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hih Hui Kuo】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52 A股份有限公司在民國99年向主管機關申報與公告之年度財務報告,經發現內容有虛偽隱匿等記載不實情事,請問該公司何人無須對該財務報告的不實登載負「無過失責任」?(A)發行人(B)董事長(C)會計師(

【評論內容】第 20-1 條前條第二項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業務文件或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其主要內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下列各款之人,對於發行人所發行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出賣人或持有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一、發行人及其負責人。二、發行人之職員,曾在財務報告或財務業務文件上簽名或蓋章者。前項各款之人,除發行人、發行人之董事長、總經理外,如能證明已盡相當注意,且有正當理由可合理確信其內容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免負賠償責任。會計師辦理第一項財務報告或財務業務文件之簽證,有不正當行為或違反或廢弛其業務上應盡之義務,致第一項之損害發生者,負賠償責任。前項會計師之賠償責任,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出賣人或持有人得聲請法院調閱會計師工作底稿並請求閱覽或抄錄,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不得拒絕。第一項各款及第三項之人,除發行人、發行人之董事長、總經理外,因其過失致第一項損害之發生者,應依其責任比例,負賠償責任。前條第四項規定,於第一項準用之。

【評論主題】11 有關授權明確性原則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授權明確性的三要素:目的、範圍、內容 (B)機關可以自由再授權(C)概括的授權限於技術性與細節性之規定 (D)法律授權不得以行政規則替代

【評論內容】答:授權明確性原則源自德國基本法第80 條的規定,由學者(許宗力教授)引入國內,我國大法官受到學界影響,在釋字第313 號的解釋文中,正式引進授權明確性原則,而後廣泛使用。我國於行政程序法第5 條與第150 條第2 項亦有明文規定,茲就其相關規定分述如下:法律授權明確定原則之定義依行政程序法與釋字相關規定:第5 條規定規定可知,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第150 條第2 項規定可知,法規命令之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釋字第313、602、604 號等相關解釋文意旨認為:若法律就其構成要件,授權以命令為補充規定者,授權之內容及範圍應具體明確,始符合憲法第23 條以法律限制人民權利之意旨。綜上所述可知,授權明確性原則乃是指立法院以法律授權行政機關制定法規命令時,其授權的「目的、內容、範圍」須具體明確。判斷法律授權是否違反此原則的標準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43 號解釋理由書意旨認為:何種事項應以法律直接規範或得委由命令予以規定,與所謂規範.....

【評論主題】52 A股份有限公司在民國99年向主管機關申報與公告之年度財務報告,經發現內容有虛偽隱匿等記載不實情事,請問該公司何人無須對該財務報告的不實登載負「無過失責任」?(A)發行人(B)董事長(C)會計師(

【評論內容】第 20-1 條前條第二項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業務文件或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其主要內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下列各款之人,對於發行人所發行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出賣人或持有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一、發行人及其負責人。二、發行人之職員,曾在財務報告或財務業務文件上簽名或蓋章者。前項各款之人,除發行人、發行人之董事長、總經理外,如能證明已盡相當注意,且有正當理由可合理確信其內容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免負賠償責任。會計師辦理第一項財務報告或財務業務文件之簽證,有不正當行為或違反或廢弛其業務上應盡之義務,致第一項之損害發生者,負賠償責任。前項會計師之賠償責任,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出賣人或持有人得聲請法院調閱會計師工作底稿並請求閱覽或抄錄,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不得拒絕。第一項各款及第三項之人,除發行人、發行人之董事長、總經理外,因其過失致第一項損害之發生者,應依其責任比例,負賠償責任。前條第四項規定,於第一項準用之。

【評論主題】11 有關授權明確性原則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授權明確性的三要素:目的、範圍、內容 (B)機關可以自由再授權(C)概括的授權限於技術性與細節性之規定 (D)法律授權不得以行政規則替代

【評論內容】

答:授權明確性原則源自德國基本法第80 條的規定,由學者(許宗力教授)引入國內,我國大法官受到學界影響,在釋字第313 號的解釋文中,正式引進授權明確性原則,而後廣泛使用。我國於行政程序法第5 條與第150 條第2 項亦有明文規定,茲就其相關規定分述如下:法律授權明確定原則之定義依行政程序法與釋字相關規定:第5 條規定規定可知,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第150 條第2 項規定可知,法規命令之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釋字第313、602、604 號等相關解釋文意旨認為:若法律就其構成要件,授權以命令為補充規定者,授權之內容及範圍應具體明確,始符合憲法第23 條以法律限制人民權利之意旨。

...

