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72職能分析所稱的KSAO中,「0」代表為何?(A)職業別(B)就業機會(C)就業能力(D)職業心理特質。
【評論內容】
知識Knowledge
能力Abilities/態度Attitude
技術Skill
其他特質Other Characteristics
【評論主題】41推動中高齡者職務再設計計畫所定之中高齡者職務再設計補助範圍,下列何者為不正確?(A) 職業安全衛生法所規定之雇主責任之改善職場工作環境(B)提供就業輔具(C)改善工作設備或機 具(D)調整工作方法
【評論內容】
1.改善職場工作環境
2.改善工作設備或機具
3.改善工作條件
4.提供就業輔具
5.調整工作方式及流程
【評論主題】18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所定雇主僱用長期失業者,可獲得僱用獎助津貼為新臺幣多少 元?(A)6000元(B)8000元(C)10000元(D)12000元。
【評論內容】
第 18 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第四條受託單位受理下列各款失業勞工之求職登記,
經就業諮詢無法推介就業者,得發給僱用獎助推介卡:
一、失業期間連續達三十日以上之特定對象。
二、失業期間連續達三個月以上。
前項失業期間之計算,以勞工未有參加就業保險或勞工保險紀錄之日起算
。
第一項第一款之特定對象如下:
一、年滿四十五歲至六十五歲失業者。
二、身心障礙者。
三、長期失業者。
四、獨力負擔家計者。
五、原住民。
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
七、更生受保護人。
八、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
九、二度就業婦女。
十、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第 21 條 (106/04/18修法,給付金額有改I)
雇主依前二條規定申請僱用獎助,依下列規...
【評論主題】73.有關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之臨時工作津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時,應徵當日給予2小時或4小時之有給求職假(B)求職假,每週以8小時為限(C)因該工作視為勞動市場內私部
【評論內容】領取第十條津貼者,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時,應於推介就業之次日起7日內,填具推介就業情形回覆卡通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者。期限內通知者,應徵當日給予四小時或八小時之有給求職假。
【評論主題】22.有關「針對具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而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依其工作能力,提供個別化就業安置、訓練及其他工作協助等服務」請問為何種身障就業服務之描述?(A)支持性就業(B)庇
【評論內容】
第34條
n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而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
n就業市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工作能力,提供個別化就業安置、訓
n練及其他工作協助等支持性就業服務。
n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就業意願,而就業能力不足,無法進入競爭性
n就業市場,需長期就業支持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職業輔導評量結果,提
n供庇護性就業服務。
【評論主題】73.有關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之臨時工作津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時,應徵當日給予2小時或4小時之有給求職假(B)求職假,每週以8小時為限(C)因該工作視為勞動市場內私部
【評論內容】領取第十條津貼者,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時,應於推介就業之次日起7日內,填具推介就業情形回覆卡通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者。期限內通知者,應徵當日給予四小時或八小時之有給求職假。
【評論主題】22.有關「針對具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而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依其工作能力,提供個別化就業安置、訓練及其他工作協助等服務」請問為何種身障就業服務之描述?(A)支持性就業(B)庇
【評論內容】
第34條
n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而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
n就業市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工作能力,提供個別化就業安置、訓
n練及其他工作協助等支持性就業服務。
n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就業意願,而就業能力不足,無法進入競爭性
n就業市場,需長期就業支持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職業輔導評量結果,提
n供庇護性就業服務。
【評論主題】31.雇主聘僱公立大專校院之外國留學生從事工作,其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為幾小時?(A)16小時(B)18小時(C)20小時(D)24小時。
【評論內容】
就業服務法 (民國 104 年 06 月 17 日修正)
第 50 條
雇主聘僱下列學生從事工作,得不受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其工
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為二十小時:
一、就讀於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專校院之外國留學生。
二、就讀於公立或已立案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僑生及其他華裔學生。
【評論主題】46.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所訂定之變更工作場所裁量基準規定,雇主調派所聘僱之外籍工作者至醫療院所附設護理之家,從事被看護者之家庭看護工作,1年累計調派期間不得超過幾個月?(A)2個月(B)4個月(C)
【評論內容】
修正「雇主指派所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10款規定之外籍工作者變更工作場所」認定基準【勞動部105/1/29修正
修正「雇主指派所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之外籍工作者變更工作場所認定基準」
近來外界多次建請勞動部修正外籍家庭看護工之調派規定,另一般製造業外勞之調派規定尚有未盡周妥之處,因此,勞動部業於104年6月18日修正發布「雇主指派所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之外籍工作者變更工作場所認定基準(以下簡稱本基準)」。 有關本基準之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配合工廠管理輔導法、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辦法、經濟部工業局審查製造業申請引進外勞作業要點第4點...
【評論主題】24.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被看護者或雇主為依社會救助法所核定之低收入戶,每月應繳納就業安定費之數額為(A)600元(B)1,000元(C)1,200元(D)免繳納。
【評論內容】答案是否應更正為免繳納才符合新修正法令!?
