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1924年海牙規則並非規範運送人與託運人間之權利與義務關係 (B)1968年海牙威士比規則可以規範傭船契約之內容 (C)1978年漢堡規則以海上貨物運送契約當事人為規範
8. 有關傭船業務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A)船長為了救助海上生命或財產可以偏航(B)無正當理由之偏航則構成契約基本之違反 (C)延滯費為約定之賠償金,船東可以不必證明損失金額。 (D)約定以習慣裝
11. 依一九六九年CLC公約之一九九二年議定書規定,船舶所有人之賠償總額在任何情況下不應超過何者? (A)五千七百九十萬SDR (B)五千九百七十萬SDR (C)七千五百九十萬SDR (D)九千七百
13. 船舶為共同安全而駛入避難港,下列何者費用不可列入共同海損 (A)為了船舶維修支付船長與海員等之逾時加班費 (B)搬運或卸載貨物、燃料及供應品之費用 (C)航程延長期間所合理發生船員薪津與給養品
17. 對於採LOF契約,救助裝載油類貨物之油輪但救助不成功,救助人之報酬請求? (A)可請求其所發生的合理費用 (B)依「無效果即無報酬」之契約原則,無權請求 (C)依法上訴後請求 (D)依交付仲裁
16. 船舶因船長為避免共同危險所為處分而生之損害,下列何者狀況應列入共同海損計算? (A)因任何原因之煙燻或過熱所致之毀損 (B)船上器具與供應品,於海難中爲了共同安全須作燃料時 (C)船舶於漂浮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