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我國考銓制度歷經三次重大變革,其發生順序何者正確?
(A)官等職等併列制→職位分類制→資位制
(B)簡薦委制→職位分類制→官等職等併列制
(C)職位分類制→資位制→簡薦委制
(D)簡薦委制→資位制→官等職等併列制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20513
統計:A(9),B(832),C(65),D(4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俸給表、憲法第83條:考試院、職位分類法以及我國現行人事法制

用户評論

貼貼樂 ( ̄︶ ̄)↗】評論

二、人事制度演進過程我國一般行政機關之人事制度,肇建於民國初年,其後不斷改進與發展,已漸具規模。茲謹就較具重大意義之三個時期,簡要說明如次:品位制民國十八年公布之公務人員任用條例,三十八年公布、四十三年一月九日修正公布實施之公務人員任用法,均將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區分為簡任、薦任、委任三等,即採簡薦委品位制。品位制是以人員之品級資歷為分類基礎,重視人員之身分與年資,職務等級幅度較大,調任靈活,屬較寬鬆之人事制度,易造成同工不同酬現象。簡薦委、職位分類併行制五十八年十月十六日考試院發布較具科學、客觀精神之「職位分類制」,取代原具品位觀念之「簡薦委制」,俾達專才專業、適才適所之目的。職位分類為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