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Wenting Li】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某直轄市之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後為一百五十萬人,試問該直轄市之議員總額不可能有幾人?(A)53人(B)54人(C)55人(D)56人

【評論內容】第 33 條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分別由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應參酌各該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財政、區域狀況,並依下列規定,於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定之:一、直轄市議員總額:(一)區域議員名額:直轄市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在二百萬人以下者,不 得超過五十五人;超過二百萬人者,不得超過六十二人。(二)原住民議員名額:有平地原住民人口在二千人以上者,應有平地原 住民選出之議員名額;有山地原住民人口在二千人以上或改制前有 山地鄉者,應有山地原住民選出之議員名額。二、縣(市...

【評論主題】某直轄市之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後為一百五十萬人,試問該直轄市之議員總額不可能有幾人?(A)53人(B)54人(C)55人(D)56人

【評論內容】第 33 條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分別由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應參酌各該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財政、區域狀況,並依下列規定,於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定之:一、直轄市議員總額:(一)區域議員名額:直轄市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在二百萬人以下者,不 得超過五十五人;超過二百萬人者,不得超過六十二人。(二)原住民議員名額:有平地原住民人口在二千人以上者,應有平地原 住民選出之議員名額;有山地原住民人口在二千人以上或改制前有 山地鄉者,應有山地原住民選出之議員名額。二、縣(市...

【評論主題】某直轄市之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後為一百五十萬人,試問該直轄市之議員總額不可能有幾人?(A)53人(B)54人(C)55人(D)56人

【評論內容】第 33 條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分別由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應參酌各該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財政、區域狀況,並依下列規定,於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定之:一、直轄市議員總額:(一)區域議員名額:直轄市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在二百萬人以下者,不 得超過五十五人;超過二百萬人者,不得超過六十二人。(二)原住民議員名額:有平地原住民人口在二千人以上者,應有平地原 住民選出之議員名額;有山地原住民人口在二千人以上或改制前有 山地鄉者,應有山地原住民選出之議員名額。二、縣(市...

【評論主題】某直轄市之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後為一百五十萬人,試問該直轄市之議員總額不可能有幾人?(A)53人(B)54人(C)55人(D)56人

【評論內容】第 33 條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分別由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應參酌各該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財政、區域狀況,並依下列規定,於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定之:一、直轄市議員總額:(一)區域議員名額:直轄市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在二百萬人以下者,不 得超過五十五人;超過二百萬人者,不得超過六十二人。(二)原住民議員名額:有平地原住民人口在二千人以上者,應有平地原 住民選出之議員名額;有山地原住民人口在二千人以上或改制前有 山地鄉者,應有山地原住民選出之議員名額。二、縣(市...

【評論主題】某直轄市之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後為一百五十萬人,試問該直轄市之議員總額不可能有幾人?(A)53人(B)54人(C)55人(D)56人

【評論內容】第 33 條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分別由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應參酌各該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財政、區域狀況,並依下列規定,於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定之:一、直轄市議員總額:(一)區域議員名額:直轄市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在二百萬人以下者,不 得超過五十五人;超過二百萬人者,不得超過六十二人。(二)原住民議員名額:有平地原住民人口在二千人以上者,應有平地原 住民選出之議員名額;有山地原住民人口在二千人以上或改制前有 山地鄉者,應有山地原住民選出之議員名額。二、縣(市...

【評論主題】委辦規則須經上級政府或委辦機關核定者,核定機關應於多久內為核定與否之決定?(A)半個月(B)一個月(C)二個月(D)三個月

【評論內容】第 33 條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分別由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應參酌各該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財政、區域狀況,並依下列規定,於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定之:一、直轄市議員總額:(一)區域議員名額:直轄市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在二百萬人以下者,不 得超過五十五人;超過二百萬人者,不得超過六十二人。(二)原住民議員名額:有平地原住民人口在二千人以上者,應有平地原 住民選出之議員名額;有山地原住民人口在二千人以上或改制前有 山地鄉者,應有山地原住民選出之議員名額。二、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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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 33 條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分別由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應參酌各該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財政、區域狀況,並依下列規定,於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定之:一、直轄市議員總額:(一)區域議員名額:直轄市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在二百萬人以下者,不 得超過五十五人;超過二百萬人者,不得超過六十二人。(二)原住民議員名額:有平地原住民人口在二千人以上者,應有平地原 住民選出之議員名額;有山地原住民人口在二千人以上或改制前有 山地鄉者,應有山地原住民選出之議員名額。二、縣(市...

