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pen Chiu】評論
附加法:所謂附加稅制,係指地方政府根本上無一定之稅源,而由中央政府視地方支出之多寡,於國稅中附帶徵收,至於在何種稅目中加徵,加徵多少,均由中央政府視地方實際需要而定。我國地方稅法通則亦有相關法制規定。稅源分立法:即將各種稅賦分配於各級政府,各級政府在其分配之賦稅內,對於各項賦稅,自行徵收,如中央政府有中央政府的稅(如:關稅、貨物稅、所得稅等),地方政府有地方政府的稅(如遺產稅、屠宰稅、娛樂稅、牌照稅、房屋稅等),地方政府可以完全享有完整的財政上的獨立與自主。其優點:可減少稅務行政上之紛擾,並可使自治財政獨立獲得保障。其缺點為各地稅源豐寡不一,分配自難求公平。稅收分成法:即將某一賦稅...
【caramel517】評論
謝謝
【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地特四等】評論
2f大大:遺產稅是國稅吧?!另外,請問我國基本上是用稅源分立法嗎?
【感謝阿,已脫坑】評論
我國ABC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