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amy】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2 依審計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下列情事①臺北市審計處對交通局有關聲請覆核之准駁 ②審計部對交通部剔除款項,有關免除損害賠償責任之處置 ③審計部對經濟部發出審核通知,有關聲復之決 定 ④臺北市審計處對

【評論內容】

這題答案好像怪怪的~

①審計會議

審計法施行細則第19條

審計機關對於依本法第二十七條再審查案件所為之決定,各機關(交通局)仍堅持異議者,得於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提出聲請覆核,原核定之審計機關(臺北市審計處)應附具意見,檢同關係文件,陳送上級審計機關(審計部)覆核,原核定之審計機關為審計部時,不予覆核。

審計法施行細則第20條

審計機關(審計部)對於聲請覆議、再審查及聲請覆核案件所為之准駁,本法第二十三條所為之逕行決定,及第七十七條所為之免除賠償責任或糾正之處置,均應以審計會議或審核會議決議行之。

審計法第11條

審計機關處理重要審計案件,在部(審計部)以審計會議,在處(室)以審核會議決議行之。

 

②審計會議

審計法施行細則第2...

【評論主題】22 依審計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下列情事①臺北市審計處對交通局有關聲請覆核之准駁 ②審計部對交通部剔除款項,有關免除損害賠償責任之處置 ③審計部對經濟部發出審核通知,有關聲復之決 定 ④臺北市審計處對

【評論內容】

這題答案好像怪怪的~

①審計會議

審計法施行細則第19條

審計機關對於依本法第二十七條再審查案件所為之決定,各機關(交通局)仍堅持異議者,得於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提出聲請覆核,原核定之審計機關(臺北市審計處)應附具意見,檢同關係文件,陳送上級審計機關(審計部)覆核,原核定之審計機關為審計部時,不予覆核。

審計法施行細則第20條

審計機關(審計部)對於聲請覆議、再審查及聲請覆核案件所為之准駁,本法第二十三條所為之逕行決定,及第七十七條所為之免除賠償責任或糾正之處置,均應以審計會議或審核會議決議行之。

審計法第11條

審計機關處理重要審計案件,在部(審計部)以審計會議,在處(室)以審核會議決議行之。

 

②審計會議

審計法施行細則第2...

【評論主題】5 下列有關審計機關職責之敘述,何者錯誤?(A)各機關定製財物的價格,係按合約訂定「實際成本加利潤」計算,審計機關得派員查核承攬廠商實際成本的有關帳目(B)經管債券機關,於債券抽籤還本和銷毀時,應造冊

【評論內容】(D)審計法第58條各機關經管現金、票據、證券、財物和其他財務管理,若有遺失、毀損,或因其他意外事故而致損失者,應檢同有關證件,報審計機關審核。

【評論主題】25 下列有關會計報告的敘述,何者正確?(A)分會計之會計報告,其保存期限與單位會計、附屬單位會計相同(B)主計機關之會計總報告,與其政府之公庫、財物經理、徵課、公債、特種財物等報告發生差額時,應由該

【評論內容】

(A)會計法§84

     各種會計報告、帳簿及重要備查簿,與機器處理會計資料之貯存體暨處理手冊,自總決算公布或令行日起,

     在總會計至少保存二十年;在單位會計、附屬單位會計至少保存十年;

     在分會計、附屬單位會計之分會計至少保存五年。

(B)會計法§90

     各該政府主計機關之會計總報告,與其政府之公庫、財物經理、徵課、公債、特種財物及特種基金等主管機關

     之報告發生差額時,應由該管審計機關核對,並製表解釋之。

(C)會計法§92

     採用機器集中處理會計資料者,其產生之會計報告或資料,由集中處理機關分送各有關機構。

(D)會計法§88

     各單位會計機關得以其報告逕行分送各該政府之主計、公庫、財物經理及審計等機關。

     但有必要時,亦得呈由上級單位會計機關分別轉送。

【評論主題】22 有關審計機關發給之核准通知、審核通知及審定書,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審計機關對於各機關會計報告,有關剔除、減列、繳還、賠償事項之聲復,應詳為覆核,分別予以准駁,於全案決定後,發給審定書(B)各

