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訴願審議應如何進行?
(A)應經言詞辯論程序
(B)以書面審查決定為原則
(C)受理訴願機關應通知訴願人陳述意見
(D)訴願參加人無須請求即得到場陳述意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8491
統計:A(90),B(1033),C(265),D(3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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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fx】評論

訴願法 第 63 條    訴願就書面審查決定之。受理訴願機關必要時得通知訴願人、參加人或利害關係人到達指定處所陳述意見。訴願人或參加人請求陳述意見而有正當理由者,應予到達指定處所陳述意見之機會。訴願法 第 65 條 受理訴願機關應依訴願人、參加人之申請或於必要時,得依職權通知訴願人、參加人或其代表人、訴願代理人、輔佐人及原行政處分機關派員於指定期日到達指定處所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