【評論主題】14 地方制度法規定,村(里)得召集基層建設座談會,其實施辦法由何機關定之?(A)內政部 (B)直轄市、縣(市) (C)鄉(鎮、市、區) (D)村(里)民大會

【評論內容】村 (里) 得召集村 (里) 民大會或基層建設座談會;其實施辦法,由直轄市、縣 (市) 定之。

【評論主題】某直轄市之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後為一百五十萬人,試問該直轄市之議員總額不可能有幾人?(A)53人(B)54人(C)55人(D)56人

【評論內容】第 33 條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分別由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應參酌各該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財政、區域狀況,並依下列規定,於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定之:一、直轄市議員總額:(一)區域議員名額:直轄市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在二百萬人以下者,不 得超過五十五人;超過二百萬人者,不得超過六十二人。(二)原住民議員名額:有平地原住民人口在二千人以上者,應有平地原 住民選出之議員名額;有山地原住民人口在二千人以上或改制前有 山地鄉者,應有山地原住民選出之議員名額。二、縣(市...

【評論主題】委辦規則須經上級政府或委辦機關核定者,核定機關應於多久內為核定與否之決定?(A)半個月(B)一個月(C)二個月(D)三個月

【評論內容】第 33 條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分別由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應參酌各該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財政、區域狀況,並依下列規定,於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定之:一、直轄市議員總額:(一)區域議員名額:直轄市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在二百萬人以下者,不 得超過五十五人;超過二百萬人者,不得超過六十二人。(二)原住民議員名額:有平地原住民人口在二千人以上者,應有平地原 住民選出之議員名額;有山地原住民人口在二千人以上或改制前有 山地鄉者,應有山地原住民選出之議員名額。二、縣(市...

【評論主題】14 地方制度法規定,村(里)得召集基層建設座談會,其實施辦法由何機關定之?(A)內政部 (B)直轄市、縣(市) (C)鄉(鎮、市、區) (D)村(里)民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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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22 臺灣省何時起實施自治?(A)民國 39 年 (B)民國 49 年 (C)民國 59 年 (D)民國 69 年

【評論內容】《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是中華民...

【評論主題】14 地方制度法規定,村(里)得召集基層建設座談會,其實施辦法由何機關定之?(A)內政部 (B)直轄市、縣(市) (C)鄉(鎮、市、區) (D)村(里)民大會

【評論內容】村 (里) 得召集村 (里) 民大會或基層建設座談會;其實施辦法,由直轄市、縣 (市) 定之。

【評論主題】22 臺灣省何時起實施自治?(A)民國 39 年 (B)民國 49 年 (C)民國 59 年 (D)民國 69 年

【評論內容】《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是中華民...

【評論主題】14 地方制度法規定,村(里)得召集基層建設座談會,其實施辦法由何機關定之?(A)內政部 (B)直轄市、縣(市) (C)鄉(鎮、市、區) (D)村(里)民大會

【評論內容】村 (里) 得召集村 (里) 民大會或基層建設座談會;其實施辦法,由直轄市、縣 (市) 定之。

【評論主題】18 關於跨區域之自治事務,各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得採取之合作方式,不含下列何者?(A)成立區域合作組織(B)交由上級機關辦理(C)訂定協議(D)訂定行政契約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 第21條 

地方自治事項涉及跨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域時,由各該地方自治團體協商辦理;必要時,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協調各相關地方自治團體共同辦理或指定其中一地方自治團體限期辦理。

第24條之1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為處理跨區域自治事務、促進區域資源之利用或增進區域居民之福祉,得與其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成立區域合作組織、訂定協議、行政契約或以其他方式合作,並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備查。前項情形涉及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職權者,應經各該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同意。第一項情形涉及管轄權限之移轉或調整者,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應制(訂)定、修正各該自治法規。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對於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所提跨區域之建設計畫或第一項跨區域合作事項,應優先給予補助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評論主題】24 有關地方公民投票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必須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始為通過(B)有關地方自治條例之複決案經公民投票通過者,原