【評論主題】29.凡從事兩種工作以上之工作者,以從事時間較長之工作判定為其職業;不能確定時,則以何者判定為其職業?(A)距離調查時最近之工作(B)技術性較高之工作(C)收入較多之工作(D)所負之責任較重之工作。
【評論內容】
係按個人從事之有酬工作,將其性質相似或相近者分別歸類並做有係統之排列。惟職業種類繁多,通常無一定原則可循,一般多按下列條件,選擇其適用者作為分類之準則:
在職務上所負之責任。專業知識、技術及資歷。生產之物品或提供勞物之種類。工作環境、工作程序或使用之原料。凡從事兩種工作以上之工作者,以從事時間較長之工作判定為其職業。不能確定時,則以收入較多之工作判定為其職業。若在同一處所從事兩種以上工作之工作者,則按技術性較高工作,判定其職業。
【評論主題】27.有關企業延攬外國人才之說法,下列何者符合就業服務法相關法規規定?(A)雇主申請聘僱白領外國人(指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該等外國人均須具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B)雇主申
【評論內容】雇主聘僱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之工作,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下列n各款為限:n一、專門性或技術性之工作。n二、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n三、下列學校教師:n(一)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校院或外國僑民學校之教師。n(二)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合格外國語文課程教師。n(三)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實驗高級中等學校雙語部或雙語學校之學科教師n 。n四、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之專任外國語文教師。n五、運動教練及運動員。n六、宗教、藝術及演藝工作。n七、商船、工作船及其他經交通部特許船舶之船員。n八、海洋漁撈工作。n九、家庭幫傭及看護工作。n十、為因應國家重要建設工程或經...
【評論主題】4.依99年5月26日修正公布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8條規定,公務機關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利用,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多少元計
【評論內容】
第 28 條
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
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損害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
致者,不在此限。
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
並得請求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依前二項情形,如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依
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計算。
對於同一原因事實造成多數當事人權利受侵害之事件,經當事人請求損害
賠償者,其合計最高總額以新臺幣二億元為限。但因該原因事實所涉利益
超過新臺幣二億元者,以該所涉利益為限。
同一原因事實造成之損害總額逾前項金額時,被害人所受賠償金額,不受
第三項所定每人每一事件最低賠償金額新臺幣五百元之限制。
第二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
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58.有關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協助辦法規定,下列何者正確?(A)貸款之最高額度以新臺幣100萬元為限(B)貸款之期間最長6年,貸款人按月平均攤還本息(C)貸款利率按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百
【評論內容】
就業促進辦法
第 21 條
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失業者,符合下列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同
意核貸,得向金融機構申請政府舉辦之創業貸款:
一、貸款以創業用途為限,所營事業不得有妨害公序良俗、公共安全或環
境衛生等情形。
二、貸款不得用於償債、轉投資、生活費用或置產。但購置創業生財器具
不在此限。
三、擔任所創事業之負責人,並實際從事該工作者。
前項貸款之利率按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百分之零點五
七五機動計息,貸款人前二年之貸款利息,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貼。
第一項貸款期間最長為七年。
第 22 條
前條利息補貼以新臺幣一百萬元貸款額度為限。
承貸金融機構,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貸款人之創業貸款利息補貼。
【評論主題】72職能分析所稱的KSAO中,「0」代表為何?(A)職業別(B)就業機會(C)就業能力(D)職業心理特質。
【評論內容】
知識Knowledge
能力Abilities/態度Attitude
技術Skill
其他特質Other Characteristics
【評論主題】41推動中高齡者職務再設計計畫所定之中高齡者職務再設計補助範圍,下列何者為不正確?(A) 職業安全衛生法所規定之雇主責任之改善職場工作環境(B)提供就業輔具(C)改善工作設備或機 具(D)調整工作方法
【評論內容】
1.改善職場工作環境
2.改善工作設備或機具
3.改善工作條件
4.提供就業輔具
5.調整工作方式及流程
【評論主題】18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所定雇主僱用長期失業者,可獲得僱用獎助津貼為新臺幣多少 元?(A)6000元(B)8000元(C)10000元(D)12000元。
【評論內容】
第 18 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第四條受託單位受理下列各款失業勞工之求職登記,
經就業諮詢無法推介就業者,得發給僱用獎助推介卡:
一、失業期間連續達三十日以上之特定對象。
二、失業期間連續達三個月以上。
前項失業期間之計算,以勞工未有參加就業保險或勞工保險紀錄之日起算
。
第一項第一款之特定對象如下:
一、年滿四十五歲至六十五歲失業者。
二、身心障礙者。
三、長期失業者。
四、獨力負擔家計者。
五、原住民。
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
七、更生受保護人。
八、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
九、二度就業婦女。
十、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第 21 條 (106/04/18修法,給付金額有改I)
雇主依前二條規定申請僱用獎助,依下列規...
【評論主題】59.以下有關職業分析的敘述,何者為非?(A)職業分析之對象為「職業」(B)是對一個行業所涵蓋的職務或工作所做的分析(C)是一種蒐集及分析職業資料的手段(D)所做的分析會隨著不同的目的,而有不同的重點
【評論內容】
(B)是對一個行業所涵蓋 的職務或工作所做的分析職業
【評論主題】36.2012目前我國基本工資是每月新臺幣多少錢?(A)1萬5,240元(B)1萬6,480元(C)1萬7,280元(D)1萬8,780元。
【評論內容】建議應加上年份,若以題目來說「目前」是21009
【評論主題】73.有關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之臨時工作津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時,應徵當日給予2小時或4小時之有給求職假(B)求職假,每週以8小時為限(C)因該工作視為勞動市場內私部
【評論內容】領取第十條津貼者,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時,應於推介就業之次日起7日內,填具推介就業情形回覆卡通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者。期限內通知者,應徵當日給予四小時或八小時之有給求職假。
【評論主題】22.有關「針對具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而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依其工作能力,提供個別化就業安置、訓練及其他工作協助等服務」請問為何種身障就業服務之描述?(A)支持性就業(B)庇
【評論內容】
第34條
n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而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
n就業市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工作能力,提供個別化就業安置、訓
n練及其他工作協助等支持性就業服務。
n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就業意願,而就業能力不足,無法進入競爭性
n就業市場,需長期就業支持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職業輔導評量結果,提
n供庇護性就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