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9. 依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規定,一般計程車駕駛人申請接送親屬,僅限駕駛人及其配偶之(A)二親等內(B)三親等內(C)五親等內。
260. 依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規定,一般計程車駕駛人經核准接送親屬應於(A)停車場內(B)機場大門(C)巡迴計程車候客處 接送。
【已刪除】105. 在高速公路行車(A)不得超速競駛,不得低速併行(B)可以超速競駛,但不得低速併行(C)不得超速競駛,卻可以低速併行。
【已刪除】106. 車輛在高速公路行駛中(A)不得利用路肩超車(B)可以利用路肩超車(C)僅能利用加速車道超車。
【已刪除】107. 行車速度愈快,駕駛人的視野(A)不變(B)愈狹窄(C)愈寬廣。
261. 計程車客運業在臺北、高雄機場營運,巡迴計程車載客駛進機場在指定下客處下客後(A)得(B)不得(C)無明文之規定可否 停留候客。
【已刪除】108. 行駛高速公路駛入主線(A)先在加速車道減速,確認安全後才可駛入(B)啟開左方向燈即可駛入(C)先在加速車道加速,確認安全後才可駛入。
【已刪除】109. 在轉彎時發生車禍的原因為駕駛人(A)僅疏忽視野死角(B)僅疏忽內輪差(C)二者皆是。
【已刪除】110. 對汽車肇事責任,地區鑑定會之鑑定有異議(A)絕對服從(B)向覆議機關申請覆議(C)向司法機關提出告訴。
【已刪除】111. 汽車行駛於隧道內,應開啟頭燈,並採用(A)近光燈(B)遠光燈(C)霧燈。
【已刪除】112. 長隧道內設置停車彎,其目的是供(A)停車休息(B)故障車輛停放(C)前車阻路超車用。
【已刪除】113. 車輛行駛於長隧道遇前方火災發生時,其逃生原則(A)留在車內等待救援(B)依車行反方向逃生(C)依車行方向逃生。
【已刪除】114. 長隧道之車行聯絡隧道(車行橫坑)(A)供故障車輛停放(B)危急必須開放時,車輛方得進入(C)供一般車輛迴轉之用。
262. 欲登記為臺北、高雄機場排班計程車,車齡自汽車出廠年月之次月1日起算,依規定須在(A)4年內(B)5年內(C)6年內。
263. 欲登記為臺北、高雄機場排班計程車,排氣量,依規定須在(A)1,450(B)1,500(C)1,600 (D)1750 立方公分以上。
264. 依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規定,機場排班計程車駕駛人,聚集群眾擾亂公共秩序,經吊銷機場排班登記證,未滿(A)1年(B)2年(C)3年 者,不得參與再登記或進入該機場營運。
265.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辦理購車貸款申請及動產擔保之登記,依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規定(A)可委託(B)不可委託(C)應委託 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辦理。
266. 依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規定,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對受託服務之車輛發生行車事故時,應協助或代為處理,其(A)民事賠償(B)刑事責任(C)以上皆是 概由委託人承擔。
267. 依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汽車駕駛人申請辦理執業登記,應參加測驗科成績(A)平均70分以上(B) 均達70分以上(C)平均60分以上 為及格。
268. 依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計程車駕駛人於不同直轄市、縣(市)警察局轄區執業有何種情形,免予參加地理環境測驗(A)於測驗講習區域劃分前,在同一營業區域內之執業地異動(B)於
269. 依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計程車駕駛人於不同直轄市、縣(市)警察局轄區執業幾年內曾在新執業地警察局辦理執業登記,免予參加地理環境測驗(A) 5年(B)6年(C)10年。
270. 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因逾期查驗超過6個月以上被廢止執業登記,未滿多久不得辦理執業登記(A)6個月(B)1年(C)2年。
【已刪除】115.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遇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與燈光號誌並用時,以(A)交通指揮人員手勢為準(B)燈光號誌為準(C)二者遵守其中一項即可。
【已刪除】116. 汽車牌照為行車之許可憑證,包括(A)號牌(B)行車執照(C)以上皆是。
【已刪除】117. 汽車下列何種設備規格不得變更(A)顏色(B)頭燈(C)方向盤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