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2 依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何者免徵營業稅?(A)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佣金及手續費收入(B)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C)營業人銷售經加工處理過之烏魚子(D)依該
【評論內容】
選項(C)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8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
十九、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農、漁民銷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
【評論主題】12 依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何者免徵營業稅?(A)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佣金及手續費收入(B)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C)營業人銷售經加工處理過之烏魚子(D)依該
【評論內容】
選項(C)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8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
十九、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農、漁民銷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
【評論主題】12 依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何者免徵營業稅?(A)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佣金及手續費收入(B)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C)營業人銷售經加工處理過之烏魚子(D)依該
【評論內容】
選項(C)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8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
十九、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農、漁民銷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
【評論主題】12 依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何者免徵營業稅?(A)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佣金及手續費收入(B)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C)營業人銷售經加工處理過之烏魚子(D)依該
【評論內容】
選項(C)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8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
十九、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農、漁民銷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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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
選項(C)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8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
十九、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農、漁民銷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
【評論主題】12 依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何者免徵營業稅?(A)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佣金及手續費收入(B)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C)營業人銷售經加工處理過之烏魚子(D)依該
【評論內容】
選項(C)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8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
十九、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農、漁民銷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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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
選項(C)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8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
十九、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農、漁民銷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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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
選項(C)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8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
十九、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農、漁民銷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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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C)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8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
十九、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農、漁民銷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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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C)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8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
十九、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農、漁民銷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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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8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
十九、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農、漁民銷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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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8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
十九、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農、漁民銷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
【評論主題】12 依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何者免徵營業稅?(A)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佣金及手續費收入(B)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C)營業人銷售經加工處理過之烏魚子(D)依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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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C)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8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
十九、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農、漁民銷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
【評論主題】12 依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何者免徵營業稅?(A)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佣金及手續費收入(B)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C)營業人銷售經加工處理過之烏魚子(D)依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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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C)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8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
十九、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農、漁民銷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
【評論主題】12 依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何者免徵營業稅?(A)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佣金及手續費收入(B)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C)營業人銷售經加工處理過之烏魚子(D)依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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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C)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8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
十九、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農、漁民銷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
【評論主題】12 依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何者免徵營業稅?(A)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佣金及手續費收入(B)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C)營業人銷售經加工處理過之烏魚子(D)依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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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C)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8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
十九、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農、漁民銷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
【評論主題】12 依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何者免徵營業稅?(A)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佣金及手續費收入(B)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C)營業人銷售經加工處理過之烏魚子(D)依該
【評論內容】
選項(C)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8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
十九、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農、漁民銷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
【評論主題】12 依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何者免徵營業稅?(A)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佣金及手續費收入(B)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C)營業人銷售經加工處理過之烏魚子(D)依該
【評論內容】
選項(C)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8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
十九、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農、漁民銷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
【評論主題】21 下列何者並非土地稅法第 9 條規定「自用住宅用地」之法定要件?(A)須為土地所有權人之住宅用地(B)土地所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須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C)土地所權人須無將其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事實(
【評論內容】土地稅法第 9 條 本法所稱自用住宅用地,...
【評論主題】23 請問我國的「礦區稅」或「礦稅」係在下列那一項法律中規範?(A)礦稅條例 (B)礦業法 (C)能源稅條例(D)礦區稅法
【評論內容】經濟部礦務局:礦業法於民國92年12月31...
【評論主題】19 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若其未提出行政救濟且逾法定繳納期限欠繳已確定之應納稅捐(含罰鍰)在新台幣多少元以上,財政部得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其負責人出境?(A)50 萬元 (B)100 萬
【評論內容】稅捐稽徵法第24條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
【評論主題】30 依土地稅法規定,地價稅課徵之稅基為:(A)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地價總額計徵之(B)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全國之地價總額計徵之(C)按每一戶之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
【評論內容】土地稅法第15條地價稅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
【評論主題】43 依據契稅條例,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A)買賣契稅之稅率為 6% (B)買賣契稅之稅率為 4%(C)贈與契稅之稅率為 2% (D)免徵契稅
【評論內容】契稅條例第2條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
【評論主題】13 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如有自力經營林業之所得:(A)以半數作為當年度所得 (B)適用優惠稅率(C)依同業利潤標準課稅 (D)視為執行業務所得
【評論內容】(財政部91年1月14日台財稅字第0900457384...
【評論主題】48 所得稅法規定,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個人,應就其中華民國來源之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以下財產上增益,何者「並不」屬於我國所得稅法上之應稅所得?(A)外商公司就中華民國境內財產因一次交易所取得之增
【評論內容】所得稅法第4條下列各種所得,免納所得稅:...
