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6.有關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B)歸化人之未婚未成年子女,得申請隨同歸化(C)應向外交部為之(D)自許可之日起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評論內容】外國人或無國籍人依第三條至第七條申請歸化者,應向內政部為之,並自許可之日起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評論主題】19.申請之護照自核發之日起幾個月內未經領取者,原核發護照之處分應予廢止,並由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註銷 其護照?(A) 1 個月(B)2 個月(C)3 個月(D)4 個月

【評論內容】護照條例 第 25 條 持照人有前條第二項第一款情形者,除所持護照係偽造外,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撤銷原核發其護照之處分,並註銷該護照。 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廢止原核發護照之處分,並註銷該護照: 一、有前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情形。 二、於護照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 三、依規定應繳交之護照有事實證據足認已無法繳交。 四、身分轉換為大陸地區人民。 五、喪失我國國籍。 六、護照已申報遺失或申請換發、補發。 七、護照自核發之日起三個月未經領取。 持照人死亡或受死亡宣告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註銷其護照。

【評論主題】26.有關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B)歸化人之未婚未成年子女,得申請隨同歸化(C)應向外交部為之(D)自許可之日起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評論內容】外國人或無國籍人依第三條至第七條申請歸化者,應向內政部為之,並自許可之日起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評論主題】19.申請之護照自核發之日起幾個月內未經領取者,原核發護照之處分應予廢止,並由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註銷 其護照?(A) 1 個月(B)2 個月(C)3 個月(D)4 個月

【評論內容】護照條例 第 25 條 持照人有前條第二項第一款情形者,除所持護照係偽造外,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撤銷原核發其護照之處分,並註銷該護照。 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廢止原核發護照之處分,並註銷該護照: 一、有前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情形。 二、於護照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 三、依規定應繳交之護照有事實證據足認已無法繳交。 四、身分轉換為大陸地區人民。 五、喪失我國國籍。 六、護照已申報遺失或申請換發、補發。 七、護照自核發之日起三個月未經領取。 持照人死亡或受死亡宣告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註銷其護照。

【評論主題】27.外國人歸化,有不得擔任我國民選地方公職人員之限制,前項限制自歸化日起至少滿幾年後解除之?(A) 5 年(B)10 年(C) 15 年(D)20 年

【評論內容】國籍法第10條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者,不得擔任下列各款公職:一、總統、副總統。 二、立法委員。 三、行政院院長、副院長、政務委員;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考 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審 計長。 四、特任、特派之人員。 五、各部政務.....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5 依據外國護照簽證條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曾非法入境我國者,得拒發簽證(B)外國護照簽證之核發,由外交部或駐外館處辦理(C)駐外館處受理停留簽證之申請,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核發(D)依

【評論內容】第 5 條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外交部。外國護照簽證之核發,由外交部或駐外館處辦理。但駐外館處受理居留簽證之申請,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核發。

【評論主題】2 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14 條規定,進入臺灣地區之香港或澳門居民,未經許可入境者,內政部移民署得限令其於幾日內出境?(A)5 日 (B)7 日 (C)10 日 (D)15 日

【評論內容】第 14 條進入臺灣地區之香港或澳門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內政部移民署得逕行強制出境,或限令其於十日內出境,逾限令出境期限仍未出境,內政部移民署得強制出境:一、未經許可入境。二、經許可入境,已逾停留、居留期限,或經撤銷、廢止停留、居留、定居許可。

【評論主題】12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多少比例以上之提議?(A)五分之一 (B)四分之一 (C)三分之一 (D)二分之一

【評論內容】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評論主題】4 下列何者為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對於覆議案的規定?(A)係立法院不同意行政院所提法律案時,立法院得進行的憲法程序 (B)係行政院認為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窒礙難行時,行政院移請立法院再次審議的程序 (

【評論內容】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評論主題】3 依憲法第 141 條規定,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於何種精神?(A)兩岸合作 (B)國際協調 (C)自由貿易 (D)獨立自主

【評論內容】第 141 條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 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 確保世界和平。

【評論主題】6. 依據災害防救法第3條規定相關災害之預防、應變及復原重建,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下列何者錯誤?(A)水災、旱災、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礦災:經濟部(B)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災害:

