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計程車駕駛人故意繞道行駛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A)O(B)X
62.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行人應暫停讓車輛先行通過。 (A)O(B)X
63. 汽車駕駛人交會時,在峻狹坡路,上坡車未讓下坡車先行者,應處罰鍰。 (A)O(B)X
64. 汽車駕駛人在前行車之左側超車者,應處罰鍰。 (A)O(B)X
65.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直行車不讓轉彎車先行者,應處罰鍰。 (A)O(B)X
66.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應處罰鍰。 (A)O(B)X
67. 在禁止左轉路段,因未設禁止迴車標誌,故汽車駕駛人迴車並不違反規定。 (A)O(B)X
68.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紅燈右轉者,並無處罰規定。 (A)O(B)X
69. 汽車駕駛人因前方路段塞車,為趕時間可在鐵路平交道倒車。 (A)O(B)X
70. 汽車駕駛人因洽商急事且短時間即可結束,得在快車道臨時停車。 (A)O(B)X
71. 汽車駕駛人在交岔路口十公尺內臨時停車者,應處罰鍰。 (A)O(B)X
72. 汽車駕駛人因找不到停車位且須洽商急事,得在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者。 (A)O(B)X
73.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不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者,應處罰鍰。 (A)O(B)X
74.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於移置前,依規定在車輛前、後適當距離樹立車輛故障標誌,事後不除去者,並無處罰規定。 (A)O(B)X
75. 汽車駕駛人利用汽車犯罪,在判決確定前,得視情形暫扣其駕駛執照,禁止其駕駛。 (A)O(B)X
76. 肇事致人受傷案件,將肇事汽車標繪後,即可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不須經當事人同意。 :非
77. 處罰條例之處罰,其為吊扣車輛牌照者,因處分後該車輛所有權移轉得免於執行。 (A)O(B)X
78. 汽車駕駛人違反停車規定,經舉發後,不遵守交通勤務警察責令改正者,得連續舉發之。 (A)O(B)X
79. 逕行舉發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之情形,其違規行駛經過一個路口以上者,得連續舉發。 (A)O(B)X
80. 計程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受吊扣執業登記證,而未將執業登記證送交其辦理執業登記之警察機關者,當場暫代保管其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 (A)O(B)X
81. 小型汽車內外車道均可行駛,行駛速度較慢時,應在內側車道行駛,但不得任意變換車道行駛。 (A)O(B)X
82. 小型車臨時停車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其右側前後輪胎外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60公分。 (A)O(B)X
83. 小型車臨時停車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但單行道可左側臨時停車。 (A)O(B)X
84. 不可在劃有分向限制線路段迴車。 (A)O(B)X
85. 不可在禁止超車線、禁止變換車道線之路段迴車。 (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