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貼樂 ( ̄︶ ̄)↗】評論
二、人事制度演進過程我國一般行政機關之人事制度,肇建於民國初年,其後不斷改進與發展,已漸具規模。茲謹就較具重大意義之三個時期,簡要說明如次:品位制民國十八年公布之公務人員任用條例,三十八年公布、四十三年一月九日修正公布實施之公務人員任用法,均將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區分為簡任、薦任、委任三等,即採簡薦委品位制。品位制是以人員之品級資歷為分類基礎,重視人員之身分與年資,職務等級幅度較大,調任靈活,屬較寬鬆之人事制度,易造成同工不同酬現象。簡薦委、職位分類併行制五十八年十月十六日考試院發布較具科學、客觀精神之「職位分類制」,取代原具品位觀念之「簡薦委制」,俾達專才專業、適才適所之目的。職位分類為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