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二)甲施用毒品遭通緝,警察據報至其租屋處執行搜索時,查獲其所有之海洛因等物。未料,甲趁機跳窗逃逸,但仍於 1 樓為警察當場逮捕。警察協助甲到醫院就診,並於甲就診時,告訴醫生甲涉及毒品案,醫生提議是否要進行採尿蒐證,警察遂請醫護人員進行導尿。甲主張警察未經其同意的強制採尿屬違法,採得之尿液檢體不具有證據能力。問甲之抗辯是否合理?(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07875
統計:A(23),B(1672),C(279),D(70),E(0)

用户評論

【用戶】高函煒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裁定:通常指司法機關對"程序上"是否合法之決定。題意指的是當事人作"上訴"這件事情不合法,上訴為程序,所以用裁定知識+:裁判算是上位概念,包含了裁定與判決.二者都是對於訴訟及附隨事件的意思表示.裁定是針對非實體的事項所為,通常不經言詞辯論,也不以作成書面為必要.判決多半是針對實體事項所為,必須經言詞辯論,也要作成書面及宣示.二者都是在訴訟程序進行中作成的.裁決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專有名詞,如果在法律上的意義,算是訴訟前行政機關自行審理所為行政決定的過程.對於裁決不服,可以再向民事法院提起訴訟(針對交通裁決事件而言

【用戶】pob.chiu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不合法--裁定駁回無理由--判決駁回

【用戶】聖天使魔王 警特上榜 高普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訴願 決定駁回

【用戶】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地特四等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交通裁決事件,不服是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吧!喔~最佳解當時還沒改制,但舊法印象中也是刑事庭,不是民事庭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