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尼諾米】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9 假設獨占廠商的總成本函數為 C = 2 + 2q,其中 C 為總成本、q 為產品數量。產品的市場需求曲線則為 q = 10–P,其中 q 為產品數量、而 P 則為市場價格。試問此獨占廠商利潤極大化

【評論內容】

總成本函數為 C = 2 + 2q,MC微分=2

市場需求曲線則為 q = 10–P → P=10-q  寡占市場MR=P=10-2q

利潤最大MR=MC  10-2q=2 , q=4 ,代入市場需求曲線 p=6

【評論主題】34 假設有 A、B 兩個國家,且 A、B 兩國各有 10 名勞工。A 國的每名勞工每年可以生產 60 公斤的稻米或20 公斤的小麥;B 國的每名勞工每年可以生產 20 公斤的稻米或 60 公斤的小麥

【評論內容】

A國1勞工可生產稻米60或小麥20  ,相較B國,A國生產稻米有比較利益 ,全生產稻米

每國都有10名勞工生產稻米600 , 再輸出 稻米300 給 B 國以換取 300 公斤的小麥

則A國最大消費可能組合→300 公斤的稻米和 300 公斤的小麥

【評論主題】78 為針對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進行管理,主管機關對於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的收費項目明文加以規定,下列那一項不是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該收取的費用項目?(A)求才介紹費(B)求職服務費(C)求才服務費(D)求職介紹

【評論內容】

項目

求職(本國人)

求職(外國人)

求才(雇主)

登記費

介紹費

不得超過求職人第一個月薪資5%

 

不得超過外國人第一個月薪資。但求職條件特殊經外國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第一個月薪資<平均薪資,不得超過員工第1個月薪資。

第一個月薪資平均薪資,不得超過員工四個月薪資。

服務費

就服46 I條1~7或11款工作,每年<2000

就服46 I條8~10款工作,第一年每月<1800,第二年每月<1700,第三年每月<1500,但曾受聘工作二年以上,並再受聘僱同雇主,每月<1500

每一員工每年不得超過新臺幣二千元

就業諮詢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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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78 為針對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進行管理,主管機關對於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的收費項目明文加以規定,下列那一項不是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該收取的費用項目?(A)求才介紹費(B)求職服務費(C)求才服務費(D)求職介紹

【評論內容】

項目

求職(本國人)

求職(外國人)

求才(雇主)

登記費

介紹費

不得超過求職人第一個月薪資5%

 

不得超過外國人第一個月薪資。但求職條件特殊經外國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第一個月薪資<平均薪資,不得超過員工第1個月薪資。

第一個月薪資平均薪資,不得超過員工四個月薪資。

服務費

就服46 I條1~7或11款工作,每年<2000

就服46 I條8~10款工作,第一年每月<1800,第二年每月<1700,第三年每月<1500,但曾受聘工作二年以上,並再受聘僱同雇主,每月<1500

每一員工每年不得超過新臺幣二千元

就業諮詢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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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9 假設獨占廠商的總成本函數為 C = 2 + 2q,其中 C 為總成本、q 為產品數量。產品的市場需求曲線則為 q = 10–P,其中 q 為產品數量、而 P 則為市場價格。試問此獨占廠商利潤極大化

【評論內容】

總成本函數為 C = 2 + 2q,MC微分=2

市場需求曲線則為 q = 10–P → P=10-q  寡占市場MR=P=10-2q

利潤最大MR=MC  10-2q=2 , q=4 ,代入市場需求曲線 p=6

【評論主題】34 假設有 A、B 兩個國家,且 A、B 兩國各有 10 名勞工。A 國的每名勞工每年可以生產 60 公斤的稻米或20 公斤的小麥;B 國的每名勞工每年可以生產 20 公斤的稻米或 60 公斤的小麥

【評論內容】

A國1勞工可生產稻米60或小麥20  ,相較B國,A國生產稻米有比較利益 ,全生產稻米

每國都有10名勞工生產稻米600 , 再輸出 稻米300 給 B 國以換取 300 公斤的小麥

則A國最大消費可能組合→300 公斤的稻米和 300 公斤的小麥

【評論主題】24.職務協助以其他機關之請求為要件為職務協助的何種特性? (A)被動性 (B)臨時性 (C)輔助性 (D)不妨礙本身職務推行

【評論內容】答案好像有誤?以其他機關之請求為要件應該是被動性

【評論主題】38 下列何者非職業訓練法所規定實施之訓練?(A)養成訓練 (B)技術生訓練 (C)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 (D)進修訓練

【評論內容】筆記_職業訓練之實施,分為養成訓練、技術生訓練、進修訓練及轉業訓練

【評論主題】29 有關我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之運作,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A)對工會法第 35 條第 2 項規定所生爭議事件所為之裁決決定,當事人於裁決決定書正本送達 30 日內,未就作為裁決決定之同一事件,向

