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依刑事訴訟法第180條規定,下列何種證人得拒絕證言?(A) 曾為被告之岳父(B) 曾為告訴人之配偶(C) 現為告訴人之父母(D) 曾與被告訂有婚約

【評論內容】

第 180 條

 

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拒絕證言:

 

一、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自訴人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者。

 

二、與被告或自訴人訂有婚約者。

 

三、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自訴人之法定代理人或現由或曾由被告或自訴人為其法定代理人者。

 

對於共同被告或自訴人中一人或數人有前項關係,而就僅關於他共同被告或他共同自訴人之事項為證人者,不得拒絕證言。

(D)錯是因為,它多了一個"曾"字。

【評論主題】7.「ㄊㄨㄛˋ」手可得

【評論內容】股東不能自已召集股東會?

【評論主題】【題組】⑵在乙反對之情形下,丙、丁得否以共有人數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代位乙申請變更公同共有之 A 不動產為分別共有?(15 分)

【評論內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為相牽連之案件:一、一人犯數罪者。二、數人共犯一罪或數罪者。三、數人同時在同一處所各別犯罪者。四、犯與本罪有關係之藏匿人犯、湮滅證據、偽證、贓物各罪者。

【評論主題】【題組】⑶其他營業費用付現數?

【評論內容】

推事於該管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

一、推事為被害人者。

二、推事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被害人之配偶、八親等內之血親、五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者。

三、推事與被告或被害人訂有婚約者。

四、推事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者。

五、推事曾為被告之代理人、辯護人、輔佐人或曾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之代理人、輔佐人者。

六、推事曾為告訴人、告發人、證人或鑑定人者。

七、推事曾執行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之職務者。

八、推事曾參與前審之裁判者。

【評論主題】2.酣觴:

【評論內容】清償地:指債務人清償之住所,又稱給付地,義務履行地。

【評論主題】【題組】 ⑵最多蓄留雨量如何決定?(10 分)

【評論內容】

下列各款訴訟,不問其標的金額或價額一律適用簡易程序︰

一、因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定期租賃或定期借貸關係所生之爭執涉訟者。

二、雇用人與受雇人間,因僱傭契約涉訟,其僱傭期間在一年以下者。

三、旅客與旅館主人、飲食店主人或運送人間,因食宿、運送費或因寄存行李、財物涉訟者。

四、因請求保護占有涉訟者。

五、因定不動產之界線或設置界標涉訟者。

六、本於票據有所請求而涉訟者。

七、本於合會有所請求而涉訟者。

八、因請求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或其他定期給付涉訟者。

九、因動產租賃或使用借貸關係所生之爭執涉訟者。

一○、因第一款至第三款、第六款至第九款所定請求之保證關係涉訟者...

【評論主題】4. 求下列各數的值:【題組】 (1)- =________

【評論內容】

(A)

第 507-2 條

第三人撤銷之訴,專屬為判決之原法院管轄。

 

(B)

第 507-3 條

第三人撤銷之訴無停止原確定判決執行之效力。

 

(C) (D)

第 507-1 條

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非因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而未參加訴訟,致不能提出足以影響判決結果之攻擊或防禦方法者,得以兩造為共同被告對於確定終局判決提起撤銷之訴,請求撤銷對其不利部分之判決。但應循其他法定程序請求救濟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2. 試求下列各極限:【題組】(A)=

【評論內容】

被告於言詞辯論終結前,得在本訴繫屬之法院,對於原告及就訴訟標的必須合一確定之人提起反訴。

【評論主題】二、離乳前後(四週齡前)之豬隻飼糧中為何不要使用太多之玉米大豆粕,而必須使用乳製品?(20 分)

【評論內容】沒告訴,不就沒偵查嗎?那為什麼(C)錯?

【評論主題】一、請依我國中央政府預算實際編審之情形,就預算法第 4 條所列各種基金,說明立法院審議預算時,依預算法規定就不同基金之審議重點分別為何?(30 分)

【評論內容】

第 379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其判決當然違背法令︰

一、法院之組織不合法者。

二、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審判者。

三、禁止審判公開非依法律之規定者。

四、法院所認管轄之有無係不當者。

五、法院受理訴訟或不受理訴訟係不當者。

六、除有特別規定外,被告未於審判期日到庭而逕行審判者。

七、依本法應用辯護人之案件或已經指定辯護人之案件,辯護人未經到庭辯護而逕行審判者。

八、除有特別規定外,未經檢察官或自訴人到庭陳述而為審判者。

九、依本法應停止或更新審判而未經停止或更新者。

一○、依本法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而未予調查者。

一一、未與被告以最後陳述之機會者。

一二、除本法有特別規定外,已受請求之...

【評論主題】【題組】 ⑷何謂車輛界限?

【評論內容】

第 273 條

法院得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傳喚被告或其代理人,並通知檢察官、辯護人、輔佐人到庭,行準備程序,為下列各款事項之處理:

一、起訴效力所及之範圍與有無應變更檢察官所引應適用法條之情形。

二、訊問被告、代理人及辯護人對檢察官起訴事實是否為認罪之答辯,及決定可否適用簡式審判程序或簡易程序。

三、案件及證據之重要爭點。

四、有關證據能力之意見。

五、曉諭為證據調查之聲請。

六、證據調查之範圍、次序及方法。

七、命提出證物或可為證據之文書。

八、其他與審判有關之事項。

於前項第四款之情形,法院依本法之規定認定無證據能力者,該證據不得於審判期日主張之。

前條之規定,於行準備程序準用之。

第一項程序...

【評論主題】一、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在何種情況下,行政處分得予以廢止?又那些情況下,廢止行政處分,將會發生信賴保護的問題,請舉例說明之。(25 分)

【評論內容】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因犯罪嫌疑不足,經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或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之案件經檢察官為緩起訴之處分者,如無得聲請再議之人時,原檢察官應依職權逕送直接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再議,並通知告發人。

【評論主題】五、用五個數字 6, 22, 27, 39, 21 來架構一棵後序走訪(Post-Order Travesal)的二元搜尋樹(Binary Search Tree)。(10 分)

【評論內容】

一、預防原則(PrecautionaryPrinciple)

二、環境預防原則(PollutionPreventionPrinciple)

三、污染者付費原則(Polluter-Pay-Principle)

四、汙染者解決原則(PollutionSolutionPrinciple)

五、民眾參與原則(PublicParticipation)

六、永續發展原則(SustainableDevelopment)

【評論主題】【題組】 ⑵根據常態機率分配,在 100 人中,你大概可以贏過多少人?

【評論內容】人民、主權、領土、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