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ie】評論
智力二因論一、定義:智力二因論簡稱為「二因論」,又稱為智力雙因論,用以解釋智力的構成要素。二、此理論為英國心理學家斯皮曼(C. Spearman)於1927年根據因素分析法研究多種智力測驗間相互關聯性所提出。三、人類智力內涵,包括著兩種因素: (一)普通因素(general factor),簡稱G因素: 1.G因素為遺傳,越多則越聰明、反之越笨。 2.普通因素可被視為一個人的總能量,其本質以思考上的推理和演繹能力為主, 是任何心智活動所必須的,心智活動愈複雜時,其所需之G因素也愈多。 3.Spearman相信每個人皆具有智力之普通因素,唯其多寡之不同造成個體之差異 現象,故G因素是決定一個人在智力測驗上表現的主要因素...
【泰瑞】評論
(A)賽斯通(Thurston) 群因論(七種心能)(B)桑代克(Thorndike) 抽象能力、機械能力、社會能力 (C)史比爾曼(Spearman) 二因論(「普通因素(G因素)」、「特殊因素(S因素)」)(D)史登柏格(Sternberg) 智力三維論(組合、經驗、肆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