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報載:台中市開咖啡店的賴姓婦人使用磁鐵,在3年多的時間將電表撥退3萬多度,後被台電人員發現,台中地院依竊電罪判處她有期徒刑6月,並須賠償21萬元給台電公司。賴姓婦人「偷電」的行為屬於竊盜的合理解釋是:
(A)電能必須透過電表操作,電表須固著於土地,因此可歸類於不動產
(B)電能屬於人力所能操控,可視為物,我國刑法竊盜罪視之以動產論
(C)電能看不到、摸不著,不屬於物,偷電不能以竊盜論罪,記者筆誤
(D)電能雖為無形,但屬於家庭能源,且附著於房屋,可視之為不動產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29365
統計:A(8),B(209),C(2),D(3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侵害個人法益之犯罪、強奪?強盜?

用户評論

【用戶】小法(已上榜)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關鍵字台中市開咖啡店的賴姓婦人使用磁鐵,在3年多的時間將電表撥退3萬多度(B)電能屬於人力所能操控,可視為物,我國刑法竊盜罪視之以動產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