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yeh(我已上榜大家】評論
舉輕明重..故意當然要負責..如果選D表示重大過失不用負責......選C.包括D..這樣
【【占卜】模擬Morning】評論
第 434 條 (失火責任)租賃物因承租人之重大過失,致失火而毀損、滅失者,承租人對於出租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最高法院22年台上字第1311號判例 (承租人之失火責任)租賃物因承租人失火而毀損滅失者,以承租人有重大過失為限,始對出租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四百三十四條已有特別規定,承租人之失火僅為輕過失時,出租人自不得以侵權行為為理由,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snoopy75smb】評論
租賃契約之承租人義務:原則:對於租賃物之保管負有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並對有生產力之租賃物有維持生產力之義務。例外:承租人之失火責任為重大過失責任。(本題。保護弱勢承租人,但出租人可自由特别約定注意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