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3. STRIDE是一種識別弱點與威脅的簡單作法,其名稱來自6個威脅類型的英文字首縮寫,下列何者有誤?(A)偽冒(Spoofing) (B)否認(Repudiation)(C)拒絕存取服務(Deni
【評論內容】
STRIDE 的六類威脅
STRIDE 是從攻擊者的角度,把威脅劃分成 6 個類別,分別是Spooling(偽造)、Tampering(篡改)、Repudiation(抵賴否認)、Information Disclosure(資訊洩露)、DOS(阻斷服務) 和 Elevation of privilege (提權)。
【評論主題】28. 下列有關乙太網路與光纖網路之敘述,何者有誤?(A)光纖類型的乙太網路可分為長距離傳輸的多模光纖與短距離傳輸的單模光纖(B) 100Gbps乙太網路目前使用附加標準IEEE 802.3ba(C)
【評論內容】單模光纖的核心(玻璃纖維或塑料)非常細,跟單模光纖使用波長大小相去不遠,幾乎只容許一束光線通過,比較沒有光線折射或反射等的損耗,因此傳送距離可以較長。多模光纖的核心(玻璃纖維或塑料)比較粗,比多模光纖使用波長大很多,於是容許多束光線通過,有較多光線折射或反射等的損耗,因此傳送距離較短。
【評論主題】43. STRIDE是一種識別弱點與威脅的簡單作法,其名稱來自6個威脅類型的英文字首縮寫,下列何者有誤?(A)偽冒(Spoofing) (B)否認(Repudiation)(C)拒絕存取服務(Deni
【評論內容】
STRIDE 的六類威脅
STRIDE 是從攻擊者的角度,把威脅劃分成 6 個類別,分別是Spooling(偽造)、Tampering(篡改)、Repudiation(抵賴否認)、Information Disclosure(資訊洩露)、DOS(阻斷服務) 和 Elevation of privilege (提權)。
【評論主題】28. 下列有關乙太網路與光纖網路之敘述,何者有誤?(A)光纖類型的乙太網路可分為長距離傳輸的多模光纖與短距離傳輸的單模光纖(B) 100Gbps乙太網路目前使用附加標準IEEE 802.3ba(C)
【評論內容】單模光纖的核心(玻璃纖維或塑料)非常細,跟單模光纖使用波長大小相去不遠,幾乎只容許一束光線通過,比較沒有光線折射或反射等的損耗,因此傳送距離可以較長。多模光纖的核心(玻璃纖維或塑料)比較粗,比多模光纖使用波長大很多,於是容許多束光線通過,有較多光線折射或反射等的損耗,因此傳送距離較短。
【評論主題】22 對於刑法行賄罪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行求是對不法約定的要約 (B)期約是行賄與受賄雙方所做的不法約定(C)交付賄賂是事實上給予公務員索求的賄賂 (D)行為人須完成行求、期約及交付後,始
【評論內容】貪污治罪條例第 11 條第 1 項違背職務行賄罪:對於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3 百萬元以下罰金。 (即作任一項皆屬於犯罪)
【評論主題】24 有關勞動基準法第 17 條資遣費的給付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當雇主以嚴重經營不善為由,結束特定部門營業時,該部門被資遣的勞工仍得請求雇主給付資遣費(B)不論雇主終止勞動契約的原因為何,勞
【評論內容】那些情況下,雇主可以解僱勞工而且不發給資遣費?
答: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1.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2.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3.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4.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5.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6.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故答案為B
【評論主題】21 有關行政程序法第 2 條所稱行政機關之定義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或團體在委託範圍內僅為行政助手,無法等同行政機關(B)行政機關採取廣義認定,內部單位亦得作為行政機關以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2 條
【評論主題】10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福利立法之平等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對於各種福利給付的優先順序、規範目的、受益人範圍、給付方式及額度,立法者擁有充分形成自由(B)維持受益人間的平等是立法形成自由
【評論內容】
釋字第 485 號惟鑒於國家資源有限,有關社會政策之立法,必須考量國家之經濟及 財政狀況,依資源有效利用之原則,注意與一般國民間之平等關係,就福 利資源為妥善之分配,並應斟酌受益人之財力、收入、家計負擔及須照顧 之必要性妥為規定,不得僅以受益人之特定職位或身分作為區別對待之唯 一依據;關於給付方式及額度之規定,亦應力求與受益人之基本生活需求 相當,不得超過達成目的所需必要限度而給予明顯過度之照顧。立法機關 就上開條例與本解釋意旨未盡相符之部分,應通盤檢討改進。
【評論主題】30 對下列何者當場侮辱,不構成刑法第 140 條侮辱公務員罪?(A)受警察委託拖吊違規停車之私人業者(B)開立交通違規罰單之員警(C)進行食安稽查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專員(D)執行收取廢棄物工
【評論內容】回四樓那是1.委任、委辦跟2.委託的差別所以拖吊業者都必須有警察在場
【評論主題】30 依司法院釋字第 632 號解釋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監察院是國家憲法機關 (B)監察院之院長、副院長和監察委員,均屬憲法保留之法定職位 (C)總統享有監察院人事之主動形成權 (D)立法
【評論內容】
請問(D)是指 可以部份同意 部分不同意嗎? 還是根本沒有不同意權?
【評論主題】34 關於民法上消滅時效完成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債務人之債務隨即歸於消滅 (B)債務人有拒絕給付之時效抗辯權 (C)債權人喪失債權請求權,不得向債務人為請求 (D)債權因時效完成而使權利歸
【評論內容】
回7F 這剛好上課有講到 簡單來說就是賠償約等同租金 所以消滅時效視同租金所以答案為D無誤
參考 最高法院49年 1730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