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3 保險人應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6 條第 2 項及第 3 項規定,將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資產交由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等達(A)twA(B)twAA(C)twA-(D)twBBB+
77保險人應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6 條第 2 項及第 3 項規定,將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資產交由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等達(A)twAA(B)twBBB+(C)twA(D)twA- 等級以
2-141保險人應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將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資產交由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等達(A)twA(B)twAA(C)twA-(D)twBBB+ 等級以上之國
404 保險人應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將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資產交由惠譽國際信用評管(股)台灣分公司達(A)AA(twn)(B)AA(twn)(C)A-(twn)(D)BBB
425保險人應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6 條第 2 項及第 3 項規定,將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資產交由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等達_______等級以上之國內保險機構予以保管。(A)twAA(B
88保險人應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6 條第 2 項及第 3 項規定,將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資產交由惠譽國際信用評等(股)台灣分公司達______等級以上之國內保管機構予以保管。(A) A(twn)
563保險人應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6 條第 2 項及第 3 項規定,將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資產交由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等達_______等級以上之國內保險機構予以保管。(A)twA(B)
567保險人應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6 條第 2 項及第 3 項規定,將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資產交由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等達________等級以上之國內保險機構予以保管。(A)twA(B
367「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11 條第 1 項規定,保險人接受要保人以保險契約委任全權決定運用標的者,其運用範圍以下列哪些為限:A、台灣存託憑證 B、證券相關商品 C、公開發行之公司股票 D、
84「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11 條第 1 項規定,保險人接受要保人以保險契約委任全權決定運用標的者,其運用範圍以下列哪些為限:A、台灣存託憑證 B、證券相關商品 C、公開發行之公司股票D、衍生
36「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11 條第 1 項規定,保險人接受要保人以保險契約委任全權決定運用標的者,其運用範圍以下列哪些為限:A、台灣存託憑證 B、證券相關商品 C、公開發行之公司股票 D、衍
2-101 「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11 條第 1 項規定,保險人接受要保人以保險契約委任全權決定運用標的者,其運用範圍以下列那些為限 A.台灣存託憑證 B.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發行之受益證券或
2-89「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11條第1項規定,保險人接受要保人以保險契約委任全權決定運用標的者,其運用範圍以下列哪些為限:A、台灣存託憑證 B、證券相關商品 C、公開發行之公司股票 D、衍生性
77「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11條第1項規定,保險人接受要保人以保險契約委任全權決定運用標的者,其運用範圍以下列那些為限:A、台灣存託憑證 B、證券相關商品 C、公開發行之公司股票 D、衍生性金融
186「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11 條第 1 項規定,保險人接受要保人以保險契約委任全權決定運用標的者,其運用範圍以下列那些為限 A 台灣存託憑證 B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
311「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11 條第 1 項規定,保險人接受要保人以保險契約委任全權決定運用標的者,其運用範圍以下列那些為限 A 台灣存託憑證 B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
150「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11 條第 1 項規定,保險人接受要保人以保險契約委任全權決定運用標的者,其運用範圍以下列那些為限 A.台灣存託憑證 B.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
88.「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11條第1項規定,保險人接受要保人以保險契約委任全權決定運用標的者,其運用範圍以下列哪些為限:A、台灣存託憑證B、證券相關商品C、公開發行之公司股票D、衍生性金融商品
85「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11 條第 1 項規定,保險人接受要保人以保險契約委任全權決定運用標的者,其運用範圍以下列那些為限 A 台灣存託憑證 B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
37「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11 條第 1 項規定,保險人接受要保人以保險契約委任全權決定運用標的者,其運用範圍以下列那些為限 A 台灣存託憑證 B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
2-90「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11條第1項規定,保險人接受要保人以保險契約委任全權決定運用標的者,其運用範圍以下列那些為限 A台灣存託憑證 B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信託證券