【評論內容】各種災害之預防、應變及復原重建,以下列機關為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一、風災、震災(含土壤液化)、火災、爆炸災害:內政部。二、水災、旱災、礦災、工業管線災害、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經濟部。三、寒害、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動植物疫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四、空難、海難、陸上交通事故:交通部。五、毒性化學物質災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六、生物病原災害:衛生福利部。七、輻射災害: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八、其他災害:依法律規定或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指定之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

【評論主題】44 下列關於中華民國護照之何種作為,不依護照條例辦理?(A)申請 (B)簽證 (C)核發 (D)管理

【評論內容】護照條例第 1 條 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我國)護照之申請、核發及管理,依本條例辦理。

【評論主題】18 違反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要外,其有關法律效果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 (B)喪失在臺灣地區擔任軍職、公職之權利(C)喪失

【評論內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9-1 條 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違反前項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要外,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其在臺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以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臺灣地區之戶籍登記;但其因臺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本條例修正施行前,臺灣地區人民已在大陸地區設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其在本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註銷大陸地區戶籍或放棄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並向內政部提出相關證明者,不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

【評論主題】14 依就業服務法第 47 條之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之工作,下列何者應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經招募無法滿足其需要時,始得就該不足人數提出申請?(A)海洋漁撈工作 (B)演藝工作(C)運動

【評論內容】第 46 條 雇主聘僱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之工作,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下列各款為限: 一、專門性或技術性之工作。 二、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 三、下列學校教師: (一)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校院或外國僑民學校之教師。 (二)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合格外國語文課程教師。 (三)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實驗高級中等學校雙語部或雙語學校之學科教師。 四、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之專任外國語文教師。 五、運動教練及運動員。 六、宗教、藝術及演藝工作。 七、商船、工作船及其他經交通部特許船舶之船員。 八、海洋漁撈工作。 九、家庭幫傭及看護工作。 十、為因應國家重要建設工程或經...

【評論主題】6 下列何者並非移民業務機構得經營之業務?(A)代辦居留、定居、永久居留或歸化業務(B)跨國婚姻媒合(C)代辦非觀光旅遊之停留簽證業務(D)與投資移民有關之移民基金諮詢、仲介業務,並以保護移民者權益所

【評論內容】移民業務機構得經營下列各款移民業務: 一、代辦居留、定居、永久居留或歸化業務。 二、代辦非觀光旅遊之停留簽證業務。 三、與投資移民有關之移民基金諮詢、仲介業務,並以保護移民者權益所必須者為限。 四、其他與移民有關之諮詢業務。

【評論主題】24 我國人口販運防制法於民國幾年制定公布?(A)民國95年 (B)民國96年 (C)民國97年 (D)民國98年

【評論內容】人口販運防制法於民國98年01 月 23 日制定公布

【評論主題】22 我國國籍法第 18 條規定,回復中華民國國籍者,自回復國籍日起幾年內,不得任國籍法第 10 條第 1 項各款公職?(A)5 年(B)6 年(C)10 年(D)3 年

【評論內容】回復中華民國國籍者,自回復國籍日起三年內,不得任第十條第一項各款公職。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評論主題】18 民國 103 年 4 月 22 日修正施行的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增列外國人來臺就學,得於居留效期屆滿前,有必要者,以書面敘明理由申請延期,經許可者最長可延期多久?(A)1 個月(B)3

【評論內容】依外國人停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第 22-1 條 外國人來臺就學,於居留效期屆滿前,有必要者,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 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延期。 依前項規定申請居留延期經許可者,其外僑居留證之有效期間,自原居留 效期屆滿之翌日起延期六個月。

【評論主題】5 中華民國國民有下列何種情形,其受聘僱於臺灣工作,依就業服務法有關外國人之規定辦理?(A)兼具外國國籍且未在國內設籍者(B)兼具外國國籍且已在國內設籍者(C)未具外國國籍且未在國內設籍者(D)未具外

【評論內容】就業服務法 第 79 條 無國籍人、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而未在國內設籍者,其受聘僱從事工作,依本法有關外國人之規定辦理。

【評論主題】16 我國「人口販運防制法」第 28 條規定,人口販運被害人因協助偵查或審判而於送返原籍國(地)後人身安全有危險之虞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專案許可人口販運被害人停留、居留。而其得申請永久居留的要件為:(A