【評論內容】

公民投票30 公民投票案經通過者,各該選舉委員會應於投票完畢七日內公告公民投票

結果,並依下列方式處理:一、有關法律、自治條例之複決案,原法律或自治條例於公告之日算至第 三日起,失其效力。二、有關法律、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案,行政院、直轄市、縣(市) 政府應於三個月內研擬相關之法律、自治條例提案,並送立法院、直 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審議。立法院、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 應於下一會期休會前完成審議程序。三、有關重大政策者,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 要處置。四、依憲法之複決案,立法院應咨請總統公布。立法院審議前項第二款之議案,不受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評論主題】46 下列那一個區之區長,非由區民直接選舉產生?(A)新北市烏來區 (B)桃園市大溪區 (C)臺中市和平區 (D)高雄市茂林區

【評論內容】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是指中華民國的縣改制為直轄市後,原本管轄的山地鄉隨之改制而成的地方自治團體,與自治區類似。由於直轄市之下的區依法並未擁有地方自治權,為解決山地鄉改制為區後,喪失原有部落自治與地方自治權力的問題,透過修正《地方制度法》,特別將改制為直轄市後,山地鄉改制而成的區定為「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且準用同法之鄉、鎮、縣轄市相關規定,使其得以擁有地方自治權限[1],延續原住民族既有的部落自治傳統文化,達到尊重臺灣原住民族文化的美意[2]。山地原住民區長及區民代表為民選。

目前共有6個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4],分布上以高雄市最多,共3個

【評論主題】43 A 直轄市議會三讀通過該市停車管理自治條例,A 市政府認為窒礙難行而移請覆議。市議會如欲維持原決議,至少應有多少比例之出席議員贊成,始得要求市政府接受原決議?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二 (

【評論內容】

直轄市政府對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至第六款及第十款之議決案,如認為窒礙難行時,應於該議決案送達直轄市政府三十日內,就窒礙難行部分敘明理由送請直轄市議會覆議。第八款及第九款之議決案,如執行有困難時,應敘明理由函復直轄市議會。縣 (市) 政府對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至第六款及第十款之議決案,如認為窒礙難行時,應於該議決案送達縣 (市) 政府三十日內,就窒礙難行部分敘明理由送請縣 (市) 議會覆議。第八款及第九款之議決案,如執行有困難時,應敘明理由函復縣 (市) 議會。鄉 (鎮、市) 公所對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至第六款及第十款之議決案,如認為窒礙難行時,應於該議決案送達鄉 (鎮、市) 公所三十日內,就窒礙難行部分敘明理由送請鄉 (鎮、市) 民...

【評論主題】31 下列何者並非公法人?(A)臺北市 (B)花蓮縣鳳林鎮 (C)高雄市那瑪夏區 (D)臺南市關廟區

【評論內容】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37條                                           為執行特定公共事務,於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以外,得設具公法性質之行n政法人,其設立、組織、營運、職能、監督、人員進用及其現職人員隨同n移轉前、後之安置措施及權益保障等,應另以法律定之。

【評論主題】19 下列何者無須以自治條例定之?(A)關於地方自治團體及所營事業機構之組織者(B)關於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學校之組織者(C)創設地方自治團體居民之權利義務者(D)限制地方自治團體居民之權利

【評論內容】

下列事項以自治條例定之:一、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應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者。二、創設、剝奪或限制地方自治團體居民之權利義務者。三、關於地方自治團體及所營事業機構之組織者。四、其他重要事項,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應以自治條例定之者自治條例定之者。

【評論主題】14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縣轄市與下列那一個地方自治層級的地位相同?(A)直轄市 (B)市 (C)鄉 (D)縣

【評論內容】

地方劃分為省、直轄市。省劃分為縣、市 (以下稱縣 (市) ) ;縣劃分為鄉、鎮、縣轄市 (以下稱鄉 (鎮、市) ) 。直轄市及市均劃分為區。鄉以內之編組為村;鎮、縣轄市及區以內之編組為里。村、里 (以下稱村 (里) ) 以內之編組為鄰。

