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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20 國家賠償請求權人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賠償,自開始協商之日起逾幾日協議不成立,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A) 15 日 (B) 30 日 (C) 60 日 (D) 90 日

【評論內容】國家賠償法第 11 條 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0 下列與特別權力關係相關之大法官解釋,何者正確?(A)各級學校學生認其權利因學校之教育或管理等公權力措施而遭受侵害時,即使非屬退學或類此之處分,亦得向法院提起訴訟(B)受羈押之刑事被告,得依羈押法

【評論內容】

30 下列與特別權力關係相關之大法官解釋,何者正確? (A) 各級學校學生認其權利因學校之教育或管理等公權力措施而遭受侵害時,即使非屬退學或類此之處 分,亦得向法院提起訴訟 (B) 受羈押之刑事被告,得依羈押法向看守所提出申訴,已屬充分保障其救濟權利,因此未許其向法院 提起訴訟仍屬合憲 (C) 現役軍人縱於非戰時犯罪,除依陸海空軍刑法論處外,考量軍事安全與軍人的訴訟權益,該案件仍應歸屬軍事法院審理 (D) 教師認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因學校具體措施遭受侵害時,倘若其教師身分未有變動,則考量法院負擔而僅能依學校內部程序提起申訴,不得提起訴訟  (B)  

釋字653號  羈押係拘束刑事被告身體自由,並將其收押於一定處所之強制處...

【評論主題】20 國家賠償請求權人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賠償,自開始協商之日起逾幾日協議不成立,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A) 15 日 (B) 30 日 (C) 60 日 (D) 90 日

【評論內容】國家賠償法第 11 條 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0 下列與特別權力關係相關之大法官解釋,何者正確?(A)各級學校學生認其權利因學校之教育或管理等公權力措施而遭受侵害時,即使非屬退學或類此之處分,亦得向法院提起訴訟(B)受羈押之刑事被告,得依羈押法

【評論內容】

30 下列與特別權力關係相關之大法官解釋,何者正確? (A) 各級學校學生認其權利因學校之教育或管理等公權力措施而遭受侵害時,即使非屬退學或類此之處 分,亦得向法院提起訴訟 (B) 受羈押之刑事被告,得依羈押法向看守所提出申訴,已屬充分保障其救濟權利,因此未許其向法院 提起訴訟仍屬合憲 (C) 現役軍人縱於非戰時犯罪,除依陸海空軍刑法論處外,考量軍事安全與軍人的訴訟權益,該案件仍應歸屬軍事法院審理 (D) 教師認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因學校具體措施遭受侵害時,倘若其教師身分未有變動,則考量法院負擔而僅能依學校內部程序提起申訴,不得提起訴訟  (B)  

釋字653號  羈押係拘束刑事被告身體自由,並將其收押於一定處所之強制處...

【評論主題】47 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促進工作平等措施」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女性受僱者只要在生理期期間,每月得請生理假 1 日。全年請假日數未 逾 3 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前項

【評論內容】(A)女性受僱者只要在生理期期間,每月得請生理假 1 日。全年請假日數未 逾 3 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前項併入及不併入 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4 條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B)子女未滿 3 歲須受僱者親自哺(集)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 應每日另給哺(集)乳時間 60 分鐘第 18 條子女未滿二歲須受僱者親自哺(集)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集)乳時間六十分鐘。(C)受僱者於其未婚妻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 5 日第 15 條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8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集會自由之限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室外集會、遊行需要利用場所、道路等社會資源,本質上容易與社會運作秩序產生衝突(B)為兼顧集會自由保障與社會秩序維持,立法者有形成自

【評論內容】

釋字第 445 號

解釋日期:

民國 87 年 01 月 23 日

解釋文:

    憲法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有集會之自由,此與憲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言論

、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同屬表現自由之範疇,為實施民主政治最重

要的基本人權。國家為保障人民之集會自由,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並保

護集會、遊行之安全,使其得以順利進行。以法律限制集會、遊行之權利

,必須符合明確性原則與憲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集會遊行法第八條第一

項規定室外集會、遊行除同條項但書所定各款情形外,應向主管機關申請

許可。同法第十一條則規定申請室外集會、遊行除有同條所列情形之一者

外,應予許可。其中有關時間、地點及方式等未涉及集會、遊行之目的或

內容之事項,為維持社會秩序及增進...

【評論主題】10 依憲法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副總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院長顯然牴觸權力分立原則 (B)副總統兼任司法院院長顯然牴觸權力分立原則 (C)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 (D)副總統

【評論內容】

為什麼是A?

釋字第419 號(節錄)

我國係採憲法疑義解釋制度,只要合於聲請法定要件,大法官即有解釋義務。二、副總統與行政院院長之職務不相容,不能兼任:衡諸憲政理論,總統代表國家,統而不治,行政院院長領導政府,治而不統,我國憲法即依此項理論設計,並屬於內閣制之一種,依憲法第三十七條、第五十七條、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四項等相關規定,總統與行政院院長間有制衡關係,故總統絕不能兼任行政院院長。副總統依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之規定,競選時與總統候選人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副總統出缺時,依同條第七項亦由總統提名並召集國民大會補選,故副總統與總統理念相同,關係密切並具有一體性,總統既不能兼任行政院院長,副總統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