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下列關於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敘述何者錯誤?
(A)國民教育階段得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B)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得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C)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所定之短期補習教育亦屬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
(D)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實施係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57222
統計:A(78),B(110),C(1543),D(69),E(0)

用户評論

Walis Wadan】評論

第 三 條實驗教育應依下列方式辦理:一、 個人實驗教育:指為國民教育適齡學生個人,在家庭或其他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二、 團體實驗教育:指為三人以上國民教育適齡學生,於共同時間及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三、 機構實驗教育:指由非營利法人設立,以實驗課程為主要目的,在學校以外固定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前項第二款團體實驗教育學生總人數,以三十人為限。第一項第三款機構實驗教育,每班學生人數不得超過二十人,國民小學階段學生總人數不得超過一百二十人;國民中學階段學生總人數不得超過六十人,且生師比不得高於十比一,並不得以學生之認知測驗結果或學校成績評量紀錄作為入學標準。

田咩咩】評論

國民教育法第 4 條國民教育,以由政府辦理為原則,並鼓勵私人興辦。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據人口、交通、社區、文化環境、行政區域及學校分布情形,劃分學區,分區設置;其學區劃分原則及分發入學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前項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得委由私人辦理,其辦法,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定之。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國民教育階段得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其實驗內容、期程、範圍、申請條件與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準則,由教育部會商直轄市、縣(市)政府後定之。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所定之短期補習教育,不得視為前項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