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9 政務官之懲戒處分種類為何?(A)撤職、申誡(B)撤職、記過(C)休職、申誡(D)減俸、記過
【評論內容】第 9 條104.05.20 修正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一、免除職務。二、撤職。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四、休職。五、降級。六、減俸。七、罰款。八、記過。九、申誡。前項第三款之處分,以退休(職、伍)或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為限。第一項第七款得與第三款、第六款以外之其餘各款併為處分。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及第八款之處分於政務人員不適用之。
【評論主題】33 公務人員保障法之保障涵蓋範圍不包括以下那一項?(A)身分(B)工作條件(C)管理措施(D)揭弊行為
【評論內容】第 2 條公務人員身分、官職等級、俸給、工作條件、管理措施等有關權益之保障,適用本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47 陳君為公務員,投資於非屬於其服務機關監督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其持股總額不得超過該公司股本總額多少?(A)5% (B)10% (C)15% (D)20%
【評論內容】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及第4項分別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但投資於非屬其服務機關監督之農、工、礦、交通或新聞出版事業,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兩合公司之有限責任股東,或非執行業務之有限公司股東,而其所有股份總額未超過其所投資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十者,不在此限。」「公務員違反第1項、第2項或第3項之規定者,應先予撤職。」司法院37年6月21日院解字第4017號解釋:「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4項所謂先予撤職,即係先行停職之意,撤職後仍應依法送請懲戒。」復查司法院釋字第308號解釋略以,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有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
【評論主題】29 某甲今年三月開始擔任公務人員,至年底一直在同一機關任職,表現優異。試問某甲之考績適用下列何者?【題組】29(A)年終考績 (B)另予考績 (C)專案考績 (D)考成
【評論內容】第 三 條 公務人員考績區分如左: 一 、年終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於每年年終考核其當年一至十二月任職期間之成績。 二 、另予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於同一考績年度內,任職不滿一年,而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者辦理之考績。 三 、專案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平時有重大功過時,隨時辦理之考績。
【評論主題】40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B)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C)法規之廢止,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 (D)法規之廢止,自公布或發布之當日起失效
【評論內容】第二十二條 (廢止程序及失效日期) 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 依前二項程序廢止之法規,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並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效。
【評論主題】38 國家賠償之方法,其原則為何?(A)以實物賠償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 (B)以金錢賠償為原則,實物賠償為例外(C)以金錢賠償為原則,回復原狀為例外 (D)以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
【評論內容】國家賠償之方法乃以金錢賠償為原則,回復原狀為例外。〈參國家賠償法第七條第一項〉國家賠償之範圍依國家賠償法第五條規定:「國家賠償,除依本法規定外,適用民法規定。
【評論主題】29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下列有關定型化契約條款之敘述,何者正確?(A)定型化契約條款是否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應斟酌契約之性質、締約目的、全部條款內容、交易習慣及其他情事判斷之(B)定型化
【評論內容】
C補充