【評論主題】22 下列何項原住民社會教育之費用由中央政府全額補助?(A)識字、補習或進修教育 (B)民族技藝或職業訓練 (C)語言文化教育 (D)人權教育

【評論內容】地方政府得設立或輔導民間設立原住民族推廣教育機構,提供原住民下列n教育:n一、識字教育。n二、各級學校補習或進修教育。n三、民族技藝、特殊技能或職地方政府得設立或輔導民間設立原住民族推廣教育機構,提供原住民下列教育:n一、識字教育。n二、各級學校補習或進修教育。n三、民族技藝、特殊技能或職業訓練。n四、家庭教育。n五、語言文化教育。n六、部落社區教育。n七、人權教育。n八、婦女教育。n九、其他成人教育。地方政府得設立或輔導民間設立原住民族推廣教育機構,提供原住民下列教育:n一、識字教育。n二、各級學校補習或進修教育。n三、民族技藝、特殊技能或職業訓練。n四、家庭教育。第28條 地方政府得設立或輔導民間設立原住民族...

【評論主題】19 原住民幼兒就讀公私立幼稚園學費補助,家戶有子女一人之中低收入戶就讀公立幼稚園,每年最高補助額度是新臺幣: (A) 二萬元 (B)二萬六千元 (C)五千元 (D)全額學費

【評論內容】

一、補助對象:原住民幼兒滿三歲(以當年九月一日起年滿三足歲者)未滿5歲,就讀立案之公私立幼兒園者。

 

二、補助項目及額度:

(一)就讀公立幼兒園者,每學期最高補助就讀費用8,500元。

(二)就讀私立幼兒園者,每學期最高補助就讀費用新臺幣1萬元。

(三)與其他中央政府所定補助性質相同時,應從優補助且不得重複申領。

(四)與地方政府所定補助性質相同時,得同時補助。但每人每學期補助總額不得高於應繳之學期收費總額。

 

三、申請程序:

(一)申請本要點之補助,以幼兒之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或實際扶養人為申請人。

(二)本補助申請截止日,每學年度第一學期為10月20日,第2學期為4月20日,申請人應於申請截止日前,檢具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向幼兒就讀之幼兒園提出申請。

【評論主題】8 請問我國地方民意代表之選舉,主要採取下列何種選舉制度?(A)單一選區制 (B)單一選區兩票制 (C)複數選區制 (D)比例代表制

【評論內容】國會議員由公民直接選舉產生或是下一級之地方議會實施間接選舉產生,或是依照政黨比例產生。地方之議員由該級地方人民直接選舉產生,或由下一級地方之議會實施間接選舉產生。議員對選民或產生他的機構負責,通常投票產生的議員可以被罷免;而依照政黨比例(不分區)的議員,除非失去黨籍,否則不能被罷免。議員選舉有分「單一選區」或「複數選區」。單一選區即是每一個選區中只產生一名議員,此種制度對於強勢的政黨比較有利。複數選區則是每一個選區中可產生多名議員,這種方法可以保障小黨或是無黨籍的候選人當選。在這種制度下(尤其是不可讓渡制),同一政黨之候選人們必須避免其中一兩人的票數過高導致該黨只有少數人當選,因此產生了配票機制。權力限制[編輯]

【評論主題】11 請問下列有關縣自治事項之敘述,何者錯誤?(A)地方立法機關得針對自治事項訂定自治條例 (B)縣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法律時,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 (C)中央行政機關得對自治事項進行適當

【評論內容】釋字第四九八號解釋亦曾指出:「……中央政府或其他上級政府對地方自治團體辦理自治事項、委辦事項,依法僅得按事項之性質,為適法或適當與否之監督。地方自治團體在憲法及法律保障之範圍內,享有自主與獨立之地位,國家機關自應予以尊重。……」上開解釋等於指出中央監督機關對於地方自治團體辦理自治事項時,僅能為適法性監督(或稱:合法性監督),亦即,僅能監督其適法與否,如認違法可對之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如認為適法,則適當與否,中央監督機關無權干預。有別於此,中央監督機關對於地方自治團體辦理委辦事項時,則可以為之適當性監督(或稱:合目的性監督),亦即,不僅可監督其適法與否,亦可監督其適當與否,如認違法或...

