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函煒】評論
裁定:通常指司法機關對"程序上"是否合法之決定。題意指的是當事人作"上訴"這件事情不合法,上訴為程序,所以用裁定知識+:裁判算是上位概念,包含了裁定與判決.二者都是對於訴訟及附隨事件的意思表示.裁定是針對非實體的事項所為,通常不經言詞辯論,也不以作成書面為必要.判決多半是針對實體事項所為,必須經言詞辯論,也要作成書面及宣示.二者都是在訴訟程序進行中作成的.裁決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專有名詞,如果在法律上的意義,算是訴訟前行政機關自行審理所為行政決定的過程.對於裁決不服,可以再向民事法院提起訴訟(針對交通裁決事件而言
【pob.chiu】評論
不合法--裁定駁回無理由--判決駁回
【聖天使魔王 警特上榜 高普】評論
訴願 決定駁回
【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地特四等】評論
交通裁決事件,不服是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吧!喔~最佳解當時還沒改制,但舊法印象中也是刑事庭,不是民事庭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