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甲之營業執照遭主管機關撤銷,甲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救濟之同時,應尋求何種暫時權利保護?
(A)聲請假扣押
(B)聲請假處分
(C)聲請停止執行
(D)聲請預防性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60332
統計:A(27),B(956),C(3301),D(61),E(0)

用户評論

chenhsing7831】評論

已經發生要他停止<停止執行沒有發生要他暫時發生<假處分

Aiakos Lee】評論

假處分:跟錢無關假扣押:錢本身停止執行:暫時性保護假執行:民法才有

Kawabanga】評論

暫時之權利保護(§293~§303)在通常訴訟程序,稱為『停止執行』在保全程序稱之為:假扣押 = 為保全公法上金錢給付之強制執行,得聲請假扣押。(行政處分不得提假扣押)假處分 = 公法上權利因現狀變更,有不能實現或甚難實現之虞者,為保全強制執行,得聲請假處分。(請求法院對既存現狀權利的維持保護)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 於爭執之公法上法律關係,為防止發生重大之損害或避免急迫之危險而有必要時,得聲請為定暫時狀態之處分。得命先為一定之給付。(請求法院作成暫時的規制,甚至可請求設定或擴張聲請人之法律地位)

pan811029】評論

暫時權力保護標的:1.停止執行- 撤銷訴訟(願)、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2.假處分- 課予義務訴訟、一般給付訴訟3.假扣押(人民不能扣押機關,因此只有機關能作)- 一般給付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