【評論主題】12 依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何者免徵營業稅?(A)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佣金及手續費收入(B)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C)營業人銷售經加工處理過之烏魚子(D)依該
【評論內容】
選項(C)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8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
十九、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農、漁民銷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
【評論主題】21 下列何者並非土地稅法第 9 條規定「自用住宅用地」之法定要件?(A)須為土地所有權人之住宅用地(B)土地所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須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C)土地所權人須無將其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事實(
【評論內容】土地稅法第 9 條 本法所稱自用住宅用地,...
【評論主題】23 請問我國的「礦區稅」或「礦稅」係在下列那一項法律中規範?(A)礦稅條例 (B)礦業法 (C)能源稅條例(D)礦區稅法
【評論內容】經濟部礦務局:礦業法於民國92年12月31...
【評論主題】19 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若其未提出行政救濟且逾法定繳納期限欠繳已確定之應納稅捐(含罰鍰)在新台幣多少元以上,財政部得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其負責人出境?(A)50 萬元 (B)100 萬
【評論內容】稅捐稽徵法第24條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
【評論主題】43 依據契稅條例,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A)買賣契稅之稅率為 6% (B)買賣契稅之稅率為 4%(C)贈與契稅之稅率為 2% (D)免徵契稅
【評論內容】契稅條例第2條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
【評論主題】30 依土地稅法規定,地價稅課徵之稅基為:(A)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地價總額計徵之(B)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全國之地價總額計徵之(C)按每一戶之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
【評論內容】土地稅法第15條地價稅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
【評論主題】13 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如有自力經營林業之所得:(A)以半數作為當年度所得 (B)適用優惠稅率(C)依同業利潤標準課稅 (D)視為執行業務所得
【評論內容】(財政部91年1月14日台財稅字第0900457384...
【評論主題】48 所得稅法規定,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個人,應就其中華民國來源之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以下財產上增益,何者「並不」屬於我國所得稅法上之應稅所得?(A)外商公司就中華民國境內財產因一次交易所取得之增
【評論內容】所得稅法第4條下列各種所得,免納所得稅:...
【評論主題】3 根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之規定,納稅者不服課稅處分、復查或訴願決定提出行政爭訟之案件,其課稅處分、復查或訴願決定,自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後,因違法而受法院撤銷或變更者,自法院作成撤銷或變更裁判之日起,
【評論內容】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第二十一條
納稅者不服課稅處分、復查或訴願決定提出行政爭訟之案件,其課稅處分、復查或訴願決定自本法施行後因違法而受法院撤銷或變更,自法院作成撤銷或變更裁判之日起逾十五年未能確定其應納稅額者,不得再行核課。但逾期係因納稅者之故意延滯訴訟或因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所致者,不在此限。
滯納金、利息、滯報金、怠報金及罰鍰等,準用前項規定。
【評論主題】10 宸西公司(總機構在境內)106 年度依商業會計法計算之淨利為 5,000 萬元,包括下列項目:出售持有 4 年之股票所得 200 萬元、出售 105 年購入之土地所得 300 萬元、短期票券(發
【評論內容】
房地合一
所§24-5:
營利事業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在1年以內:45%,持有超過1年:35%
【評論主題】16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何項銷售貨物或勞務之行為適用零稅率?(A)銷售金條、金塊、金片、金幣及純金之金飾或飾金(B)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課稅區營業人未輸往課稅區而直接出口之貨物(C)國
【評論內容】
第7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之營業稅稅率為零:
二、與外銷有關之勞務,或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之勞務。
四、銷售與保稅區營業人供營運之貨物或勞務。
五、國際間之運輸。但外國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國際運輸業務者,應以各該國對中華民國國際運輸事業予以相等待遇或免徵類似稅捐者為限。
六、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
七、銷售與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所使用之貨物或修繕勞務。
八、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課稅區營業人未輸往課稅區而直接出口之貨物。
九、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課稅區營業人存入自由港區事業或海關管理之保稅倉庫、物流中心以供外銷之貨物。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
三十、金條、金塊、金片、金幣及純金之金飾或飾金。但加工費不在此限。
銷售前項免稅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得申請財政部核准放棄適用免稅規定,依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但核准後三年內不得變更。
【評論主題】12 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107 年度個人下列何項所得,應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徵所得稅?(A)大陸地區股利所得(B)香港地區薪資所得(C)人身保險之保險給付(D)符合所得稅法第 14 條之 4 計算規定
