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考試院之職權?
(A)公務人員之退休
(B)公務人員之考績
(C)公務人員之保障
(D)公務人員任免之法制事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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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Spatial】評論

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一、考試。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看完整詳解

胡愛晏】評論

培訓未規定,是模糊地帶109年地特考題

河魚】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一、考試。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憲法第八十五條有關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之規定,停止適用。

阮如樺】評論

考試院職權退撫保全法制考雞包人蔘

有朝,游成上榜的形狀(11】評論

考試院職掌情形分為兩種>>1.  「法制權」  (屬部分執掌):「免積極包升」    |||||    任考級褒陞    免績俸獎遷   2.   「法制+執行權」  (屬完全執掌)  :「考銓保退撫」    |||||    考銓保退撫    試敘障休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