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因未參加駕駛執照審驗逕行註銷駕駛執照之職業汽車駕駛人,得申請換發同等車類之普通駕駛執照。(A)O(B)X
55.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A)O(B)X
56.小型車後座乘客如未依規定繫安全帶,違反規定者,同現行汽車駕駛人或前座乘客未繫安全帶之處罰,於一般道路上違反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1,500元;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違反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3,0
57.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A)O(B)X
58.汽車於高速公路行駛,未保持安全距離,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A)O(B)X
59.汽車於高速公路行駛,未依規定使用路肩,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A)O(B)X
60.汽車於高速公路行駛,未依規定行駛車道,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A)O(B)X
61.汽車於高速公路行駛,佔用超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A)O(B)X
62.汽車駕駛人,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經查屬實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A)O(B)X
63.汽車駕駛人超時連續駕車,如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者,得吊扣其汽車牌照三個月。(A)O(B)X
64.計程車司機已善盡告知義務後,乘客沒有依規定繫安全帶時,依規定是處罰該乘客。(A)O(B)X
65.計程車內黏貼有交通部製作的「請繫妥安全帶」告知標語貼紙,或者是計程車司機另以其他相關文字、圖畫或以口頭、語音等各種方式提醒乘客注意依規定繫安全帶後,都已經符合計程車司機已善盡告知義務的規定。(A
66.計程車司機盡到告知義務後,乘客繫不繫安全帶就是乘客自己要負責,與計程司機朋友沒有關係;如果遇到不願意繫安全帶的乘客,司機朋友不要動氣,也沒有必要跟乘客爭執。(A)O(B)X
70.汽車駕駛人肇事拒絕接受測試檢定者,應由交通勤務警察人員,將其強制移由受委託醫療機構對其實施血液或其他檢體之採樣及測試檢定。(A)O(B)X
71.汽車所有人,明知汽車駕駛人有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駕車情形,而不予禁止駕駛者,除與駕駛人同等罰鍰外,並吊扣該汽車牌照三個月。(A)O(B)X
72.計程車駕駛人,未向公路主管機關辦理執業登記,領取執業登記證,即行執業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A)O(B)X
73.計程車駕駛人,不依規定辦理執業登記,經處罰仍不辦理者,吊銷其駕駛執照。(A)O(B)X
74.計程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期限,參加年度查驗者,依規定罰鍰,逾期三個月以上仍不辦理者,廢止其執業登記。(A)O(B)X
75.計程車駕駛人經依規定廢止執業登記者,未滿二年不得再行辦理執業登記。(A)O(B)X
76.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未依規定安置車內指定之插座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A)O(B)X
77.合格之計程車駕駛人,不論犯何種罪,均需俟有罪判決確定後才可吊扣或廢止其執業登記證。(A)O(B)X
78.計程車駕駛人經廢止執業登記者,其執業登記證由公路主管機關收繳之。(A)O(B)X
79.汽車駕駛人於公路車站攬客營運,並不違反規定。(A)O(B)X
80.計程車駕駛人任意拒載乘客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A)O(B)X
81.計程車駕駛人故意繞道行駛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