【評論內容】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4條第1項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者,應併同臺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但其在大陸地區已繳納之稅額,得自應納稅額中扣抵」,同條文第3項亦規定,申報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已納稅額之扣抵數額,不得超過因加計其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而依臺灣地區適用稅率計算增加之應納稅額,亦即其扣抵稅額以因加計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後增加之稅額為上限。
【評論主題】3 黃小姐 106 年出售於 90 年購入之臺北市房地產一戶,售價 9,000 萬元,無取得成本資料,土地公告現值 2,000 萬元與房屋評定現值 1,000 萬元。請問該年度應納入綜合所得總額之財產
【評論內容】
稽徵機關僅查得或納稅義務人僅提供交易時之實際成交金額,而無法證明原始取得成本,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以查得之實際房地總成交金額,按出售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占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額之比例計算歸屬房屋之收入,再以該收入之15%計算其出售房屋之所得額:(一)臺北市,房地總成交金額新臺幣(以下同)7千萬元以上。(二)新北市,房地總成交金額6千萬元以上。(三)臺北市及新北市以外地區,房地總成交金額4千萬元以上。
[9000/(2000+1000)]*1000*15%=450
【評論主題】1 金門縣為下列何國稅稽徵機關所轄?(A)北區國稅局 (B)南區國稅局 (C)中區國稅局 (D)高雄國稅局
【評論內容】
南區國稅局
7個分局
嘉義市、嘉義縣、新營、臺南、屏東、臺東、澎湖等七個分局
7個稽徵所
民雄、安南、新化、佳里、東港、潮州及恆春等七個稽徵所。
【評論主題】15 民國 107 年 2 月 7 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內容中,有關調高綜合所得稅扣除額之金額部分,不包括下列那一項目?(A)標準扣除額 (B)薪資特別扣除額 (C)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D)幼兒學前特
【評論內容】
自107年1月1日起,調高綜所稅四項扣除額
1、標準扣除額9萬→12萬
2、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2.8萬→20萬
3、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12.8萬→20萬
4、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2.5萬→12萬
相似題
107地特5等ex6
下列何項綜合所得稅特別扣除額度並未於 107 年初之稅制優化稅改調整?
(A)教育學費特別扣除
(B)幼兒學前特別扣除
(C)薪資所得特別扣除
(D)身心障礙特別扣除
A
【評論主題】10 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是參照下列何項標準定之?(A)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平均數(B)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C)
【評論內容】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第四條
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
前項所稱維持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所公布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百分之六十定之,並於每二年定期檢討。
相似題
107地特5等ex2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所定之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所公布最近一年全 國每人可支配所得多少定之? (A)中位數之 50% (B)中位數之 60% (C)平均數之 50% (D)平均數之 60%
B
【評論主題】9 李先生為我國國民,其下列何項所得無須繳納我國所得稅?(A)位於臺北市的房屋出售利得 (B)位於北京的房屋租賃所得(C)刋登於大陸期刋收取的稿酬所得 (D)來自於香港的租賃所得
【評論內容】
(本題題目:下列何項所得無須繳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4條第1項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者,應併同臺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但其在大陸地區已繳納之稅額,得自應納稅額中扣抵」,同條文第3項亦規定,申報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已納稅額之扣抵數額,不得超過因加計其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而依臺灣地區適用稅率計算增加之應納稅額,亦即其扣抵稅額以因加計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後增加之稅額為上限。
類似題(應併入)
107地特4等ex12
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107 年度個人下列何項所得,應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徵所得稅? (A)大陸地區股利所得 (B)香港地區薪資所得 (C)人身保險之保險給付 (D)符合所得稅法第 14 條之 4 計算規定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 A
【評論主題】48 下列有關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之敘述,何者正確?(A)受分配地方政府就分得部分,應列為當年度稅課收入(B)可分為一般、專案以及特別統籌分配稅款三種(C)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之來源,在地方稅為直轄市及縣市徵
【評論內容】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第3條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以下簡稱本稅款)之來源如下:
一、本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之下列款項:
(一)所得稅總收入百分之十。
(二)營業稅總收入減除依法提撥之統一發票給獎獎金後之百分之四十。
(三)貨物稅總收入百分之十。
二、本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之土地增值稅在縣(市)徵起收入之百分之二十。但不包括準用直轄市之縣轄內徵起土地增值稅收入之百分之二十。
三、其他收入。
【評論主題】20 王小姐 106 年退休,服務年資共 20 年,並選擇兼領分期退休金及一次退休金。分期領取退休金之年金現值為 900 萬元,當年度領取之一次領退休金為 100 萬元,分期領退休金為 50 萬元。請
【評論內容】
一次領
180,000*20*1/10=360,000 所得額0
362,000*20*1/10=724,000
