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124. 夜間會車,應使用(A)遠光燈(B)近光燈(C)熄燈避讓即可。
205. 因住院、出國等事由,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未能按時限參加年度查驗時,可持執業登記證原照及有關證明,向發證警察機關申請補辦審驗,但須在出院或回國後(A)1個月內(B)3個月內(C)6
【已刪除】125. 車輛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A)支線道車應讓幹線道車先行(B)少車道車讓多車道車先行(C)以上皆是。
【已刪除】206. 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是依(A)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B)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C)公路法 規定訂定
283.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車輛行駛於設有爬坡道之長陡坡路段,其時速低於最低速限時,除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何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A)外側車道(B)中線車道(C)爬坡道。
【已刪除】207. 依法汽車駕駛人以從事計程車駕駛為業者,應於執業前向(A)駕籍地(B)戶籍地(C)執業地 直轄市、縣(市)警察局申請辦理執業登記,領有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始得執業。
【已刪除】208. 汽車駕駛人初次申請辦理執業登記應(A)測驗及格始得參加執業前講習(B)先參加執業前講習再測驗(C)依各縣市警察局規定參加執業前講習及測驗順序。
106. 車輛在高速公路行駛中(A)不得利用路肩超車(B)可以利用路肩超車(C)僅能利用加速車道超車。
【已刪除】209. 汽車駕駛人申請辦理執業登記之測驗與執業前講習及在職講習區域之劃分,由(A)交通部路政司(B)公路總局(C)內政部警政署 定之。
284.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下列何者為是(A)禁止車道倒車(B)禁止逆向行駛(C)以上皆是。
285.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下列何者為非(A)禁行路肩(B)禁止超車(C)禁止利用路肩倒車。
【已刪除】210. 汽車駕駛人申請辦理執業登記參加測驗及執業前講習時間合計為(A)6小時(B)8小時(C)12小時。
127.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標誌或標線者,行車時速不得超過50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A)40公里
【已刪除】211. 下列何者為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所規定的執業事實(A)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B)職業駕駛執照(C)經營個人計程車客運業。
【已刪除】212. (A)3年內(B)5年內(C)6年內 曾於新執業地直轄市、縣(市)警察局辦理執業登記,於不同直轄市、縣(市)警察局轄區執業,免予參加地理環境測驗。
107. 行車速度愈快,駕駛人的視野(A)不變(B)愈狹窄(C)愈寬廣。
108. 行駛高速公路駛入主線(A)先在加速車道減速,確認安全後才可駛入(B)啟開左方向燈即可駛入(C)先在加速車道加速,確認安全後才可駛入。
109. 在轉彎時發生車禍的原因為駕駛人(A)僅疏忽視野死角(B)僅疏忽內輪差(C)二者皆是。
286. 車輛夜間行車同向前方多少公尺內有車輛行駛,不得使用遠光燈(A)80公尺(B)90公尺(C)100公尺。
287.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除於規定之停車處外,不得在何處停車(A)路肩及路肩外(B)隧道內(C)以上皆是。
288.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前,應妥為檢查車輛不得有下列情形(A)缺水、缺電(B)缺燃料(C)以上皆是。
110. 對汽車肇事責任,地區鑑定會之鑑定有異議(A)絕對服從(B)向覆議機關申請覆議(C)向司法機關提出告訴。
111. 汽車行駛於隧道內,應開啟頭燈,並採用(A)近光燈(B)遠光燈(C)霧燈。
128. 行車中,駕駛人看到鐵路平交道標誌或標線後,應即將速度減低至時速(A)10公里以下(B)15公里以下(C)20公里以下。
289.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應妥為檢查車輛,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得少於幾公釐(A)1.6公釐(B)1.7公釐(C)1.8公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