2-162 保險人應確實建立投資標的發行、保證、經理機構之信用風險評估機制及分散原則,並應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9 條第 2 項規定訂定投資標的 A.發行 B.保證 C.保管 D.經理 (A)A
2-161 保險人應確實建立投資標的 A.發行 B.保證 C.保管 D.經理,機構之信用風險評估機制及分散原則,並應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9 條第 2 項規定訂定相關規定(A)AB(B)AD(C
210保險人應確實建立投資標的 A 發行 B 保證 C 保管 D 經理,機構之信用風險評估機制及分散原則,並應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9 條第 2 項規定訂定相關規定(A)AB(B)AD(C)AB
115保險人應確實建立投資標的發行、保證、經理機構之信用風險評估機制及分散原則,並應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9 條第 2 項規定訂定投資標的 A、發行 B、保證 C、保管 D、經理(A)AD(B)
79「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8 條第 2 項規定,將一般帳簿資產轉入非由保險人全權決定運用標的之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做為其設立之用,除事先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得以符合第 10 條第 1 項規定之標的
381保險人應確實建立投資標的 A.發行 B.保證 C.保管 D.經理,機構之信用風險評估機制及分散原則,並應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9 條第 2 項規定訂定相關規定(A)AB(B)AD(C)AB
142保險人應確實建立投資標的發行、保證、經理機構之信用風險評估機制及分散原則,並應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9 條第 2 項規定訂定投資標的 A、發行 B、保證 C、保管 D、經理(A)AD(B)
199「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8 條第 2 項規定,將一般帳簿資產轉入非由保險人全權決定運用標的之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做為其設立之用,除事先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得以符合第 10條第 1 項規定之標的
116保險人應確實建立投資標的 A 發行 B 保證 C 保管 D 經理 機構之信用風險評估機制及分散原則,並應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9 條第 2 項規定訂定投資標的發行、經理機構破產之緊急應變及
338保險人應確實建立投資標的發行、保證、或經理機構之信用風險評估機制及分散原則,並應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9 條第 2 項規定訂定投資標的 A、發行 B 保證 C、保管 D、經理機構破產之緊急
2-137保險人應確實建立投資標的發行、保證、經理機構之信用風險評估機制及分散原則,並應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訂定投資標的A、發行 B、保證 C、保管D、經理 (A)AD(B)AC(
416保險人應確實建立投資標的 A 發行 B 保證 C 保管 D 經理機構之信用風險評估機制及分散原則,並應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9 條第 2 項規定訂定投資標的發行、經理機構破產之緊急應變及追
95.「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規定,將一般帳簿資產轉入非由保險人全權決定運用標的之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做為其設立之用,除事先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得以符合第10條第1項規定之標的資產為移轉外,
70「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規定,將一般帳簿資產轉入非由保險人全權決定運用標的之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做為其設立之用,除事先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得以符合第10條第1項規定之標的資產為移轉外,應
2-80「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規定,將一般帳簿資產轉入非由保險人全權決定運用標的之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做為其設立之用,除事先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得以符合第10條第1項規定之標的資產為移轉外
2-85保險人應確實建立投資標的發行、保證、 或經理機構之信用風險評估機制及分散原則,並應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訂定投資標的A、發行B保證C、保管D、經理機構破產之緊急應變及追償作業
75保險人應確實建立投資標的發行、保證、 或經理機構之信用風險評估機制及分散原則,並應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訂定投資標的A、發行B保證C、保管 D、經理機構破產之緊急應變及追償作業程
118保險人應確實建立投資標的A發行 B保證 C保管 D經理,機構之信用風險評估機制及分散原則,並應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訂定投資標的發行、保證或經理機構破產之緊急應變及追償作業程序
333「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18 條第 3 項規定,以外幣收付之投資型保險契約,保險人應與要保人事先約定收付方式,且以________ ,但依第 1項但書規定辦理以新臺幣給付年金者不在此限。(
35 「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10 條第 1 項規定,投資型保險契約所提供 連結之投資標的及專設帳簿資產之運用,除要保人以保險契約約定委任保險人 全權決定運用標的者外,以下列哪些為限:A 金融債
2-132 「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24 條第 1 項規定,全委投資型保險契約於簽訂後,因法令變更致其投資或交易範圍有增減時,保險人應以不低於多久之期間內通知要保人 (A)三個月(B)三十日(C
104「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24 條第 1 項規定,全委投資型保險契約於簽訂後,因法令變更致其投資或交易範圍有增減時,保險人應以不低於多久之期間內通知要保人 (A)三個月(B)三十日(C)六十
112「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24 條第 1 項規定,全委投資型保險契約於簽訂後,因法令變更致其投資或交易範圍有增減時,保險人應以不低於多久之期間內通知要保人(A)三個月(B)三十日(C)六十日
505「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24 條第 1 項規定,全委投資型保險契約於簽訂後,因法令變更致其投資或交易範圍有增減時,保險人應以不低於多久之期間內通知要保人(A)三個月(B)三十日(C)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