(724,000-360,000)*1/2=182,000 所得額182,000
分期領
781,000*9/10=702,900500,000 所得額0
題目:當年度申報退職所得時之可減除金額
360,000+182,000+500,000=1,042,000
【評論主題】14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受贈人於下列何種情況,會成為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A)贈與人申請由受贈人繳納 (B)受贈人申請機關核准自行繳納(C)贈與附有負擔 (D)贈與人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
【評論內容】
第 7 條
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但贈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一、行蹤不明。
二、逾本法規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財產可供執行。
三、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
依前項規定受贈人有二人以上者,應按受贈財產之價值比例,依本法規定計算之應納稅額,負納稅義務。
【評論主題】25 土地所有權移轉時,免徵土地增值稅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繼承而移轉之土地 (B)經重劃之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C)被徵收之土地 (D)各級政府出售之公有土地
【評論內容】
第 28 條
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應按其土地漲價總數額徵收土地增值稅。但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各級政府出售或依法贈與之公有土地,及受贈之私有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第 39 條
被徵收之土地,免徵其土地增值稅。
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準用前項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但經變更為非公共設施保留地後再移轉時,以該土地第一次免徵土地增值稅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依法得徵收之私有土地,土地所有權人自願按公告土地現值之價格售與需地機關者,準用第一項之規定。
經重劃之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其土地增值稅減徵百分之四十。
【評論主題】24 依我國土地稅法之規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除自用住宅用地依第 17 條之規定外,統按千分之多少計徵地價稅?(A)二 (B)六 (C)十 (D)十五
【評論內容】
第 17 條
合於左列規定之自用住宅用地,其地價稅按千分之二計徵:
一、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
二、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
國民住宅及企業或公營事業興建之勞工宿舍,自動工興建或取得土地所有權之日起,其用地之地價稅,適用前項稅率計徵。
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第一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
第 19 條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除自用住宅用地依第十七條之規定外,統按千分之六計徵地價稅;其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免徵地價稅。
【評論主題】3 依所得稅法規定,下列那一項綜合所得稅之扣除額未訂有扣除上限?(A)災害損失 (B)房屋租金支出 (C)財產交易損失 (D)子女教育學費
【評論內容】
列舉扣除額:
1.捐贈: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但有關國防、勞軍之捐贈及對政府之捐獻,不受金額之限制。
2.保險費: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二萬四千元為限。但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
3.醫藥及生育費: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費及生育費,以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者為限。但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
4.災害損失: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遭受不可抗力之...
【評論主題】一、風險評估包括危害辨識、劑量反應、暴露評估及危害特性描述等四大步驟,請以非屬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食品添加物清單,可能用於改良麵粉口感的「溴酸鉀」(KBrO3)為例,詳細說明進行風險評估的步驟與方式。(2
【評論內容】
土地稅法
第5條
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如左:
一、土地為有償移轉者,為原所有權人。
二、土地為無償移轉者,為取得所有權之人。
三、土地設定典權者,為出典人。
前項所稱有償移轉,指買賣、交換、政府照價收買或徵收等方式之移轉;
所稱無償移轉,指遺贈及贈與等方式之移轉。
【評論主題】一、風險評估包括危害辨識、劑量反應、暴露評估及危害特性描述等四大步驟,請以非屬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食品添加物清單,可能用於改良麵粉口感的「溴酸鉀」(KBrO3)為例,詳細說明進行風險評估的步驟與方式。(2
【評論內容】
土地稅法
第5條
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如左:
一、土地為有償移轉者,為原所有權人。
二、土地為無償移轉者,為取得所有權之人。
三、土地設定典權者,為出典人。
前項所稱有償移轉,指買賣、交換、政府照價收買或徵收等方式之移轉;
所稱無償移轉,指遺贈及贈與等方式之移轉。
【評論主題】26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查定計算營業稅額之特種飲食業,每幾個月繳納營業稅一次?(A) 1 個月 (B) 2 個月 (C) 3 個月 (D) 4 個月
【評論內容】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40條
依第二十一條規定,查定計算營業稅額之典當業及依第二十三條規定,查定計算營業稅額之營業人,由主管稽徵機關查定其銷售額及稅額,每三個月填發繳款書通知繳納一次。
依第二十二條規定,查定計算營業稅額之營業人,由主管稽徵機關查定其銷售額及稅額,每月填發繳款書通知繳納一次。
前二項查定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第21條
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就其銷售額按第十一條規定之稅率計算營業稅額。但典當業得依查定之銷售額計算之。
第22條
第十二條之特種飲食業,就其銷售額按同條規定之稅率計算營業稅額。但主管稽徵機關得依查定之銷售額計算之。
第23條
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銷...
