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甲向乙購車一輛,價款未付,15 年後,甲在知情下仍與乙約定,承認該未付款之債務。該承認之性質為何?
(A)意思表示
(B)意思通知
(C)觀念通知
(D)感情表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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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TF Lin】評論

最高法院一一○年度台上字第二一九八號判決債務人於時效完成後所為之承認,固無中斷時效之可言,然既明知時效完成之事實而仍為承認行為,自屬拋棄時效利益之默示意思表示,且時效完成之利益,一經拋棄,即恢復時效完成前狀態,債務人顯不得再以時效業經完成拒絕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