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我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何為?(A)復審(B)請願(C)訴願(D)訴訟
46.公務人員對於長官所為之管理認為不當者,得依法提出:(A)申訴(B)訴願(C)復審(D)聲明異議
47.我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5條規定: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下列何種作為?(A)復審(B)請願(C)訴願(D)訴訟
48.某甲係內政部專員,因對該部辦公環境設施認為有所不當,依法提出申訴而不服函復,其應向那一機關提出再申訴?(A)公務員懲戒委員會(B)行政院人事行政局(C)行政法院(D)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2.各機關長官應迴避任用其配偶及幾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A)三親等(B)四親等(C)五親等(D)六親等
3.公務人員遇有下列那些情事,得經機關核准「留職停薪」﹖1.育嬰2.待親3.進修(A)1(B)12(C)13(D)123
4.我國取得正式任用資格後之公務人員,任用程序的第一個步驟是:(A)實習(B)試用(C)派代(D)派任
5.行政學者張潤書將「行政組織」劃分為四個層級,指出最高決策層係政務官的地位,負責所有政策上的制定,在此一層級者應具備什麼條件﹖(A)完全的通才(B)專家知識(C)完全的專才(D)專業素養
6.下列有關機關一般「辦理機要人員」任用之敘述,何者有誤?(A)得隨時免職(B)不得超過五人(C)任用不受考試及格之限制(D)可以主管之職稱進用
7.機關職位出缺時,由在職的低級人員升任補充之的任用方式稱之為(A)內升制(B)外補制(C)功績制(D)折衷制
8.下列那一官等的公務人員,其任用不須呈請總統任命?(A)簡任(B)特任(C)薦任(D)委任
9.初任各職務人員,未具擬任職務職等任用格者,在同官等高二職等範圍內得予﹖(A)派代(B)代理(C)試用(D)權理
10.初任各官等人員,未具與擬任職務職責程度相當或低一職等之經驗六個月以上者,應先予﹖(A)派代(B)代理(C)試用(D)派任
11.就行政能力的取向言,最基層的公務人員,如委任第一至五職等人員,其所需的能力條件為:(A)通才條件(B)專業條件(C)通才與專才各半(D)與通才或專業條件無關
12.下列那一官等的公務人員,其任用不須呈請總統任命?(A)簡任(B)特任(C)薦任(D)委任
13.下列何者不是內升制之優點?(A)足以吸引卓越人才(B)公務人員認為升遷有望,較肯安心樂意的工作(C)晉升新職人員對於新任職務可以從容應付(D)易於保持機關的安定
14.以下何者是公務人員甄補內升制度的可能缺點?(A)公務人員因升遷機會多,樂於工作(B)路遙知馬力,組織可以深入瞭解公務人員的才能(C)經驗豐富,可以很快適應工作(D)難以達到人才「廣收慎選」的理想
15.下列何者,不是任用公務人員應注意之條件?(A)品德操行(B)學識才能(C)經驗體格(D)政黨背景
16.我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五條規定:公務人員依官等及職等任用之,薦任為:(A)第五至第九職等(B)第五至第七職等(C)第六至第九職等(D)第六至第十職等
17.依我國現行人事制度,各機關長官應迴避任用其配偶及幾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A)三親等(B)四親等(C)五親等(D)六親等
18.下列何者不屬於外補任用制的優點?(A)足以吸收卓越人才至政府服務(B)足收「適才適所」之效(C)有新份子加入易有所改革及進步(D)對於新職可以從容應付
19.依我國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下列何項應與公務人員擬任之職務種類和職責相當?(A)學識、才能、經驗、體格(B)學識、才能、工作、容貌(C)學識、操行、經驗、體格(D)學識、才能、經驗、體型
20.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法律之規定,公務人員之任用受到消極資格之限制。下列何者被包含在此限制之中?(A)經合格醫師證明其有精神病者,不得擔任公務人員(B)未經國家考試及格者,不得擔任公務人員(C)
21.下列有關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的條件限制,何者有誤?(A)依法考試及格(B)依法銓敘合格(C)依法升等合格(D)依法檢覈合格
22.現職公務人員連續任職年限,俸級與考績均達一定標準,得以取得同官等高一職等之任用資格,這是屬於以下何種任用資格取得途徑?(A)依法考試及格(B)依法銓敘合格(C)依法考績陞等(D)依法年資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