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下列何者不屬於外交部或駐外館處得拒發簽證之情形?
(A)曾非法入境我國
(B)在我國境內無力維持生活
(C)所持外國護照係不法取得
(D)意圖在我國依親謀生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29146
統計:A(5),B(34),C(10),D(330),E(0)

用户評論

每天朝目標邁進】評論

外國護照簽證條例第12條(拒發簽證之情形)外交部及駐外館處受理簽證申請時,應衡酌國家利益、申請人個別情形及其國家與我國關係決定准駁;其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外交部或駐外館處得拒發簽證:一、在我國境內或境外有犯罪紀錄或曾遭拒絕入境、限令出境或驅逐出境者。二、曾非法入境我國者。三、患有足以妨害公共衛生或社會安寧之傳染病、精神病或其他疾病者。四、對申請來我國之目的作虛偽之陳述或隱瞞者。五、曾在我國境內逾期停留、逾期居留或非法工作者。六、在我國境內無力維持生活,或有非法工作之虞者。七、所持護照或其外國人身分不為我國承認或接受者。八、所持外國護照逾期或遺失後,將無法獲得換發、延期或補發者。九、所持外國護照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