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by Lee】評論
教育的規準(也就是判斷其是否為教育的一把尺)由英國觀念分析學派Peters提出:合認知性(要求得知識或能力---真)、合價值性(要有正面的價值----善)、合自願性(如體罰就不符自願性---美)
【艾波】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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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逸柔】評論
觀念分析學派英國教育哲學家 R. S. Peters 在他《倫理學與教育》一書中認為教育規準有三,為合價值性、合認知性、合自願性,是一種真善美的規準