【評論主題】17 在下列何種情形下,主管稽徵機關不得指定土地使用人負責代繳其使用部分之地價稅?(A)納稅義務人行蹤不明 (B)納稅義務人無力負擔稅額 (C)土地無人管理 (D)土地權屬不明
【評論內容】
土地稅法第4條
土地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主管稽徵機關得指定土地使用人負責代繳其使用部分之地價稅或田賦:
一、納稅義務人行蹤不明者。
二、權屬不明者。
三、無人管理者。
四、土地所有權人申請由占有人代繳者。
【評論主題】10 國外影片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經由營業代理人出租影片之收入,應以其多少比例為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 (A) 1/4 (B) 1/3 (C) 1/2 (D) 3/4
【評論內容】
所得稅法
第26條
國外影片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經由營業代理人出租影片之收入,應以其二分之一為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其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分支機構者,出租影片之成本,得按片租收入百分之四十五計列。
【評論主題】2 應申報而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之稅捐,其核課期間為多少年?(A)3年 (B)5年 (C)7年 (D)9年
【評論內容】
稅捐稽徵法第21條
稅捐之核課期間,依左列規定:
一、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五年。
二、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實貼之印花稅,及應由稅捐稽徵機關依稅籍底冊或查得資料核定課徵之稅捐,其核課期間為五年。
三、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七年。
在前項核課期間內,經另發現應徵之稅捐者,仍應依法補徵或並予處罰;在核課期間內未經發現者,以後不得再補稅處罰。
【評論主題】3 根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之規定,納稅者不服課稅處分、復查或訴願決定提出行政爭訟之案件,其課稅處分、復查或訴願決定,自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後,因違法而受法院撤銷或變更者,自法院作成撤銷或變更裁判之日起,
【評論內容】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第二十一條
納稅者不服課稅處分、復查或訴願決定提出行政爭訟之案件,其課稅處分、復查或訴願決定自本法施行後因違法而受法院撤銷或變更,自法院作成撤銷或變更裁判之日起逾十五年未能確定其應納稅額者,不得再行核課。但逾期係因納稅者之故意延滯訴訟或因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所致者,不在此限。
滯納金、利息、滯報金、怠報金及罰鍰等,準用前項規定。
【評論主題】33 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 13 條之規定,個人基本稅額的稅率為:(A) 5% (B) 10% (C) 12% (D) 20%
【評論內容】
個人
基本稅額=(基本所得額 —670萬) × 20%
營利事業
基本稅額=(基本所得額 —50萬) × 12%
【評論主題】14 下列何者應屬土地增值稅之課稅範圍?(A)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 (B)因贈與而移轉之土地(C)政府出售或依法贈與之公有土地 (D)政府受贈之私有土地
【評論內容】
土地稅法
第28條
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應按其土地漲價總數額徵收土地增值稅。但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各級政府出售或依法贈與之公有土地,及受贈之私有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第5條
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如左:
一、土地為有償移轉者,為原所有權人。
二、土地為無償移轉者,為取得所有權之人。
三、土地設定典權者,為出典人。
前項所稱有償移轉,指買賣、交換、政府照價收買或徵收等方式之移轉;所稱無償移轉,指遺贈及贈與等方式之移轉。
【評論主題】9 告發或檢舉納稅義務人或扣繳義務人有匿報、短報或以詐欺及其他不正當行為之逃稅情事,經查明屬實者,稽徵機關應以罰鍰之多少百分比,獎給舉發人?(A) 5% (B) 10% (C) 15% (D) 20%
【評論內容】
所得稅法第103條
告發或檢舉納稅義務人或扣繳義務人有匿報、短報或以詐欺及其他不正當行為之逃稅情事,經查明屬實者,稽徵機關應以罰鍰百分之二十,獎給舉發人,並為舉發人絕對保守秘密。
前項告發或檢舉獎金,稽徵機關應於裁罰確定並收到罰鍰後三日內,通知原舉發人,限期領取。
舉發人如有參與逃稅行為者不給獎金。
公務員為舉發人時,不適用本條獎金之規定。
【評論主題】7 自 100 年度起,營利事業對關係人之負債占業主權益超過一定比率者,超過部分之利息支出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目前該一定比例之標準為何?(A) 2 比 1 (B) 3 比 1 (C) 5 比 1 (D
【評論內容】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為避免跨國企業及國內企業利用借款之利息支出得列為費用減除之稅盾效果,以大量債權融資替代股權出資弱化資本、規避租稅,影響稅制之公平性與財政健全。我國參考國際間反避稅制度之潮流趨勢,於100年1月26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43條之2明定反自有資本稀釋課稅規定,並自100年度起施行。依財政部發布之「營利事業對關係人負債之利息支出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查核辦法」,營利事業自辦理10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起,對關係人之負債占業主權益之比率超過3:1者(即安全港法則比率為3),超過部分之利息支出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評論主題】5 根據稅捐稽徵法之規定,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A) 3 年 (B) 5 年 (C) 7 年 (D) 15 年
【評論內容】
稅捐稽徵法
第 21 條
稅捐之核課期間,依左列規定:
一、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五年。
二、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實貼之印花稅,及應由稅捐稽徵機關依稅籍底冊或查得資料核定課徵之稅捐,其核課期間為五年。
