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nn】評論
A - B - C人格理論A:緣起事件(activating event) ← B:信念 (belief) → C:情緒與行為的結果(emotional and behavioral consequence) ↑D:駁斥干預(disputing intervention)→ E:效果 (effect) →F:新的感覺 (new feeling) A - B - C人格理論是理情行為治療法的理論與實務的核心。A:是既存的事實、事件、或一個人的行為或態度。C:是情緒與行為的結果、或一個人反應;此反應可能適當或不適當。A(緣起事件)並不能導致C(情緒的結果),而是B,它是一個人對A的信念;是B導致了情緒反應C。
【abc811226】評論
新北公告解答:1.初步接受事實2.從陰影中分離出來,恢復習慣性活動3.解決失落悲傷等負面情緒4.能將罪惡感與憤怒情緒做適當處理5.接受父母離婚是一件永久的事實6.對於未來人際關係有符合現實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