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司法警察違背夜間詢問規定所取得被告之自白,可否為證據?
(A)原則上有證據能力,例外則無
(B)原則上無證據能力,例外則有
(C)絕對無證據能力
(D)由法院依個案裁量。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20799
統計:A(45),B(1397),C(147),D(11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緊急搜索之要件及事後審查制度、逕行搜索與緊急搜索、準備程序

用户評論

飛雲覆月】評論

第158條之2(不得作為證據之情事1)  違背第九十三條之一第二項、第一百條之三第一項之規定,所取得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自白及其他不利之陳述,不得作為證據。但經證明其違背非出於惡意,且該自白或陳述係出於自由意志者,不在此限。   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受拘提、逮捕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違反第九十五條第二款、第三款之規定者,準用前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