三、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七年。
【評論主題】4 根據稅捐稽徵法,下列相當擔保之價值計算,何者正確?(A)黃金,按足額計算 (B)核准上市之有價證券,按九折計算(C)經中央銀行掛牌之外幣,按九折計算 (D)銀行存款單摺,按存款本金額計值
【評論內容】
稅捐稽徵法
第 11-1 條
本法所稱相當擔保,係指相當於擔保稅款之左列擔保品:
一、黃金,按九折計算,經中央銀行掛牌之外幣、核准上市之有價證券,按八折計算;其計值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二、政府發行經規定可十足提供公務擔保之公債,按面額計值。
三、銀行存款單摺,按存款本金額計值。
四、其他經財政部核准,易於變價及保管,且無產權糾紛之財產。
【評論主題】2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所定之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所公布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多少定之?(A)中位數之 50% (B)中位數之 60% (C)平均數之 50% (D)平
【評論內容】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第四條
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
前項所稱維持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所公布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百分之六十定之,並於每二年定期檢討。
【評論主題】3 黃小姐 106 年出售於 90 年購入之臺北市房地產一戶,售價 9,000 萬元,無取得成本資料,土地公告現值 2,000 萬元與房屋評定現值 1,000 萬元。請問該年度應納入綜合所得總額之財產
【評論內容】
稽徵機關僅查得或納稅義務人僅提供交易時之實際成交金額,而無法證明原始取得成本,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以查得之實際房地總成交金額,按出售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占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額之比例計算歸屬房屋之收入,再以該收入之15%計算其出售房屋之所得額:(一)臺北市,房地總成交金額新臺幣(以下同)7千萬元以上。(二)新北市,房地總成交金額6千萬元以上。(三)臺北市及新北市以外地區,房地總成交金額4千萬元以上。
[9000/(2000+1000)]*1000*15%=450
【評論主題】10 宸西公司(總機構在境內)106 年度依商業會計法計算之淨利為 5,000 萬元,包括下列項目:出售持有 4 年之股票所得 200 萬元、出售 105 年購入之土地所得 300 萬元、短期票券(發
【評論內容】
房地合一
所§24-5:
營利事業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在1年以內:45%,持有超過1年:35%
【評論主題】12 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107 年度個人下列何項所得,應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徵所得稅?(A)大陸地區股利所得(B)香港地區薪資所得(C)人身保險之保險給付(D)符合所得稅法第 14 條之 4 計算規定
【評論內容】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4條第1項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者,應併同臺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但其在大陸地區已繳納之稅額,得自應納稅額中扣抵」,同條文第3項亦規定,申報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已納稅額之扣抵數額,不得超過因加計其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而依臺灣地區適用稅率計算增加之應納稅額,亦即其扣抵稅額以因加計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後增加之稅額為上限。
【評論主題】16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何項銷售貨物或勞務之行為適用零稅率?(A)銷售金條、金塊、金片、金幣及純金之金飾或飾金(B)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課稅區營業人未輸往課稅區而直接出口之貨物(C)國
【評論內容】
第7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之營業稅稅率為零:
二、與外銷有關之勞務,或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之勞務。
四、銷售與保稅區營業人供營運之貨物或勞務。
五、國際間之運輸。但外國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國際運輸業務者,應以各該國對中華民國國際運輸事業予以相等待遇或免徵類似稅捐者為限。
六、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
七、銷售與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所使用之貨物或修繕勞務。
八、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課稅區營業人未輸往課稅區而直接出口之貨物。
九、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課稅區營業人存入自由港區事業或海關管理之保稅倉庫、物流中心以供外銷之貨物。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
三十、金條、金塊、金片、金幣及純金之金飾或飾金。但加工費不在此限。
銷售前項免稅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得申請財政部核准放棄適用免稅規定,依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但核准後三年內不得變更。
【評論主題】1 金門縣為下列何國稅稽徵機關所轄?(A)北區國稅局 (B)南區國稅局 (C)中區國稅局 (D)高雄國稅局
【評論內容】
南區國稅局
7個分局
嘉義市、嘉義縣、新營、臺南、屏東、臺東、澎湖等七個分局
7個稽徵所
民雄、安南、新化、佳里、東港、潮州及恆春等七個稽徵所。
【評論主題】8 光華中古車行今年 5 月中,分別以 105,000 元向張先生,及以 126,000 元向李先生購入各一輛舊乘人小汽車,前者於同年 5 月以含稅 94,500 元出售,後者於 6 月以含稅 157
【評論內容】