【評論內容】人口販運被害人因協助偵查或審判而於送返原籍國(地)後人身安全有危險之虞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專案許可人口販運被害人停留、居留。其在我國合法連續居留五年,每年居住超過二百七十日者,得申請永久居留。專案許可人口販運被害人停留、居留及申請永久居留之程序、應備文件、資格條件、核發證件種類、撤銷或廢止許可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評論主題】19 依據護照條例之規定,護照效期屆滿,不得延期。然對於中華民國成年人申請不同護照種類之效期敘述,何者正確?(A)外交護照以 3 年為限、公務護照以 3 年為限,普通護照以 10 年為限(B)外交護照

【評論內容】第 11 條 外交護照及公務護照之效期以五年為限,普通護照以十年為限。但未滿十四歲者之普通護照以五年為限。 前項護照效期,主管機關得於其限度內酌定之。 護照效期屆滿,不得延期。

【評論主題】26.有關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B)歸化人之未婚未成年子女,得申請隨同歸化(C)應向外交部為之(D)自許可之日起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評論內容】外國人或無國籍人依第三條至第七條申請歸化者,應向內政部為之,並自許可之日起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評論主題】19.申請之護照自核發之日起幾個月內未經領取者,原核發護照之處分應予廢止,並由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註銷 其護照?(A) 1 個月(B)2 個月(C)3 個月(D)4 個月

【評論內容】護照條例 第 25 條 持照人有前條第二項第一款情形者,除所持護照係偽造外,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撤銷原核發其護照之處分,並註銷該護照。 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廢止原核發護照之處分,並註銷該護照: 一、有前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情形。 二、於護照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 三、依規定應繳交之護照有事實證據足認已無法繳交。 四、身分轉換為大陸地區人民。 五、喪失我國國籍。 六、護照已申報遺失或申請換發、補發。 七、護照自核發之日起三個月未經領取。 持照人死亡或受死亡宣告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註銷其護照。

【評論主題】27.外國人歸化,有不得擔任我國民選地方公職人員之限制,前項限制自歸化日起至少滿幾年後解除之?(A) 5 年(B)10 年(C) 15 年(D)20 年

【評論內容】國籍法第10條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者,不得擔任下列各款公職:一、總統、副總統。二、立法委員。三、行政院院長、副院長、政務委員;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考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審計長。四、特任、特派之人員。五、各部政務次長。六、特命全權大使、特命全權公使。七、蒙藏委員會副委員長、委員;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八、其他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九、陸海空軍將官。十、民選地方公職人員。前項限制,自歸化日起滿十年後解除之。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評論主題】有關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得禁止外國人入國之情形,下列何者為錯誤?(A)在我國或外國有犯罪紀錄 (B)持永久居留證而無回程或次一目的地之機票(C)有妨害善良風俗之行為 (D)有從事恐怖活動之虞

【評論內容】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禁止其入國:一、未帶護照或拒不繳驗。二、持用不法取得、偽造、變造之護照或簽證。三、冒用護照或持用冒領之護照。四、護照失效、應經簽證而未簽證或簽證失效。五、申請來我國之目的作虛偽之陳述或隱瞞重要事實。六、攜帶違禁物。七、在我國或外國有犯罪紀錄。八、患有足以妨害公共衛生或社會安寧之傳染病、精神疾病或其他疾病。九、有事實足認其在我國境內無力維持生活。但依親及已有擔保之情形,不在此限。十、持停留簽證而無回程或次一目的地之機票、船票,或未辦妥次一目的地之入國簽證。十一、曾經被拒絕入國、限令出國或驅逐出國。十二、曾經逾期停留、居留或非法工作。十三、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虞。十四、有妨害善良風俗之行為。十五、有從事恐怖活動之虞。

【評論主題】一、請描述藻類生長曲線的四個時期,並以圖表示之。(10 分)這四個時期中那一期的營養價值最好,最適合用來餵食魚蝦苗?(10 分)

【評論內容】未受交戰國之允准或不屬於各國之海軍,而駕駛船艦,意圖施強暴、脅迫於他船或他船之人或物者,為海盜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評論主題】34.根據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如何產生?(A)總統提名,國民大會同意任命之(B)總統提名,監察院同意任命之(C)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之(D)總統提名,考試院同意任命之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