【評論主題】52 A股份有限公司在民國99年向主管機關申報與公告之年度財務報告,經發現內容有虛偽隱匿等記載不實情事,請問該公司何人無須對該財務報告的不實登載負「無過失責任」?(A)發行人(B)董事長(C)會計師(

【評論內容】第 20-1 條前條第二項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業務文件或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其主要內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下列各款之人,對於發行人所發行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出賣人或持有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一、發行人及其負責人。二、發行人之職員,曾在財務報告或財務業務文件上簽名或蓋章者。前項各款之人,除發行人、發行人之董事長、總經理外,如能證明已盡相當注意,且有正當理由可合理確信其內容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免負賠償責任。會計師辦理第一項財務報告或財務業務文件之簽證,有不正當行為或違反或廢弛其業務上應盡之義務,致第一項之損害發生者,負賠償責任。前項會計師之賠償責任,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出賣人或持有人得聲請法院調閱會計師工作底稿並請求閱覽或抄錄,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不得拒絕。第一項各款及第三項之人,除發行人、發行人之董事長、總經理外,因其過失致第一項損害之發生者,應依其責任比例,負賠償責任。前條第四項規定,於第一項準用之。

【評論主題】有關國家賠償請求權之行使,下列那一項描述為正確?(A)外國人申請國家賠償,以合法居留者為限(B)受託行使公權力者,以受委託者為請求賠償對象(C)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D)請求權自知有損害時起,

【評論內容】

第10條

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 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前項請求,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

【評論主題】41.行政訴訟之標的對於第三人及當事人一造必須合一確定者,行政法院應以裁定命該第三人為何種行為?(A)向同一行政法院提起確認之訴(B)選定當事人(C)參加訴訟(D)委任訴訟代理人

【評論內容】最佳解答發問者自選回答者:午夜怪貓,喵~! ( 研究生 2 級 )回答時間:2006-03-25 10:49:48[ 檢舉 ]

一、一造,就是一方的意思,也就是原告或被告。如果是行政訴訟,那通常是原告那一方。

二、必須合一確定:就是大家都一定要黏在一起動作、不能夠個別行動的意思。為什麼會這樣呢?通常是因為另外有其他法律關係的原因。

三、這一條的意思,舉個例子給你看,應該就可以懂了。甲死亡,留有土地一塊,由兒子乙丙丁三人共同繼承。在繼承後遺產還沒有分割前,這塊土地是三個人公同共有的。稅捐稽徵機關命乙丙丁三個人繳納遺產稅,三個人都不服,提起救濟,案件進入到行政法院來。法院審理到一半,發現除了兒子乙丙丁以外,其實甲還有個女兒戊也是有...

【評論主題】1. 如下圖所示,求:【題組】(1)樑最大彎矩距右端為多少 m?(2 分)

【評論內容】第139條(締結行政契約之方式)  行政契約之締結,應以書面為之。法規另有其他方式之規定者,依其規定。

【評論主題】法規經公布廢止之日起,至何時失效?(A)當日 (B)第二日 (C)第三日 (D)立即失效

【評論內容】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依前二項程序廢止之法規,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並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效

【評論主題】五、寫作題:共24分1. Harry has a new computer.(加入附加問句)(3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評論內容】國家賠償適用法律之順序有其他特別規定之法律為優先→次為國家賠償法→最後為民法

【評論主題】四、計算題:(每題 10 分,共 20 分)【題組】1.,B=PAP-1 , 試求:(1) B= ?,則d=?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在本法修正施行前後均有任職年資合計滿十五年以上者,其退休金應選擇同一給付方式請領。   本法修正施行前在職人員已有任職年資未滿十五年,於本法修正施行後退休,擇領月退休金者,另按未滿十五年之年資為準,依下列規定擇一支給補償金:   一、每減一年,增給半個基數之一次補償金。   二、每減一年,增給基數百分之○‧五之月補償金。   本法修正施行前任職未滿二十年,於本法修正施行後退休,其前後任職年資合計滿十五年支領月退休金者,依其在本法修正施行後年資,每滿半年一次增發半個基數之補償金,最高一次增發三個基數,至二十年止。其前後任職年資超過二十年者,每滿一年減發半個基數,至滿二十六年者不再增減。其增減之基數,由基金支給。   本法修正施行前擇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人員,其所支月退休金及遺族一次撫慰金,均照本法修正施行前原規定給與標準支給。   前項支領一次撫慰金之遺族為父母、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者,如不領一次撫慰金時,得由遺族自願按原月退休金之半數或兼領月退休金之半數,改領月撫慰金。

【評論主題】【題組】 ⑷ PAN(peroxyacyl nitrate)

【評論內容】3F才是正解,最佳解有誤

【評論主題】三、如下圖所示,求出流經 30Ω 之電流 I。(20 分)

【評論內容】第 13 條 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評論主題】【題組】 ⑷ Piercing and sucking mouthpartsChewing mouthparts

【評論內容】第 51 條 行政機關對於人民依法規之申請,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按各事項類別, 訂定處理期間公告之。 未依前項規定訂定處理期間者,其處理期間為二個月。 行政機關未能於前二項所定期間內處理終結者,得於原處理期間之限度內 延長之,但以一次為限。 前項情形,應於原處理期間屆滿前,將延長之事由通知申請人。 行政機關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歸責之事由,致事務之處理遭受阻礙時,於該 項事由終止前,停止處理期間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