營第15-1條
進項稅額超過銷項稅額部分不能扣抵
因此上述以94500計算,而非105000計算
【評論主題】15 民國 107 年 2 月 7 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內容中,有關調高綜合所得稅扣除額之金額部分,不包括下列那一項目?(A)標準扣除額 (B)薪資特別扣除額 (C)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D)幼兒學前特
【評論內容】
自107年1月1日起,調高綜所稅四項扣除額
1、標準扣除額9萬→12萬
2、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2.8萬→20萬
3、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12.8萬→20萬
4、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2.5萬→12萬
相似題
107地特5等ex6
下列何項綜合所得稅特別扣除額度並未於 107 年初之稅制優化稅改調整?
(A)教育學費特別扣除
(B)幼兒學前特別扣除
(C)薪資所得特別扣除
(D)身心障礙特別扣除
A
【評論主題】11 下列何選項非為綜合所得稅之特別扣除額項目?(A)災害損失特別扣除額 (B)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C)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D)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評論內容】
所得稅法第17條
(二)列舉扣除額:
1.捐贈:
2.保險費:
3.醫藥及生育費:
4.災害損失:
5.購屋借款利息:
6.房屋租金支出:
(三)特別扣除額:
1.財產交易損失:
2.薪資所得特別扣除:
3.儲蓄投資特別扣除:
4.身心障礙特別扣除:
5.教育學費特別扣除:
6.幼兒學前特別扣除:
【評論主題】10 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是參照下列何項標準定之?(A)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平均數(B)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C)
【評論內容】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第四條
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
前項所稱維持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所公布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百分之六十定之,並於每二年定期檢討。
相似題
107地特5等ex2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所定之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所公布最近一年全 國每人可支配所得多少定之? (A)中位數之 50% (B)中位數之 60% (C)平均數之 50% (D)平均數之 60%
B
【評論主題】9 李先生為我國國民,其下列何項所得無須繳納我國所得稅?(A)位於臺北市的房屋出售利得 (B)位於北京的房屋租賃所得(C)刋登於大陸期刋收取的稿酬所得 (D)來自於香港的租賃所得
【評論內容】
(本題題目:下列何項所得無須繳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4條第1項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者,應併同臺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但其在大陸地區已繳納之稅額,得自應納稅額中扣抵」,同條文第3項亦規定,申報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已納稅額之扣抵數額,不得超過因加計其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而依臺灣地區適用稅率計算增加之應納稅額,亦即其扣抵稅額以因加計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後增加之稅額為上限。
類似題(應併入)
107地特4等ex12
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107 年度個人下列何項所得,應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徵所得稅? (A)大陸地區股利所得 (B)香港地區薪資所得 (C)人身保險之保險給付 (D)符合所得稅法第 14 條之 4 計算規定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 A
【評論主題】48 下列有關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之敘述,何者正確?(A)受分配地方政府就分得部分,應列為當年度稅課收入(B)可分為一般、專案以及特別統籌分配稅款三種(C)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之來源,在地方稅為直轄市及縣市徵
【評論內容】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第3條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以下簡稱本稅款)之來源如下:
一、本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之下列款項:
(一)所得稅總收入百分之十。
(二)營業稅總收入減除依法提撥之統一發票給獎獎金後之百分之四十。
(三)貨物稅總收入百分之十。
二、本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之土地增值稅在縣(市)徵起收入之百分之二十。但不包括準用直轄市之縣轄內徵起土地增值稅收入之百分之二十。
三、其他收入。
【評論主題】20 王小姐 106 年退休,服務年資共 20 年,並選擇兼領分期退休金及一次退休金。分期領取退休金之年金現值為 900 萬元,當年度領取之一次領退休金為 100 萬元,分期領退休金為 50 萬元。請
【評論內容】
一次領
180,000*20*1/10=360,000 所得額0
362,000*20*1/10=724,000
(724,000-360,000)*1/2=182,000 所得額182,000
分期領
781,000*9/10=702,900500,000 所得額0
題目:當年度申報退職所得時之可減除金額
360,000+182,000+500,000=1,042,000
【評論主題】14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受贈人於下列何種情況,會成為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A)贈與人申請由受贈人繳納 (B)受贈人申請機關核准自行繳納(C)贈與附有負擔 (D)贈與人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
