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hienHui Tang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工會法施行細則 (民國 100 年 04 月 29 日修正)第 25 條產業工會及職業工會經會員個別同意,並與雇主約定或締結團體協約之代扣工會會費條款者,雇主應自勞工工資中代扣工會會費,並轉交該工會。這題【C】考真細....差在"個別同意"
【用戶】尼諾米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工會法第28條工會經費來源如下:一、入會費。二、經常會費。三、基金及其孳息。四、舉辦事業之利益。五、委託收入。六、捐款。七、政府補助。八、其他收入。前項入會費,每人不得低於其入會時之一日工資所得。經常會費不得低於該會員當月工資之百分之零點五。企業工會經會員同意,雇主應自該勞工加入工會為會員之日起,自其工資中代扣工會會費,轉交該工會。會員工會對工會聯合組織之會費繳納,應按申報參加工會聯合組織之人數繳納之。但工會聯合組織之章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前項繳納會費之標準,最高不得超過會員工會會員所繳會費總額之百分之三十,最低不得少於百分之五。但工會聯合組織之章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工會法施行細則第25條...
【用戶】Lee Yvonne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工會法第28條:(A)勞工繳交經常會費,不得低於當月自己工資之0.5% (B)勞工繳交經常會費,不得低於當月自己工資之0.5% (C)企業工會經會員同意,雇主應自該勞工加入工會為會員之日起,自其工資中代扣工會會費,轉交該工會 (D))勞工加入工會,入會費不得低於其入會時之1日工資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