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獨門暗器】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7 甲以乙之代理人身分向丙購買一批貨物,丙則於事後方知甲並無代理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該買賣契約非經乙承認,對乙不生效力(B)丙得定相當期限,催告乙確答是否承認,如乙逾期未為確答者,視為承認(

【評論內容】

民法170

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於本人不生效力。

前項情形,法律行為之相對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本人確答是否承認,如本人逾期未為確答者,視為拒絕承認。

【評論主題】489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時,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  (A)復審  (B)申訴  (C)審議  (D)複查

【評論內容】

原: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時,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  

應修正為: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時,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 

【評論主題】56對義務人之拘提管收,係指:(A)無財產可供執行(B)顯有逃匿之虞(C)義務人有瘋狂或酗酒泥醉(D)逾期未繳納代履行費用或怠金。

【評論內容】

行政執行法第 17 條 

行政執行官訊問義務人後,認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而有管收必要者,行政執行處應自拘提時起二十四小時內,聲請法院裁定管收之:

一、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

二、顯有逃匿之虞。

三、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

四、已發見之義務人財產不足清償其所負義務,於審酌義務人整體收入、財產狀況及工作能力,認有履行義務之可能,別無其他執行方法,而拒絕報告其財產狀況或為虛偽之報告。

【評論主題】52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七條規定,人民應如何聲請統一解釋法令:(A)人民經判決而遭權利侵害(B)人民經判決後三十日內為之(C)人民經判決後提起聲明不服後三個月為之(D)人民認確定終局裁判適用同一

【評論內容】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 7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統一解釋:

一、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其職權上適用法律或命令所持見解,與本機關或

  他機關適用同一法律或命令時所已表示之見解有異者。但該機關依法

  應受本機關或他機關見解之拘束,或得變更其見解者,不在此限。

二、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權利遭受不法侵害,認確定終局裁判適用法律

  或命令所表示之見解,與其他審判機關之確定終局裁判,適用同一法

  律或命令時所已表示之見解有異者。但得依法定程序聲明不服,或後

裁判已變更前裁判之見解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7 甲以乙之代理人身分向丙購買一批貨物,丙則於事後方知甲並無代理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該買賣契約非經乙承認,對乙不生效力(B)丙得定相當期限,催告乙確答是否承認,如乙逾期未為確答者,視為承認(

【評論內容】

民法170

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於本人不生效力。

前項情形,法律行為之相對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本人確答是否承認,如本人逾期未為確答者,視為拒絕承認。

【評論主題】489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時,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  (A)復審  (B)申訴  (C)審議  (D)複查

【評論內容】

原: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時,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  

應修正為: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時,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 

【評論主題】520公務員懲戒處分與刑事制裁,何者先行?(A)懲戒應俟刑事訴訟確定,始得為之,係採「刑先懲後」(B)刑懲並行為原則,以刑先懲後為例外 (C)懲先刑後為原則 (D)由當事人選擇

【評論內容】

520務員懲戒處分與刑事制裁,何者先行?修改為

520「公」務員懲戒處分與刑事制裁,何者先行?

【評論主題】190下列對於法規命令之監督與審查之敘述,何者錯誤?(A)三十位以上立法委員連署或附議,即可將行政機關送請立法院查照之法規命令進行違法性審查(B)司法上審查,法官於審判時,就所遇各該案件中,得審查行政

【評論內容】

(A)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0條:如有十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即交付有關委員會

(B)司法上審查,法官於審判時,就所遇各該案件中,得審查行政機關所發命令之違法性

A.B皆為錯誤

審查。

【評論主題】52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七條規定,人民應如何聲請統一解釋法令:(A)人民經判決而遭權利侵害(B)人民經判決後三十日內為之(C)人民經判決後提起聲明不服後三個月為之(D)人民認確定終局裁判適用同一

【評論內容】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 7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統一解釋:

一、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其職權上適用法律或命令所持見解,與本機關或

  他機關適用同一法律或命令時所已表示之見解有異者。但該機關依法

  應受本機關或他機關見解之拘束,或得變更其見解者,不在此限。

二、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權利遭受不法侵害,認確定終局裁判適用法律

  或命令所表示之見解,與其他審判機關之確定終局裁判,適用同一法

  律或命令時所已表示之見解有異者。但得依法定程序聲明不服,或後

裁判已變更前裁判之見解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56對義務人之拘提管收,係指:(A)無財產可供執行(B)顯有逃匿之虞(C)義務人有瘋狂或酗酒泥醉(D)逾期未繳納代履行費用或怠金。

【評論內容】

行政執行法第 17 條 

行政執行官訊問義務人後,認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而有管收必要者,行政執行處應自拘提時起二十四小時內,聲請法院裁定管收之:

一、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

二、顯有逃匿之虞。

三、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

四、已發見之義務人財產不足清償其所負義務,於審酌義務人整體收入、財產狀況及工作能力,認有履行義務之可能,別無其他執行方法,而拒絕報告其財產狀況或為虛偽之報告。

【評論主題】17 關於刑法第 130 條公務員廢弛職務罪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本罪在主觀要件上,行為人須具有廢弛職務之故意(B)即便僅造成少數人遭受損害,仍得成立本罪(C)本罪所謂廢弛職務,係指未盡職務上應

【評論內容】

引用102 年 - 司法官-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8434

6 刑法第 130 條規定: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針對此一規定,下 列敘述,何者正確? 答案為B(A)廢弛職務,指懈怠於職責而言,故違犯本罪之行為,不論出於過失或故意者,均罰之 

(B)條文曰災害,而不稱損害,乃指程度上達於多數人法益遭受破壞之結果 (C)成立本罪之廢弛職務行為,限於消極之不作為。蓋本罪為純正不作為犯,積極之作為,並無該當 本罪構成要件之餘地 (D)廢弛職務釀成災害,指災害之釀成,係直接肇因自廢弛職務行為而言。倘其間介入自然力或他人 之不法行為,公務員縱有廢弛職務之情節,仍成立本罪。

【評論主題】2 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大法官解釋憲法,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 3/4 之出席,及出席人 2/3 同意,方得通過(B)大法官宣告命令牴觸憲法時,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 3/

【評論內容】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14(A)大法官解釋憲法,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 3/4 (2/3)之出席,及出席人 2/3 同意,方得通過

(B)大法官宣告命令牴觸憲法時,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 3/4(2/3) 之出席,以出席人 1/2 同意行之

(C)大法官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人過半數之同意,方得通過(D)大法官每月(每星期)開會 4 次(3次),必要時得開臨時會議(第15條)

【評論主題】1.  ___________     全國性的(n-)

【評論內容】

幫忙補充法條:民法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