【評論內容】筆記_(A) 對工會法第 35 條第 2 項規定所生爭議事件所為之裁決決定,當事人於裁決決定書正本送達 30 日內,未就作為裁決決定之同一事件,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民事訴訟 )”,視為雙方當事人依裁決決定書達成合意,裁決委員會該期間屆滿7日內,將裁決決定書送請法院核定

【評論主題】78 為針對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進行管理,主管機關對於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的收費項目明文加以規定,下列那一項不是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該收取的費用項目?(A)求才介紹費(B)求職服務費(C)求才服務費(D)求職介紹

【評論內容】

項目

求職(本國人)

求職(外國人)

求才(雇主)

登記費

介紹費

不得超過求職人第一個月薪資5%

 

不得超過外國人第一個月薪資。但求職條件特殊經外國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第一個月薪資<平均薪資,不得超過員工第1個月薪資。

第一個月薪資平均薪資,不得超過員工四個月薪資。

服務費

就服46 I條1~7或11款工作,每年<2000

就服46 I條8~10款工作,第一年每月<1800,第二年每月<1700,第三年每月<1500,但曾受聘工作二年以上,並再受聘僱同雇主,每月<1500

每一員工每年不得超過新臺幣二千元

就業諮詢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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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33 依工會法規定,有關工會徵收會員勞工之會費,下列選項何者正確?(A)勞工繳交經常會費,不得低於當月自己工資之0.5%(B)勞工繳交經常會費,不得高於當月自己工資之0.5%(C)工會經會員同意,雇主

【評論內容】

工會法第28條

工會經費來源如下:

一、入會費。

二、經常會費。

三、基金及其孳息。

四、舉辦事業之利益。

五、委託收入。

六、捐款。

七、政府補助。

八、其他收入。

前項入會費,每人不得低於其入會時之一日工資所得。經常會費不得低於該會員當月工資之百分之零點五。

企業工會經會員同意,雇主應自該勞工加入工會為會員之日起,自其工資中代扣工會會費,轉交該工會。

會員工會對工會聯合組織之會費繳納,應按申報參加工會聯合組織之人數繳納之。

但工會聯合組織之章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前項繳納會費之標準,最高不得超過會員工會會員所繳會費總額之百分之三十,最低不得少於百分之五。

但工會聯合組織之章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工會法施行細則第2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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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78 為針對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進行管理,主管機關對於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的收費項目明文加以規定,下列那一項不是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該收取的費用項目?(A)求才介紹費(B)求職服務費(C)求才服務費(D)求職介紹

【評論內容】

項目

求職(本國人)

求職(外國人)

求才(雇主)

登記費

介紹費

不得超過求職人第一個月薪資5%

 

不得超過外國人第一個月薪資。但求職條件特殊經外國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第一個月薪資<平均薪資,不得超過員工第1個月薪資。

第一個月薪資平均薪資,不得超過員工四個月薪資。

服務費

就服46 I條1~7或11款工作,每年<2000

就服46 I條8~10款工作,第一年每月<1800,第二年每月<1700,第三年每月<1500,但曾受聘工作二年以上,並再受聘僱同雇主,每月<1500

每一員工每年不得超過新臺幣二千元

就業諮詢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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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45 根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的規定,所謂「大量解僱勞工」係符合下列那一項規定?(A)同一事業單位的同一廠場僱用人數未滿30 人者,於60 日內解僱勞工逾10 人(B)同一事業單位的同一廠場僱用人數在3

【評論內容】

選項A.B都對,建議調整題目

(A)同一事業單位的同一廠場僱用人數未滿30 人者,於60 日內解僱勞工逾10 人(B)同一事業單位的同一廠場僱用人數在30 人以上未滿200 人者,於60 日內解僱勞工逾所僱用勞工人數三分之一

大量解僱勞工定義:

僱用人數

期間

解僱人數

30人↓

60天內

10人↑

30以上~200未滿

60天內

1/3或單日20人

200以上~500未滿

60天內

1/4或單日50人

500人↑

60天內

1/5或單日80人

 

60天內

200人或單日100人

...

【評論主題】1. 令 = __________。

【評論內容】勞基法於104/07/01已修法第58條,勞工請領退休金之權利,不得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

【評論主題】【題組】 (2) OSPF

【評論內容】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6條

雇主依第二十三條規定預告終止與職業災害勞工之勞動契約時,準用勞動基準法規定預告勞工。

職業災害勞工依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終止勞動契約時,準用勞動基準法規定預告雇主。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4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職業災害勞工得終止勞動契約:

一、經公立醫療機構認定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二、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致事業單位消滅者。

三、雇主未依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者。

四、對雇主依第二十七條規定安置之工作未能達成協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