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妮】評論
(A)、私人業者受委託之行為具公法效力,...
【陳年輝】評論
雖然答案是A,但網路上也有案例是罵義交交通指揮時與被判侮辱公務的,所以真讓人霧剎剎。還是罵義交這類型的行政助手就算侮辱公務員,而罵拖吊業者就算侮辱私人?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6739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512367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19890
【Jeremy】評論
回四樓那是1.委任、委辦跟2.委託的差別所以拖吊業者都必須有警察在場
【幻金天騎之尋找神秘的呼喚者】評論
對下列何者當場侮辱,不構成刑法第 140 條侮辱公務員罪?A(A)受警察委託拖吊違規停車之私人業者-〉O,非公務員是屬行政助手(B)開立交通違規罰單之員警-〉X,員警是公務員(C)進行食安稽查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專員-〉X,食藥署專員是公務員(D)執行收取廢棄物工作之公所清潔隊員-〉X,清潔隊員是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