【評論內容】
第 7 條
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但贈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一、行蹤不明。
二、逾本法規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財產可供執行。
三、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
依前項規定受贈人有二人以上者,應按受贈財產之價值比例,依本法規定計算之應納稅額,負納稅義務。
【評論主題】24 依我國土地稅法之規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除自用住宅用地依第 17 條之規定外,統按千分之多少計徵地價稅?(A)二 (B)六 (C)十 (D)十五
【評論內容】
第 17 條
合於左列規定之自用住宅用地,其地價稅按千分之二計徵:
一、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
二、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
國民住宅及企業或公營事業興建之勞工宿舍,自動工興建或取得土地所有權之日起,其用地之地價稅,適用前項稅率計徵。
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第一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
第 19 條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除自用住宅用地依第十七條之規定外,統按千分之六計徵地價稅;其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免徵地價稅。
【評論主題】25 土地所有權移轉時,免徵土地增值稅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繼承而移轉之土地 (B)經重劃之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C)被徵收之土地 (D)各級政府出售之公有土地
【評論內容】
第 28 條
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應按其土地漲價總數額徵收土地增值稅。但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各級政府出售或依法贈與之公有土地,及受贈之私有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第 39 條
被徵收之土地,免徵其土地增值稅。
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準用前項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但經變更為非公共設施保留地後再移轉時,以該土地第一次免徵土地增值稅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依法得徵收之私有土地,土地所有權人自願按公告土地現值之價格售與需地機關者,準用第一項之規定。
經重劃之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其土地增值稅減徵百分之四十。
【評論主題】3 依所得稅法規定,下列那一項綜合所得稅之扣除額未訂有扣除上限?(A)災害損失 (B)房屋租金支出 (C)財產交易損失 (D)子女教育學費
【評論內容】
列舉扣除額:
1.捐贈: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但有關國防、勞軍之捐贈及對政府之捐獻,不受金額之限制。
2.保險費: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二萬四千元為限。但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
3.醫藥及生育費: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費及生育費,以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者為限。但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
4.災害損失: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遭受不可抗力之...
【評論主題】一、風險評估包括危害辨識、劑量反應、暴露評估及危害特性描述等四大步驟,請以非屬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食品添加物清單,可能用於改良麵粉口感的「溴酸鉀」(KBrO3)為例,詳細說明進行風險評估的步驟與方式。(2
【評論內容】
土地稅法
第5條
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如左:
一、土地為有償移轉者,為原所有權人。
二、土地為無償移轉者,為取得所有權之人。
三、土地設定典權者,為出典人。
前項所稱有償移轉,指買賣、交換、政府照價收買或徵收等方式之移轉;
所稱無償移轉,指遺贈及贈與等方式之移轉。
【評論主題】12 依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何者免徵營業稅?(A)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佣金及手續費收入(B)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C)營業人銷售經加工處理過之烏魚子(D)依該
【評論內容】
選項(C)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8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
十九、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農、漁民銷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
【評論主題】一、風險評估包括危害辨識、劑量反應、暴露評估及危害特性描述等四大步驟,請以非屬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食品添加物清單,可能用於改良麵粉口感的「溴酸鉀」(KBrO3)為例,詳細說明進行風險評估的步驟與方式。(2
【評論內容】
土地稅法
第5條
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如左:
一、土地為有償移轉者,為原所有權人。
二、土地為無償移轉者,為取得所有權之人。
三、土地設定典權者,為出典人。
前項所稱有償移轉,指買賣、交換、政府照價收買或徵收等方式之移轉;
所稱無償移轉,指遺贈及贈與等方式之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