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有關衛生福利部自今(110)年 7 月 1 日起,擴大補助不孕症試管嬰兒及增加產檢次數與項目,下列敘述何者為真?① 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對象為未滿 45 歲不孕夫妻(至少一方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妻年齡未滿 45 歲)。② 產檢次數由 10 次增加為 12 次。③ 產檢項目增加妊娠糖尿病篩檢及貧血檢驗。④ 產檢項目增加 2 次一般超音波。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④。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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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X② 產檢次數由 10 次增加為 12 次。→1.產檢次數增加至14次(懷孕第8、24、30、37週V③ 產檢項目增加妊娠糖尿病篩檢及貧血檢驗。V④ 產檢項目增加 2 次一般超音波擴大產檢懶人包(一)擴大產檢照過來(110年7月1日上路)1.產檢次數增加至14次(懷孕第8、24、30、37週)2超音波檢查增加2次(懷孕第8-16週及第32週後)3.新增產檢項目◎妊娠糖尿病篩檢(第24-28週)◎貧血檢查(第24-28週)4.未納健保的新住民懷孕婦女也享有相同的服務。(二)產檢目的1.促進孕婦及胎兒健康2.預防妊娠合併症,降低早產風險3.及早發現異常,及早適當治療(三)媽咪產檢時程寶典(四)擴大產檢Q&AQ:若目前正懷孕中,補助之產檢次數為10次或14次呢?A:自110年7月1日起,政府公費補助的總產檢次數調整為14次,可對照前頁媽咪產檢時程寶典,找到您目前懷孕週數可接受相對應之產檢項目,包括產檢次數、超音波檢查及妊娠糖尿病篩檢等。https://www.hpa.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409&pid=14272不孕症就醫諮詢、補助資格申請一次搞定     由於現今社會普遍存在晚婚遲育現象,越來越多民眾遇到不孕或想生卻生不出的問題,為減輕民眾進行試管嬰兒療程經濟負擔,一圓生育夢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日前公布擴大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方案,並自7月1日起,開放民眾申請補助,相關規定如下:■擴大補助對象:一般不孕夫妻一方為我國國籍且妻未滿45歲,並具不孕症診斷證明需進行試管嬰兒療程的民眾。■補助額度:除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維持每次最高補助15萬元外,一般不孕夫妻首次申請最高補助10萬元,再次申請者最高補助6萬元,並依各範圍療程給予不同補助額度,若不孕夫妻實際支出金額未達補助金額上限者,則依照該次療程的實際支出金額,給予補助。■補助次數上限:受術妻年齡在39歲(含)以下進行試管嬰兒療程並順利活產前,最多補助6次;另年齡在40歲(含)以上至44歲(含)以下者,最多補助3次,如果已經成功生育試管嬰兒者,另一胎次再依受術妻的年齡並依上述年齡區間重新再申請計算其補助次數。■不孕夫妻應備文件:夫妻雙方身分證正本及影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1份(一般夫妻免附)及匯款帳戶資料等文件。■申請流程:不孕夫妻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特約之人工生殖機構接受醫療服務,由該機構一併協助補助資格的線上申請,取得補助資格後於一年內進行施術,並於療程結束後6個月內請施術的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協助該次療程的費用補助線上申請,經國民健康署依人工生殖機構所送的施術範圍項目進行審查,通過後即可撥付至申請者的指定帳戶。■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名單: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官網首頁 >健康主題 >全人健康 >試管嬰兒>特約人工生殖機構。     不孕夫妻若有試管嬰兒補助的需求並符合補助資格規定,無須奔波寄送紙本資料,全程透過特約人工生殖機構線上申辦與費用申請,省時又便利!V① 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對象為未滿 45 歲不孕夫妻(至少 一方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妻年齡未滿 45 歲)。21.21. 有關衛生福利部自今(110)年 7 月 1 日起,擴大補助不孕 症試管嬰兒及增加產檢次數與項目,下列敘述何者為真?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③④。https://www.hpa.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306&pid=14391

Mercy Cheng】評論

產檢次數由10次增加至1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