【評論主題】22 下列何項原住民社會教育之費用由中央政府全額補助?(A)識字、補習或進修教育 (B)民族技藝或職業訓練 (C)語言文化教育 (D)人權教育

【評論內容】地方政府得設立或輔導民間設立原住民族推廣教育機構,提供原住民下列n教育:n一、識字教育。n二、各級學校補習或進修教育。n三、民族技藝、特殊技能或職地方政府得設立或輔導民間設立原住民族推廣教育機構,提供原住民下列教育:n一、識字教育。n二、各級學校補習或進修教育。n三、民族技藝、特殊技能或職業訓練。n四、家庭教育。n五、語言文化教育。n六、部落社區教育。n七、人權教育。n八、婦女教育。n九、其他成人教育。地方政府得設立或輔導民間設立原住民族推廣教育機構,提供原住民下列教育:n一、識字教育。n二、各級學校補習或進修教育。n三、民族技藝、特殊技能或職業訓練。n四、家庭教育。第28條 地方政府得設立或輔導民間設立原住民族...

【評論主題】19 原住民幼兒就讀公私立幼稚園學費補助,家戶有子女一人之中低收入戶就讀公立幼稚園,每年最高補助額度是新臺幣: (A) 二萬元 (B)二萬六千元 (C)五千元 (D)全額學費

【評論內容】

一、補助對象:原住民幼兒滿三歲(以當年九月一日起年滿三足歲者)未滿5歲,就讀立案之公私立幼兒園者。

 

二、補助項目及額度:

(一)就讀公立幼兒園者,每學期最高補助就讀費用8,500元。

(二)就讀私立幼兒園者,每學期最高補助就讀費用新臺幣1萬元。

(三)與其他中央政府所定補助性質相同時,應從優補助且不得重複申領。

(四)與地方政府所定補助性質相同時,得同時補助。但每人每學期補助總額不得高於應繳之學期收費總額。

 

三、申請程序:

(一)申請本要點之補助,以幼兒之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或實際扶養人為申請人。

(二)本補助申請截止日,每學年度第一學期為10月20日,第2學期為4月20日,申請人應於申請截止日前,檢具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向幼兒就讀之幼兒園提出申請。

【評論主題】42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規定,縣市議員的選舉由何機關辦理?(A)省選委會主管並指揮監督縣市選委會辦理之 (B)中央選委會主管並指揮監督縣市選委會辦理之 (C)內政部主管並指揮監督縣市選委會辦理之

【評論內容】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的第七條(各級選舉之主管機關與監督)

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議員及縣(市)長選舉,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管,並指揮、監督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辦理之。  原住民區民代表及區長選舉,由直轄市選舉委員會辦理之;鄉(鎮、市)民代表及鄉(鎮、市)長選舉,由縣選舉委員會辦理之。  村(里)長選舉,由各該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辦理之。  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辦理前二項之選舉,並受中央選舉委員會之監督。  辦理選舉期間,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並於鄉(鎮、市、區)設辦理選務單位。

【評論主題】50 所謂法律優位原則,係指下列何者?(A)立法者居於積極支配行政的地位 (B)又稱為積極的依法行政原則 (C)沒有法律依據,行政機關不得為行政行為 (D)命令與法律牴觸者無效

【評論內容】

、何謂「法律優位原則」?

(一)白話文解析

法律優位,顧名思義,探討的是行政行為與法律之間的位階關係,依憲法第171條及第172條觀之,行政法法源之位階由高至低依序為憲法、法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是以,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倘牴觸憲法或法律規定者,應為無效或予以撤銷。以勞動事件而言,勞動部函釋性質屬解釋性行政規則,乃係就法規原已規定之事項,正確闡明其意義,但不能逾越法律規定限縮解釋,或是增加法律所無之條件限制。 

何謂「法律保留原則」?

(一)白話文解析

法律保留,望文生義,討論的是行政與立法之間的權力分配關係,憲法第2章訂有人民之權利及義務,為保障人民各種權利,如: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等,行政行為倘干預人民...

【評論主題】4 自治法規須經上級政府核定者,核定機關應於多久期限內為核定與否之決定? (A)15 日 (B)1 個月 (C)2 個月 (D)3 個月

【評論內容】地制法32條 自治條例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函送各該地方行政機關,地方行政機關收到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依第三十九條規定提起覆議、第四十三條規定報請上級政府予以函告無效或聲請司法院解釋者外,應於三十日內公布。自治法規、委辦規則依規定應經其他機關核定者,應於核定文送達各該地方行政機關三十日內公布或發布。自治法規、委辦規則須經上級政府或委辦機關核定者,核定機關應於一個月內為核定與否之決定;逾期視為核定,由函報機關逕行公布或發布。但因內容複雜、關係重大,須較長時間之審查,經核定機關具明理由函告延長核定期限者,不在此限。自治法規、委辦規則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但特定有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第一項及第二項自治法規、委辦規則,地方行政機關未依規定期限公布或發布者,該自治法規、委辦規則自期限屆滿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並由地方立法機關代為發布。但經上級政府或委辦機關核定者,由核定機關代為發布。

