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2. 依計程車運輸合作社設置管理辦法規定,計程車運輸合作社之經管、管理,違反規定者,依(A)合作社法(B)公路法(C)以上皆是規定處罰。
273. 依計程車運輸合作社設置管理辦法規定,社員退出合作社或喪失社員資格時,該個人之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牌照依應(A)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B)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C)公路法之規定予以註銷。
274. 依計程車運輸合作社設置管理辦法規定,計程車運輸合作社之營運,不得有(A)辦理社員福利互助業務(B)協辦社員車輛貸款及動產擔保之登記(C)以上皆非之行為。
275. 汽車駕駛人,於鐵路、公路車站或其他交通頻繁處所,違規攬客營運,妨害交通秩序者,(A)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B)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C)處新臺幣150
276. 發生交通事故之車輛機件及車上痕跡證據尚須檢驗、鑑定或查證者(A)警察機關(B)消防機關(C)地方法院 得暫時扣留處理。
277.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不可任意移動下列何者(A)肇事車輛(B)現場痕跡證據(C)以上皆是。
278. 計程車駕駛人,任意拒載乘客者,依(A)公路法(B)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C)以上皆非 處以罰鍰。
279. 在正常天候狀況下,小型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行車速度為90公里前後兩車間需要保持多少公尺的行車安全距離(A)35公尺(B)40公尺(C)45公尺。
280. 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多少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A)60公里(B)70公里(C)80公里。
281. 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8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多少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A)60公里(B)70公里(C)80公里。
282.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車輛行駛於設有爬坡道之長陡坡路段,其時速低於最低速限時,除有特殊狀況外,應行駛何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A)外側車道(B)中線車道(C)爬坡道。
283.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下列何者為是(A)禁止車道倒車(B)禁止逆向行駛(C)以上皆是。
284.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下列何者為非(A)禁行路肩(B)禁止超車(C)禁止利用路肩倒車。
285. 車輛夜間行車同向前方多少公尺內有車輛行駛,不得使用遠光燈(A)80公尺(B)90公尺(C)100公尺。
286.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除於規定之停車處外,不得在何處停車(A)路肩及路肩外(B)隧道內(C)以上皆是。
287.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前,應妥為檢查車輛不得有下列情形(A)缺水、缺電(B)缺燃料(C)以上皆是。
288.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應妥為檢查車輛,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得少於幾公釐(A)1.6公釐(B)1.7公釐(C)1.8公釐。
289.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途中,因機件故障停於路肩上待援。應在故障車輛後方多少公尺處設置車輛故障標誌警示(A)50公尺至100公尺(B)100公尺至200公尺(C)200公尺至300公尺。
290.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途中,因機件故障無法滑離車道時,除顯示危險警告燈外,應在故障車輛後方多少公尺處設置車輛故障標誌警示(A)50公尺(B)100公尺(C)150公尺。
291.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於長度4公里以上或經管理機關公告之隧道,應保持多少公尺以上之行車安全距離(A)30公尺(B)40公尺(C)50公尺。
292. 標線線型為白色倒三角形、表示何種意義(A)讓路線(B)車種專用車道標線(C)方向指示標線。
293. 標線為白色菱形劃設於車道,表示何種意義(A)讓路線(B)車種專用車道標線(C)指向線。
294. 車輛停放線,用以指示車輛駕駛人停放車輛之位置與範圍,地面繪製有身心障礙者圖案,表示何種義意(A)救護車專用停車位(B)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C)警備車專用停車位。
295. 閃光號誌之路口,東西向為閃光黃燈、南北向為閃光紅燈 ,以路權法則區分路權,應何者為優先(A)沒有規定(B)東西向車輛(C)南北向車輛。
296. 標線依其型態分類,其雙白實線是(A)設於路側者,用以禁止停車;設於中央分向島兩側者,用以分隔對向車流(B)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同向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C)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並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