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船舶在互見時,航行中之動力船舶如已以「號笛鳴放信號」告知對方「我正朝右轉向」時,如擬再使用「燈光信號」予以輔助,應採用 (A)閃光一次 (B)閃光二次 (C)閃光三次 (D)閃光四次 ,且每一
77. 船舶在互見時,航行中之動力船舶如已以「號笛鳴放信號」告知對方「我正朝左轉向」時,如擬再使用「燈光信號」予以輔助,應採用 (A)閃光一次 (B)閃光二次 (C)閃光三次 (D)閃光四次 ,且每一
78. 船舶在互見時,航行中之動力船舶如已以「號笛鳴放信號」告知對方「我正在開倒俥」時,如擬再使用「燈光信號」予以輔助,應採用 (A)閃光一次 (B)閃光二次 (C)閃光三次 (D)閃光四次 ,且每一
81. 在狹窄水道或適航水道中,唯有被追越之船舶採取措施允許追越船安全通過時,方可追越。當意圖追越之船舶已鳴放適當之音響信號時,被追越船如同意,應鳴放 (A)一長聲、一長聲、一短聲、一短聲 (B)一長
82. 互見之船舶互相接近時,不論基於何種原因,其中一船如不能瞭解對方之意圖或動向,或疑慮對方是否已在採取足以避免碰撞之措施時,該有疑慮之船應即以號笛鳴放 (A)一短聲、一短聲、一長聲、一短聲、一短聲
88. 操縱失靈或運轉能力受限制或受吃水限制之船舶,在能見度受限制之水域 或其附近時,不論晝夜,均應於每不逾二分鐘之時間,連續鳴放下列何種 號笛三聲?(A)三長聲 (B)二長聲後,繼以一短聲 (C)一
89. 帆船或從事捕魚中之船舶,在能見度受限制之水域或其附近時,不論晝夜,均應於每不逾二分鐘之時間,連續鳴放號笛三聲,即 (A)三長聲 (B)二長聲後,繼以一短聲 (C)一長聲後,繼以二短聲 (D)三
90. 從事拖曳或推頂他船之船舶,在能見度受限制之水域或附近時,不論晝夜,均應於每不逾二分鐘之時間,連續鳴放號笛之聲,即 (A)三長聲 (B)二長聲後,繼以一短聲 (C)一長聲後,繼以二短聲 (D)三
91. 從事捕魚中之船舶在「錨泊中」,且於能受限制之水域或其附近時,不論晝夜,均應於每不逾二分鐘之時間,連續鳴放號笛三聲,即 (A)三長聲 (B)二長聲後,繼以一短聲 (C)一長聲後,繼以二短聲 (D
93. 被拖船,或一艘以上被拖船中之最後一艘被拖船,如更人在船,且能見度 受限制之水域或其附近時,不論晝夜,應於每不逾二分鐘之時間,連續鳴 放下列何種號笛四聲?且儘量緊接拖船所發音響信號之後鳴放之。(
95. 推頂船與被推頂船緊密連接成一組合體,但已停俥且在水面不移動時,在能見度受限制之水域或其附近時,應於每不逾二分鐘之時間鳴放號笛 (A)一長聲 (B)二長聲 (C)三長聲 (D)二長聲後繼以一短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