予申請許可居留之期間

【用戶】112高考人行上榜加FB許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110 條 書面之行政處分自送達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起;書面以外之行政處分自以其他適當方法通知或使其知悉時起,依送達、通知或使知悉之內容對其發生效力。 一般處分自公告日或刊登政府公報、新聞紙最後登載日起發生效力。但處分另訂不同日期者,從其規定。 行政處分未經撤銷、廢止,或未因其他事由而失效者,其效力繼續存在。 無效之行政處分自始不.....看完整詳解

【用戶】tuohua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110條書面之行政處分自送達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起;書面以外之行政處分自以其他適當方法通知或使其知悉時起,依送達、通知或使知悉之內容對其發生效力訴願法第14條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解除條件法律行為原已生效,因條件成就而喪失效力停止條件停止條件,於條件成就時,行政處分發生效力期限包括始期、終期、期間。附始期之行政處分於期限屆至時,發生效力。附終期之行政處分,於期限屆滿時失其效力。附期間之行政處分於期間內生一定之效力。例如:內政部警政署出入境管理局對於曾經逾期居留之外國人不予申請許可居留之期間

【用戶】whappy501

【年級】博一下

【評論內容】B附條件之行政處分於合法送達相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