【評論主題】11 請問下列有關縣自治事項之敘述,何者錯誤?(A)地方立法機關得針對自治事項訂定自治條例 (B)縣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法律時,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 (C)中央行政機關得對自治事項進行適當

【評論內容】釋字第四九八號解釋亦曾指出:「……中央政府或其他上級政府對地方自治團體辦理自治事項、委辦事項,依法僅得按事項之性質,為適法或適當與否之監督。地方自治團體在憲法及法律保障之範圍內,享有自主與獨立之地位,國家機關自應予以尊重。……」上開解釋等於指出中央監督機關對於地方自治團體辦理自治事項時,僅能為適法性監督(或稱:合法性監督),亦即,僅能監督其適法與否,如認違法可對之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如認為適法,則適當與否,中央監督機關無權干預。有別於此,中央監督機關對於地方自治團體辦理委辦事項時,則可以為之適當性監督(或稱:合目的性監督),亦即,不僅可監督其適法與否,亦可監督其適當與否,如認違法或...

【評論主題】8 請問我國地方民意代表之選舉,主要採取下列何種選舉制度?(A)單一選區制 (B)單一選區兩票制 (C)複數選區制 (D)比例代表制

【評論內容】國會議員由公民直接選舉產生或是下一級之地方議會實施間接選舉產生,或是依照政黨比例產生。地方之議員由該級地方人民直接選舉產生,或由下一級地方之議會實施間接選舉產生。議員對選民或產生他的機構負責,通常投票產生的議員可以被罷免;而依照政黨比例(不分區)的議員,除非失去黨籍,否則不能被罷免。議員選舉有分「單一選區」或「複數選區」。單一選區即是每一個選區中只產生一名議員,此種制度對於強勢的政黨比較有利。複數選區則是每一個選區中可產生多名議員,這種方法可以保障小黨或是無黨籍的候選人當選。在這種制度下(尤其是不可讓渡制),同一政黨之候選人們必須避免其中一兩人的票數過高導致該黨只有少數人當選,因此產生了配票機制。權力限制[編輯]

【評論主題】6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有關權限爭議之解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B)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解決之(C)直轄市間、直

【評論內容】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n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n關解決之。n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縣n(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鄉(鎮、市)n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之。

【評論主題】32.下列何者沒有權利能力?(A)胎兒(非死產) (B)植物人 (C)非法人團體 (D)財團

【評論內容】謂非法人團體者,係指社會上未取得法人資格之同鄉會、校友會、寺廟、學術團體等等。非法人團體並無權利能力,但社會上仍有以該團體從事經濟活動之現象,為擴大訴訟制度、解決現實上需求,訴訟法特別規定於其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情形下,承認其具有當事人能力。但民事訴訟法僅承認其具有當事人能力,而非可反推非法人團體亦有權利能力。

【評論主題】15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17 條關於服從義務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就違反刑事法律之命令,公務人員無服從之義務(B)公務人員認為命令違法時,應負報告義務,無須服從(C)公務人員認為命令違法時,

【評論內容】第 17 條 公務人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如認為該命令違法n,應負報告之義務;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署名下達時n,公務人員即應服從;其因此所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之。但其命令有違n反刑事法律者,公務人員無服從之義務。n前項情形,該管長官非以書面署名下達命令者,公務人員得請求其以書面n署名為之,該管長官拒絕時,視為撤回其命令。

【評論主題】23受有期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且有期徒刑之執行已逾二分之一,監獄得為受刑人報請下列那一種處分?(A)緩刑(B)緩起訴(C)假釋(D)易服社會勞動

【評論內容】第 77 條 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n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n前項關於有期徒刑假釋之規定,於下列情形,不適用之:n一、有期徒刑執行未滿六個月者。n二、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累犯,於假釋期間,受徒刑之執n 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最輕本刑為五年n 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n三、犯第九十一條之一所列之罪,於徒刑執行期間接受輔導或治療後,經n 鑑定、評估其再犯危險未顯著降低者。n無期徒刑裁判確定前逾一年部分之羈押日數算入第一項已執行之期間內。

