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麗兒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教具輔具流通原則」(五)如遇下列情況應將所借用之教具輔具送回原出借單位: 1.借期期滿歸還原出借單位。 2.該項教具輔具不符合學生學習所需。(A) 3.學生畢業、休學或轉學。(B) 4.該項教具輔具不堪使用。(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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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教具輔具流通原則」(五)如遇下列情況應將所借用之教具輔具送回原出借單位: 1.借期期滿歸還原出借單位。 2.該項教具輔具不符合學生學習所需。(A) 3.學生畢業、休學或轉學。(B) 4.該項教具輔具不堪使用。(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