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下列關於訴願之敘述,何者錯誤? 
(A)人民對其依法申請案件,若機關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得提起訴願 
(B)訴願提起人不以自然人為限 
(C)訴願應於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 30 日內提起 
(D)訴願一經提起,原行政處分即應暫時停止執行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30023
統計:A(109),B(164),C(123),D(5263),E(0)

用户評論

【用戶】nolifenopain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D 訴願法93條 原行政處分之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訴願而停止。B 訴願法18條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的團體或其他受行政處分之相對人及利害關係人得提起訴願。

【用戶】294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C)訴願法§14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利害關係人提起訴願者,前項期間自知悉時起算。但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後,已逾三年者,不得提起。訴願之提起,以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訴願人誤向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以外之機關提起訴願者,以該機關收受之日,視為提起訴願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