【評論內容】

(A)審計法施行細則§18

     審計機關對於各機關會計報告,有關剔除、減列、繳還、賠償事項之聲復,應詳為覆核,分別予以准駁,

     於全案決定後,發給核准通知。

(B)審計法§23

  各機關接得審計機關之審核通知,除決算之審核依決算法規定外,應於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聲復,

    由審計機關予以決定;其逾限者,審計機關得逕行決定。

(C)審計法§45

  各機關於會計年度結束後,應編製年度決算,送審計機關審核;審計機關審定後,應發給審定書。

(D)審計法§22

  審計機關處理審計案件,應將審計結果,分別發給核准通知或審核通知於被審核機關。

【評論主題】5 下列有關審計機關職責之敘述,何者錯誤?(A)各機關定製財物的價格,係按合約訂定「實際成本加利潤」計算,審計機關得派員查核承攬廠商實際成本的有關帳目(B)經管債券機關,於債券抽籤還本和銷毀時,應造冊

【評論內容】(D)審計法第58條各機關經管現金、票據、證券、財物和其他財務管理,若有遺失、毀損,或因其他意外事故而致損失者,應檢同有關證件,報審計機關審核。

【評論主題】15 有關「查核證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查核證據之足夠性係指查核證據數量之衡量(B)查核證據之適切性係指查核證據品質之衡量(C)查核證據之足夠性及適切性二者相互關聯(D)取得較多之查核證據確定

【評論內容】

SAS No.53第14條

查核證據之足夠性及適切性二者相互關聯。足夠性係查核證據數量之衡量,⋯⋯。惟取得較多之查核證據可能無法彌補查核證據品質不佳之缺陷。

SAS No.53第15條

適切性係查核證據品質之衡量。

【評論主題】3 依據審計準則公報第 48 號,下列何者為控制作業?①績效考核 ②職能分工 ③評估風險 ④實體控制⑤授權(A)僅①②④ (B)僅①②③④ (C)僅①②④⑤ (D)僅②③④⑤

【評論內容】

審計準則公報 No.48 §115

1.授權。

2.績效考核。

3.資訊處理。

4.實體控制。

5.職能分工。

【評論主題】25 下列有關會計報告的敘述,何者正確?(A)分會計之會計報告,其保存期限與單位會計、附屬單位會計相同(B)主計機關之會計總報告,與其政府之公庫、財物經理、徵課、公債、特種財物等報告發生差額時,應由該

【評論內容】

(A)會計法§84

     各種會計報告、帳簿及重要備查簿,與機器處理會計資料之貯存體暨處理手冊,自總決算公布或令行日起,

     在總會計至少保存二十年;在單位會計、附屬單位會計至少保存十年;

     在分會計、附屬單位會計之分會計至少保存五年。

(B)會計法§90

     各該政府主計機關之會計總報告,與其政府之公庫、財物經理、徵課、公債、特種財物及特種基金等主管機關

     之報告發生差額時,應由該管審計機關核對,並製表解釋之。

(C)會計法§92

     採用機器集中處理會計資料者,其產生之會計報告或資料,由集中處理機關分送各有關機構。

(D)會計法§88

     各單位會計機關得以其報告逕行分送各該政府之主計、公庫、財物經理及審計等機關。

     但有必要時,亦得呈由上級單位會計機關分別轉送。

【評論主題】22 有關審計機關發給之核准通知、審核通知及審定書,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審計機關對於各機關會計報告,有關剔除、減列、繳還、賠償事項之聲復,應詳為覆核,分別予以准駁,於全案決定後,發給審定書(B)各

【評論內容】

(A)審計法施行細則§18

     審計機關對於各機關會計報告,有關剔除、減列、繳還、賠償事項之聲復,應詳為覆核,分別予以准駁,

     於全案決定後,發給核准通知。

(B)審計法§23

  各機關接得審計機關之審核通知,除決算之審核依決算法規定外,應於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聲復,

