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從事餐飲服務業的阿如在孩子出生後,希望能親自照顧,因此向任職的公司申請一年的留職停薪育嬰假,但主管卻以「請假時間太長,造成其他同事困擾」為由拒絕。依據我國相關法令,阿如可採取下列何種行動以維護自身的權利?
(A)可向地方法院提出刑事訴訟
(B)可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C)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D)可向大法官會議提釋憲聲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82353
統計:A(2),B(60),C(6),D(0),E(0)

用户評論

奈特】評論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33條受僱者發現雇主違反第十四條至第二十條之規定時,得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者,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收受申訴案件,或發現有上開違反情事之日起七日內,移送地方主管機關。地方主管機關應於接獲申訴後七日內展開調查,並得依職權對雙方當事人進行協調。前項申訴處理辦法,由地方主管機關定之。

神山日光Ninko】評論

申訴:向上級機關或有關單位說明情由,以求保障自己權益。 『申訴』是行政法規之用語,係指對於行政機關所為之行政行為(行政處分以外之行政行為)認為不當者,所提出之行政救濟途徑,屬行政程序之一種,申訴是由行政機關受理,而非司法機關訴訟:行政訴訟指公法上之爭議,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得提起行政訴訟。以保障人民權益、確保行政權的合法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