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107 年 1 月某日報載某警察分局在T區查獲 21 名非法移工(其中 20 名逃逸外勞及 1名合法外勞)從事屠宰及清潔工作,據調查:僱用非法移工的A雇主已是累犯,106年 5 月就曾被查獲僱用 56 名非法移工。另該名合法外勞原由B雇主申請僱用之家庭幫傭,經B雇主同意轉讓由A雇主僱用,首次被查獲。依據相關法規,請試述:對二名雇主違法行為,政府部門依法可如何處罰?(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
統計:A(17),B(534),C(101),D(60),E(0)
用户評論
【Claire Pan】評論
第十四條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定校務重大事項,其內容如下: 一 、校務發展計畫。 二 、學校各種重要章則。 三 、依法令規定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之事項。 四 、校長交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