    由審計機關予以決定;其逾限者,審計機關得逕行決定。

(C)審計法§45

  各機關於會計年度結束後,應編製年度決算,送審計機關審核;審計機關審定後,應發給審定書。

(D)審計法§22

  審計機關處理審計案件,應將審計結果,分別發給核准通知或審核通知於被審核機關。

【評論主題】16 依據審計準則公報第 47 號「財務報表查核之規劃」規定,查核人員首次受託查核時,對於訂定整體查核策略及查核計畫可能須作額外考量。該等須考量之事項,通常不包括:(A)與管理階層討論之主要事項、與治

【評論內容】

審計準則公報 No.47 §32

首次受託查核時,查核人員對於訂定整體查核策略及查核計畫可能須額外考量之事項包括:

1.與前任會計師取得聯繫

2.與管理階層討論之主要事項、與治理單位人員溝通該事項,

   以及該事項對整體查核策略及查核計畫之影響

3.為獲得足夠及適切之證據,以驗證科目之期初餘額,所應採取之必要查核程序

4.事務所之品質管制制度對首次受託查核案件所要求之其他程序

【評論主題】15 會計師在評估受查者之固有風險時,最不會考量:(A)客戶營運的特性 (B)關係人交易的存在(C)管理階層複核會計紀錄的頻率 (D)客戶的重大會計政策涉及主觀的估計

【評論內容】

審計準則公報 No.51 §8

3.(1)固有風險:在考量相關內部控制前,交易類別、科目餘額或揭露事項之個別項目聲明可能存在不實表達且該不實表達(或與其他不實表達合併考量時)可能為重大之風險。

【評論主題】18 機關之一項支出被審計機關剔除,限期已屆,仍未全數追還時,該機關主辦會計人員對該項支出如有過失,應負何種責任?(A)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B)損害賠償責任 (C)追繳 (D)停止敘用

【評論內容】

審計法第74條

經審計機關決定應剔除或繳還之款項,其未能依限悉數追還時,如查明該機關長官或其授權代簽人及主辦會計人員,對於簽證該項支出有故意或過失者,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評論主題】3 甲公司為一上市公司,於 105 年 3 月 10 日經董事會通過 104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報表,查核報告日亦為 105 年 3 月 10 日,並預計於 105 年 3 月 14 日

【評論內容】

SAS No.55§13

查核人員於財務報表發布後,並無對該等財務報表執行任何查核程序之義務。

【評論主題】17 應收帳款積極式函證之回函中,有數份表示已於期後一週內付訖,則下列那一項是審計人員可能作成之結論或進一步採取的行動?(A)查核期後一週內應收帳款之所有變動情形(B)確認該批客戶是否取得現金折扣(C

【評論內容】最佳證據原則:查核人員應儘量蒐集較好的證據,因此若函證結果顯示受函證者已在期後付清其帳款時,則查核人員應取得受查者期後收款之紀錄。

【評論主題】8 若小規模企業之人員編制有限,無法作到會計與財務適當的職能分工,則下列何者為彌補職能無法分工之最佳策略?(A)如有會計兼辦出納者,應要求其覓妥保證人(B)僱用大專暑期工讀生,共同參與敏感職務,並適度

【評論內容】

小型企業之內部控制,基本上以「不能用太多人,不能花太多錢」為主要之設計重點,其中最好的方法是由業主直接參與關鍵內控之執行。

【評論主題】8 重大性之決定涉及專業判斷,查核人員通常以所選用基準之某一百分比作為決定財務報表整體重大性之起點。適當基準之辨認較不可能受下列那項因素所影響?(A)財務報表要素 (B)受查者財務報表之使用者是否有較

【評論內容】

SAS No.51 §15

重大性之決定涉及專業判斷。查核人員通常以所選用基準之某一百分比作為決定財務報表整體重大性之起點。

適當基準之辨認可能受下列因素影響:

1.財務報表要素。

2.受查者財務報表之使用者是否有較為注重之項目。

3.受查者之性質、所處之生命週期階段,以及所處產業與經濟環境。

4.受查者之股權結構及籌資方式。

5.基準之相對波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