【評論主題】1 下列何種民主形式,是強調人民討論和辯論的重要性,因為這些將有助於界定公共利益?(A)審議式民主(B)全球式民主(C)代議式民主(D)數位式民主

【評論內容】

審議式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係指所有參與者皆有公正、平等的參與機會,定期或不定期於特定的公共場域,在掌握必要的資訊後,於一定規範的進行程序下,以共善及公共利益為考量基礎,理性的以各自觀點及立場公開論理並相互對話,審慎思辯公共事務相關議題,尋求意見之整合或共識之凝聚,作為政治體系決策的重要參考方案,進而增進公民知能及民主政治文化。

【評論主題】14 地方制度法規定,村(里)得召集基層建設座談會,其實施辦法由何機關定之?(A)內政部 (B)直轄市、縣(市) (C)鄉(鎮、市、區) (D)村(里)民大會

【評論內容】村 (里) 得召集村 (里) 民大會或基層建設座談會;其實施辦法,由直轄市、縣 (市) 定之。

【評論主題】四、衛生福利部擬定 2016-2020 年「食品安全政策白皮書」,以擘劃我國未來食品安全管理新藍圖。請說明其擬推動之第五大目標「發展風險預知能力」之策略及行動方案。(25 分)

【評論內容】保安處分是屬於刑法刑罰學中以替代自由刑之方式,避免犯罪行為人再犯措施的總稱,例如要求犯罪人進行強制治療,或是將犯罪之青少年交付保護管束。 感化教育(三年以下)、監護處分(五年以下)、禁戒處分(一年以下)、強制工作(三年以下)、強制治療(治癒為止)、保護管束(三年以下)、驅逐出境。

【評論主題】23 有關監察院對監察院人員彈劾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監察院無權對於監察院人員進行彈劾(B)監察院僅得對監察院人員之失職進行彈劾 (C)監察院僅得對監察院人員之違法進行彈劾(D)監察院對監察院人

【評論內容】本院釋字第七十六號解釋認監察院與其他中央民意機構共同相當於民主國家之國會,於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五條規定施行後,監察院已非中央民意機構,其地位及職權亦有所變更,上開解釋自不再適用於監察院。惟憲法之五院體制並未改變,原屬於監察院職權中之彈劾、糾舉、糾正權及為行使此等職權,依憲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六條具有之調查權,憲法增修條文亦未修改,此項調查權仍應專由監察院行使。立法院為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除依憲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及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辦理外,得經院會或委員會之決議,要求有關機關就議案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調閱文件原本,受要求之機關非依法律規定或其他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但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如司法機關審理案件所表示之法律見解、考試機關對於應考人成績之評定、監察委員為糾彈或糾正與否之判斷,以及訴訟案件在裁判確定前就偵查、審判所為之處置及其卷證等,監察院對之行使調查權,本受有限制,基於同一理由,立法院之調閱文件,亦同受限制。

【評論主題】【題組】㈡鉻在土壤中之可能作用機制。

【評論內容】請刪除1F的法條題目問是地方行政機關組織,他貼錯法條,謝謝.

【評論主題】【題組】㈢NH4+氧化爲N02_,02還原爲H20

【評論內容】、地方自治團體:指依本法實施地方自治,具公法人地位之團體。省政府為行政院派出機關,省為非地方自治團體。

【評論主題】【題組】 ⑶在上述案例中金融證券業者變更工作規則可否拘束不同意之勞工?(5 分)

【評論內容】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辭職、去職或死亡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但所遺任期不足二年者,不再補選,由代理人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

【評論主題】四、鐵路的道碴材料,依其所鋪設的位置可分為底層道碴與頂層道碴。試分別說明此兩層道碴的主要功用、材料特性及厚度。(20 分)

【評論內容】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與其他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合辦之事業,經有關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通過後,得設組織經營之。前項合辦事業涉及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職權事項者,得由有關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約定之議會或代表會決定之。

【評論主題】二、甲騎機車在公路上超速行駛,不慎追撞共乘機車之A及B。A摔成重傷,B僅受輕傷。B委任律師為代理人,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自訴甲過失輕傷害。其後,A向檢察官告訴甲過失重傷害。試問:法院及檢察官各應如何處理?