個別磋商條款:是指契約當事人個別磋商而合意的契約條款。換句話說,個別磋商條款是一種經過契約雙方當事人磋商後的約定,與定型化契約條款並未經過雙方磋商的情形不同。在同一定型化契約中,如有定型化契約條款與個別磋商條款存在,而彼此發生相牴觸或不一致的情形時,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5條規定,該定型化契約條款牴觸個別磋商條款的部分,無效。個別磋商條款具有高於定型化契約條款的效力,如定型化契約條款與個別磋商條款發生牴觸時,定型化契約條款並非全部無效,僅牴觸部分無效,但未牴觸部分仍然有效。個別磋商條款,是經過契約當事人個別磋商而合意約定的契約條款,相較於僅由企業經營者單方所預先擬定的定型化契約條款,更能顯示當事人真意所在,自應優先考量
【評論主題】41 下列何者非公務人員協會可協商之事項?(A)服勤之方式及起訖時間 (B)公務人員個人權益事項 (C)行政管理 (D)辦公環境之改善
【評論內容】
得協商的項目有:(一)辦公環境之改善。(二)行政管理。(三)服勤之方式及起訖時間。
協會法亦有明訂不得提出協商的事項如下:(一)法律已有明文規定者。(二)依法得提起申訴、復審、訴願、行政訴訟之事項。(三)為公務人員個人權益事項者。(四)與國防、安全、警政、獄政、消防及災害防救等事項相關者。
【評論主題】10 下列何者非公務人員陞遷法所定之陞遷原則?(A)本人與事適切配合 (B)資績並重(C)採內陞制並排除外補制 (D)考量機關特性與職務需要
【評論內容】第 二 條 公務人員之陞遷,應本人與事適切配合之旨,考量機關特性與職務需要,依資績並重、內陞與外補兼顧原則,採公開、公平、公正方式,擇優陞任或遷調歷練,以拔擢及培育人才。
【評論主題】15 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制之研擬,事關全國一致之性質者,由下列那個機關辦理?(A)行政院 (B)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C)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D)國家文官學院
【評論內容】第二條(訓練進修之權責) 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制之研擬,事關全國一致之性質者,由公務人員保 障暨培訓委員會辦理之。
【評論主題】43.依現行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復審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送達之次日起幾日內為之?(A)10 日 (B)20 日 (C)30 日 (D)40 日
【評論內容】第 30 條復審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前項期間,以原處分機關收受復審書之日期為準。復審人誤向原處分機關以外機關提起復審者,以該機關收受之日,視為提起復審之日。
【評論主題】44 針對長官從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禁止之行為,依該法規定,公務人員得向那個機關提出檢舉?(A)法務部(B)銓敘部(C)監察院(D)司法院
【評論內容】第十四條 長官不得要求公務人員從事本法禁止之行為。 長官違反前項規定者,公務人員得檢具相關事證向該長官之上級長官提出報告,並由上級長官依法處理;未依法處理者,以失職論,公務人員並得向監察院檢舉。
【評論主題】33 公務人員保障法之保障涵蓋範圍不包括以下那一項?(A)身分(B)工作條件(C)管理措施(D)揭弊行為
【評論內容】第 2 條公務人員身分、官職等級、俸給、工作條件、管理措施等有關權益之保障,適用本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7. 煙 「渚」( )
【評論內容】第 10 條 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五條及第六條辦理退休者,退休金依下列規定給與:一、任職五年以上未滿十五年或屆齡延長服務者,給與一次退休金。二、任職滿十五年以上,由退休人員就前條第一項之退休金種類擇一支領。依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辦理退休人員,除任職滿二十年以上且年滿五十五歲者得擇領或兼領月退休金外,僅得支領一次退休金。
【評論主題】三、生物總系統發育樹(phylogenetic tree of life)包含了一切生物的三個主要的域(domain),即細菌、古細菌、真核生物;請列表比較細菌、古細菌、真核生物的特性。(20 分)
【評論內容】第 14 條休職,休其現職,停發俸(薪)給,並不得申請退休、退伍或在其他機關任職;其期間為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休職期滿,許其回復原職務或相當之其他職務。自復職之日起,二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前項復職,得於休職期滿前三十日內提出申請,並準用公務人員保障法之復職規定辦理。
【評論主題】四、面對不同生活環境的挑戰,脊椎動物排泄系統的功能為何?描述腎元(nephron)的構造組成?請比較:淡水魚、海水魚、水獺、鳥類、沙漠鼠的腎元構造有何差異?與其系統發生的地位是否有關連性?(20 分)
【評論內容】
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憲法第七十七條定有明文。司法院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為公務員懲戒之主管機關,此觀司法院組織法第七條規定甚明。彈劾權在採取三權分立之民主國家,係議會代表人民對政府高級官員之違法或失職,實施民主監督之制度。我國憲法第九十條、第九十七條第二項、第九十九條及第一百條規定之監察院彈劾權,其範圍較廣。而憲法除就總統、副總統之彈劾程序定有明文外,對於一般彈劾案之審議,並未就文職或武職公務員作不同之規定。因此,監察院如就軍人之違法或失職行為成立彈劾案時,自應將該彈劾案連同證據,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方符憲法第七十七條之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