【評論內容】聯合政府(英語:Coalition Government),又稱為多黨政府(英語:Multiparty Government)或聯合內閣(英語:Coalition cabinet),主要指議會制國家存在多黨時,由二個以上政黨所聯合組成的政府。如果是國內的最大兩個政黨,合作形成的聯合政府,稱為大聯合政府。

【評論主題】三、請說明牲畜實施屠宰衛生檢查的目的,其屠前及屠後檢查應注意那些事項?並請就畜牧場死廢畜禽的管理及化製場的管理,分別探討面臨的困難及建議之解決方法,以確保肉品衛生品質。(30 分)

【評論內容】

。中央政府或其他上級政府對地方自治團體辦理自治事項、委辦事項,依法僅得按事項之性質,為適法或適當與否之監督。地方自治團體在憲法及法律保障之範圍內,享有自主與獨立之地位,國家機關自應予以尊重。

【評論主題】一、刑案證據之採取與處理必須有一定規範、程序及一致性,處理過程之技術和方法亦需熟練而正確。對於痕跡證物之處理,需把握那些原則?(25 分)

【評論內容】

他倡議的第三條路是一種中間偏左的立場,相對於新自由主義(新右派)信仰市場機制、反對福利國家,以及相對於古典社會民主主張包山包海的福利國家以及平等主義,紀登斯主張「沒有責任就沒有權利」,權利與義務是相對的,所以建議以「積極福利」取代福利救濟,以「工作福利」(workfare)取代單純的福利( welfare)。紀登斯在《第三條路》提出了一套福利國家的改革方案(或許可稱之為「後福利國」方案),這是他所倡議的社會民主更新的重要一環。 

【評論主題】一、柴油機為什麼必需配置調速器?調速器之功用有那些?請簡述之。(20 分)

【評論內容】省政府受行政院指揮監督,辦理下列事項:一、監督縣 (市) 自治事項。二、執行省政府行政事務。三、其他法令授權或行政院交辦事項。

【評論主題】直轄市、縣(市)預算收支之差短時,下列何者並非法定的彌平方法?(A)發行公債(B)借款(C)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D)開徵貨物通過稅

【評論內容】直轄市、縣 (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鄉 (鎮、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前項直轄市、縣 (市) 公債及借款之未償餘額比例,鄉 (鎮、市) 借款之未償餘額比例,依公共債務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題組】 ⑶擬定區域計畫之機關。(5 分)

【評論內容】這正是考選部95年政治學的題目,請不要亂改正確題目.謝謝.

【評論主題】【題組】 ⑵請說明都會區自行車道建設的理想作法。(15 分)

【評論內容】

相同事件應為相同之處理,不同事項應為不同之處理,除有正當理由外,不得對所規制之對象為差別待遇,此即為「平等原則」。行政程序法第六條規定:「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即是平等原則的具體規定。至於所謂「正當理由」依大法官第二一一號解釋:「為保障人民在法律上地位之實質平等,並不限制法律授權主管機關,斟酌具體案件事實上之差異及立法目的而為合理之不同處置。」 尋繹平等原則,又可導出「恣意禁止原則」,即行政行為除不得恣意而為外,亦禁止任何客觀上違反憲法基本精神及事物本質之行為。 

【評論主題】一、你要孩子去上廁所,結果有一個小朋友寧願尿濕褲子,堅持不去上廁所,此時,你會採取什麼方法來解決此一問題呢?(25 分)

【評論內容】

憲法第十一條規定,人民之言論自由應予保障,鑑於言論自由有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意,促進各種合理的政治及社會活動之功能,乃維持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不可或缺之機制,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保障。惟為保護個人名譽、隱私等法益及維護公共利益,國家對言論自由尚非不得依其傳播方式為適當限制。至於限制之手段究應採用民事賠償抑或兼採刑事處罰,則應就國民守法精神、對他人權利尊重之態度、現行民事賠償制度之功能、媒體工作者對本身職業規範遵守之程度及其違背時所受同業紀律制裁之效果等各項因素,綜合考量。以我國現況而言,基於上述各項因素,尚不能認為不實施誹謗除罪化,即屬違憲。況一旦妨害他人名譽均得以金錢賠償而了卻責任,豈非享有財富者即得任意誹謗他人名譽,自非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